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1
一、安全管理(重中之重)
1、使用和保管好電器,做到人離燈熄,斷電源,不準私自接電線、插座,違者予以罰款500元。
2、將自身貴重物品保管好不要放到宿舍,以防被盜。
3、床鋪安裝牢靠,以防砸傷。
4、在宿舍禁止抽煙者如有違反發(fā)現一次罰款100元
5、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發(fā)現一次罰款500元。
6、禁止使用電熱水壺,電吹風等功率大的電器,如若發(fā)現一次罰款500元
7、嚴禁在宿舍出口堆放雜物,保障各出口的通暢
二、衛(wèi)生管理
1、保持宿舍衛(wèi)生每班上班前講自己宿舍打掃干凈,不得有垃圾、煙頭等,如有違反罰款50元
2、禁止在宿舍衛(wèi)生間公共區(qū)域洗澡,洗澡地點為衛(wèi)生間茅坑處。如有違反直接開除。
3、剩飯剩菜倒入垃圾桶,室內垃圾必須用袋裝好,及時清理,不累積、堆放垃圾雜物。
4、床鋪衛(wèi)生及被褥每天疊放整齊,如有違反罰款50元
5、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
三、宿舍紀律
1、禁止在宿舍及走廊大聲喧嘩
2、禁止在宿舍打架斗毆
3、禁止在宿舍酗酒
4、禁止在宿舍玩牌、賭博
5、禁止有偷竊行為
四、員工住宿制度
1、集體宿舍免費為員工提供
2、新入職的員工,須辦理相關手續(xù),在管理人員的安排下方可入住,不得自行搬入宿舍。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調宿舍,如確有需要,應報予管理人員安排。
3、員工須按安排使用各自的床、柜等,不得隨意調換或多占。
4、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結構的安全完整,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壞,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
5、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22時后停止一切娛樂活動。
6、自覺節(jié)約水電,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不得將宿舍物品帶出宿舍,違者將處以罰款100元,并予以警告處分。
7、住宿人員離職或被取消住宿資格時,應于一日內遷出宿舍,并于離舍前通知辦公室,辦好水電費、鑰匙、用具等交接手續(xù)。
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2
1.目的:
1.1根據工作需要,企業(yè)為輪崗或家不在本地員工配備單間宿舍,為了保障入住員工生活環(huán)境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衛(wèi)生、舒適、詳和的生活、休息環(huán)境,根據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1.2范圍:
1.2.1宿舍適用范圍。公司宿舍及公司外租用宿舍。
1.2.2宿舍居住人員。
2.管理部門職責:
2.1行政部:負責按本制度的具體實施監(jiān)督及評定工作。
2.2宿舍管理員:廠區(qū)宿舍管理員由行政部指定人員,公司外租宿舍管理員負責,宿舍管理員負責企業(yè)所有員工入住安排、登記表更新及紀律、衛(wèi)生、用電安全、設施維護等日常管理。
3.職責
3.1.人事行政部職責
3.1.1.人事行政部負責此制度的制訂、修改、監(jiān)督等工作;
3.1.2.人事行政部根據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對宿舍統(tǒng)一布局、統(tǒng)一安排、統(tǒng)一管理;
3.1.3.人事行政部根據員工住宿情況,儲備足夠的空房間,保證公司有充足的住宿;
3.1.4.人事行政部每月組織6S小組、電工、保安隊對宿舍進行6S大檢查,主要檢查:水電供應情況、有無亂拉亂接電源現象、物品擺放是否符合標準、公共設施是否完好無損、有無員工私自調換床位或房間現象、員工是否有亂竄宿舍現象、衛(wèi)生是否干凈;
3.2.人事行政部宿舍管理員按此制度安排、監(jiān)督、執(zhí)行等工作;
3.3.保安隊負責對此制度的執(zhí)行與監(jiān)督工作;
3.4.所有員工必須按此制度執(zhí)行。
4.宿舍管理程序
4.1宿舍管理員職責
4.1.1宿舍管理員必須服從人事行政部的管理與監(jiān)督工作,宿舍管理員必須按此制度執(zhí)行,嚴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
4.1.2所有員工需要入住公司宿舍的員工都必須由宿舍管理員按標準統(tǒng)一安排、統(tǒng)一分配;所有在入職前未申明入住公司宿舍的,均必須填寫《宿舍申請單》經批準后由宿舍管理員統(tǒng)一分配;
4.1.3宿舍管理員如未按標準分配者,對宿舍管理員處以警告一次,并重新按標準給當事人分配;
4.1.4宿舍管理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自己的親戚或朋友不按規(guī)定標準安排而超出標準安排的,對宿舍管理員處以警告一次,取消當事人住宿資格;
4.1.5宿舍管理員每周對宿舍進行財產、安全大檢查至少一次,少于一次者,給予警告一次;具體檢查內容:宿舍硬件設施(床、門窗、熱水器、洗手臺、沖水箱、風扇等)、物品擺放是否整齊、是否使用大功率電器(熱得快、電飯煲、電爐等)、亂拉亂接電源現象、有無員工亂竄想象、亂換床位或調換房間現象等;對有違反者作出處理并通報表揚和批評;
4.1.6每月底安排電工對工廠、宿舍水電底數進行抄表,宿舍管理員監(jiān)督電工抄表是否準確,建立水電臺帳,電工抄表出現錯誤或宿舍管理員計算錯誤的,處以警告一次,具體水電支付標準根據公司所在地物價局統(tǒng)一標準為:水費XX元/立方、電費XX元/度,公司根據公司所在地物價局的標準進行適時調整;
4.1.7入住宿舍人員水電費自付,由宿舍全體人員共同分攤水電費;中途離職人員由公司電工同保安人員到該宿舍抄水電底數,平攤自己應扣除部分費用;
4.1.8.宿舍設施維修事宜均由宿舍管理員統(tǒng)一安排電工進行維修,電工在收到維修申請單后在三天內修復,修復完畢經申請聯(lián)絡人確認簽字后將《水電維修申請單》交宿舍管理員登記臺帳;所有維修事宜必須在三天內修復,未能及時修復的必須有充分理由證明,否則,對宿舍管理員或電工作出警告一次處理;
4.1.9.宿舍管理員必須每月將水電費用支付情況、6S檢查情況、公司管理信息等給予宣傳或通報。
4.2住宿條件
4.2.1員工入職手續(xù)辦理完畢即可安排住宿;
4.2.2外宿者必須滿半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請;
4.2.3外宿則可隨時申請;
4.2.4住宿公司宿舍員工水電費自付。
4.3住宿申請
4.3.1新進人員: 行政人員根據人員崗位安排宿舍,一般:部長一人/間,主管兩人/間,宿舍分為職員和員工宿舍兩類;
4.3.2外宿人員:外宿人員需回公司宿舍住宿時須填寫《宿舍申請單》由人事行政部批準后入住。
4.4住宿須知
4.4.1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安排,任何人不得隨意挪動,需變動宿舍或床位者須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更換;
4.4.2宿舍內鋪位等資產由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布局,不準隨意挪動;
4.4.3住宿者需按標識要求將生活用品按規(guī)定擺放,以保持宿舍整齊、整潔;比如:被子要卷起來擺放在床的中間位置,枕頭要放在被子上;鞋集中擺放在床下;
4.4.4員工需增加設施應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請批準后方可購置;
4.4.5清潔宿舍是每個員工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因此舍員必須保持整齊、整潔,物品按類擺放,宿舍內各員工輪流值日,全體舍員必須服從宿舍長的安排;
4.4.6節(jié)約用水用電,因用水用電產生的費用由員工支付,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電茶壺、電暖器、電炒鍋、電飯煲等電器。違者按情節(jié)輕重處以嚴重警告一次;用水后及時關閉水龍頭;不隨意把水倒在宿舍內、樓道上、墻壁上、門窗外。違反者視情節(jié)輕重作出相應處理,做到:人走燈熄、水關;
4.4.7人事行政部不定期對宿舍做6S檢查,每個月一次,評選出前三名與后三名,并對前三名的宿舍進行獎勵,同時對后三名的宿舍進行教育;
4.4.8禁止高空拋物,一經發(fā)現,記嚴重警告;造成人身傷害的理應賠償;
4.4.9禁止在宿舍酗酒、賭博,一經發(fā)現記嚴重警告一次,賭博者沒收賭資;嚴重者移送公安機關,并作開除處理;
4.4.10宿舍財產損壞或損失,經查實屬人為原因導致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無人承認或無人舉證,則由該宿舍所有人員一并承擔賠償;
4.4.11未經允許,不得拿、動、用私人物品,如經發(fā)現,視情節(jié)輕重處罰,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4.4.12宿舍內禁止吸煙,發(fā)現第一次記警告一次,第二次記嚴重警告,第三次記小過一次;
4.4.13男生不得光著膀子或未穿衣服在宿舍樓道走動;
4.4.14所有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探訪至異性宿舍;
4.4.15公共樓道上的熱水器只限于飲用用水,不得作為其它用途;
4.4.16不得隨意在墻上釘鐵釘、拉線、亂接電源,禁止在墻上、房門上亂寫亂畫,嚴禁破壞現有生活設施;
4.4.17為了確保住宿人員的安全,并保證同宿舍人員的'休息時間,平日不加班者,須于23:00時前返回宿舍;如果加班超過23:00時,則在公司值班保安處登記;周末員工必須24:00時前返回宿舍,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違反此規(guī)定;
4.4.18 員工在22:00時以后,所有的有聲電器必須關閉,如有需要收聽的則必須帶上耳機,不得打擾其它人員休息;
4.4.19進入宿舍須出示廠牌或能證明是宿舍入住人員,凡有不配合保安員工作者,保安員有權不讓其進入宿舍,利用他人廠牌蒙蔽闖關者,對當事人雙方記嚴重警告處分;
4.4.20保安員在不影響員工休息或不侵犯員工隱私的前提下定時或不定時查房,查房內容有:清理離職人員、是否有異性逗留等現象,有無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現象,并記錄查房結果報告人事行政部;
4.4.21所有離職人員辦完手續(xù)后,離開宿舍時必須清走自己的所有物品,嚴禁將廢棄物品堆放在宿舍以及亂扔等現象;
4.4.22嚴禁在宿舍內或走道上出現嬉笑打鬧、大聲喧嘩等現象;
4.4.23.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瓜子果皮等雜物,違者記警告一次。
5.0宿舍長職責
5.1以身作則,遵守并維護《宿舍管理制度》;
5.2配合行政文員加強宿舍室內外管理,督導舍員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若舍員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宿舍長呈報行政文員、人事行政主管處理;
5.3對本宿舍之外住宿或借宿情況予以監(jiān)督;
5.4安排本宿舍衛(wèi)生值日,制定衛(wèi)生值日表,監(jiān)督全體舍員做好衛(wèi)生工作;
5.5監(jiān)督舍員節(jié)約用水用電,愛護公物;
5.6宿舍長有權清理自離與離職人員,如宿舍長知情不報,由宿舍長承擔后果。
5.7宿舍長享受由公司提供50元/月崗位補助津貼;
5.8宿舍所有公共設施損壞的,由宿舍長或宿舍人員到宿舍保安處填寫《維修申請單》,由當班保安統(tǒng)一交到人事行政部,在三天內由電工對指定設施進行維修;
5.9按時參加宿舍長會議,及時反映宿舍舍員生活情況,提出宿舍管理的合理化建議;
6.0物品管理規(guī)定
6.1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如:錢包、現金、銀行卡、手機、電腦等,身份證請不要和銀行卡存放在一起,遺失后果自負;員工丟失物品應立即通知宿舍保安或報警處理;
6.2為了大家的財產安全,所有物品帶入宿舍時,必須到人事行政部開具《宿舍物品放行條》,經批準后按放行時間放行,請自覺接受保安檢查。
7員工外宿
7.1外宿申請:臨時外宿或時間較短(一夜),申請人填寫《外宿申請單》交由人事行政部備案;
7.2需長期外宿者,填寫《外宿申請單》提出申請,經逐級批準后嚴格按《外宿申請單》上的事項詳細登記便于備查;
7.3外宿人員自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嚴禁從事非法活動,物品安全自行負責;
8.0宿舍借宿管理規(guī)定
8.1申請借宿人員一次最多申請三晚,公司每天不超過十人借宿,且必須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執(zhí)行;
8.2擔保人向人事行政部申請,批準后借宿人員將《借宿申請單》交給當班保安;
8.3所有借宿人員必須于次日08:00之前離開宿舍,否則當班保安有權立即將其請出宿舍外;
8.4借宿申請單須到宿舍保安或部門文員處領取,未申請者,不得借宿;
8.5借宿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8.5.1廠內員工正常離職者(離職不超過一天);
8.5.2廠內員工之朋友、同學及親屬;
8.6.只限同性申請,異性則不予受理;
8.7.宿舍特殊事件處理
8.7.1遇臺風、火警、盜竊、斗毆等自然災害或治安案件現象時,請及時報警或報告保安,并協(xié)助公安或管理人員處理;
8.7.2在宿舍遇有可疑人員徘徊,或不法分子生事時,應及時上報值班保安處理;
8.7.3保安員必須不定時對生活區(qū)、宿舍巡邏,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
8.7.4遇公安人員合法辦案,宿舍人員應主動積極配合,不得借故推諉或阻撓;
8.8 探訪
8.8.1每天18:00—20:00為親友探訪時間,原則上親友探訪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8.8.2親友必須在員工的帶領下,在保安處登記,探訪人員不得超時逗留。
8.9以上制度旨在規(guī)范員工行為及維護集體利益,請務必遵守,如有違反,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對應行政處罰。
9.住宿申請及宿舍管理:
9.1凡入住宿舍內的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和安排。
9.2新入住員工應先填寫《宿舍入住申請表》,待行政部報房屋物業(yè)管理委員會審批后交宿舍管理員通知員工入住。
9.3宿舍管理員應對宿舍所有入住人員的房號進行統(tǒng)一編號。
9.4員工入住前與宿舍長對宿舍內物品進行確認,并一式兩份,行政部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9.5入住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后,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床位,如需更換須經宿舍管理人員同意后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并責令其改正。
9.6每月的水、電費、煤氣費由員工自付,除輪崗外入住人員的房租需每月繳納。
9.7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影響他人休息。
9.8嚴禁未經請示,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尤其是異性)
9.9嚴禁盜竊、打架斗毆、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一經發(fā)現后給予開除,嚴重者將送公安機關處理。
9.10嚴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鬧事和其他影響團結的行為。
10.宿舍設施與安全管理
10.1企業(yè)配備的設施設備,屬于企業(yè)財產,未經行政部批準,任何人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以偷竊論處。
10.2入住員工應愛護宿舍內一切公共設施,損壞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罰款。
11.宿舍衛(wèi)生管理
11.1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不準在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2嚴禁從陽臺、窗戶往外亂扔雜物、倒水。
11.3保持生活環(huán)境的整潔衛(wèi)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和煙頭 。
11.4禁止在宿舍區(qū)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堆放雜物,養(yǎng)寵物等。
11.5宿舍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由住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宿舍管理員監(jiān)督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任務,每天的衛(wèi)生值班員負責衛(wèi)生清潔工作,保持室內及樓內整潔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罰款,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
12.取消住宿管理
住宿員工發(fā)現下列行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呈報其所在部門和行政部。
1.不服從管理員監(jiān)督、管理。
2.在宿舍內賭博、打麻將、斗毆和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
4.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
5.經常破壞宿舍安靜、屢教不改。
6.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guī)定。
7.有偷竊等不法行為。
8、員工私自將宿舍轉租或出借他人使用。
9、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
13.員工退宿管理
1、 員工退宿時應填寫退宿單,將使用過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
2、 員工退宿時應將鑰匙交回宿舍管理員。凡鑰匙遺失或不交的罰款100元。
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被免職、解職和退休等),應于離職之日起 5 日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
14.消防安全和事故應急處理
14.1安保人員/管理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所有員工都應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設施、器材為消防應急時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緊急情況下使用。一旦發(fā)生火災,應積極采取安全措施,并通過消防安全通道緊急疏散。
14.2火險發(fā)生時,應保持頭腦冷靜、沉著、根據消防安全出口和應急疏散標志指示,迅速撤離著火區(qū)域,確保自身安全。宿舍員工應立即組織逃生自救。現場人員第一時間通知安保人員同時上報相關負責人。如情況嚴重應撥打火警119請求救援。
15.附表 :
1、《員工宿舍登記表》附件1
2、《宿舍入住申請表》附件2
3、《宿舍檢查評分表》附件3
4、《整改通知書》附件4
5、《退宿單》 附件5
16.備注:
1、各項罰款由行政部統(tǒng)一制表備案,現金由財務部保管,用于員工宿舍建設?。
2、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制定和解釋。
3、本制度報局辦公會議審核批準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3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學生宿舍的水電管理,達到安全、經濟、合理使用水電的要求,節(jié)約水資源、電能源,杜絕浪費現象,保證廣大學生學習和生活的需要,養(yǎng)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節(jié)約風氣,特制定如下規(guī)定:
1、樹立節(jié)約光榮、浪費可恥的好風尚。每棟宿舍加強節(jié)約用水用電的宣傳教育,檢查、督促使“人離關燈、關水”成為學生的習慣。宿管人員要嚴格管理和教育,制止浪費水電現象。
2、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棒、電熱褥等高負荷的電器,不得擅自安裝空調機,確保學生宿舍的安全。如有發(fā)現以上違禁物品,宿管人員有權收繳,并通報批評。
3、合理使用接線板。學生宿舍不得將電腦、電器安置在床上,不得將電線、電插板拉裝在床上,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對違規(guī)者宿管人員有權催促其整改。如因違章造成意外事故,根據情節(jié)輕重,將追究肇事者法律責任。
4、愛護水電設施,不得破壞水電設施,違者全校通報批評,除照價賠償外,根據情節(jié)輕重,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處理。
5、不得私自拆改電路、更換保險、私自啟封電表,私自增減水電設施,嚴禁各種偷電行為,違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6、為了保證安全用電,宿管人員或維修人員有權進入宿舍內檢查用電情況。受檢宿舍應積極配合。
7、學生宿舍的水電、電梯和熱開水設備、消防系統(tǒng)等設備維護、修理均有專業(yè)部門和宿管部負責。
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4
為強化學生宿舍水電管理,防止違章用水用電,保障學生財產及人身安全,創(chuàng)建節(jié)約型校園,推進學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提升后勤服務質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學生用水用電實行定額管理,定額指標當月有效,定額內水電免費,超過定
額部份水電費由寢室成員分攤,未達到定額水電用量的,不結轉不退費。
第二條學生每人每月定額用水指標1.5噸、用電指標為2.5度,以寢室為單位核定額定用水用電量,即寢室水電定額=寢室住宿人數×定額水電指標。水電費以寢室為單位按月結算,寢室成員分攤。
第三條每月25-30日抄取水電表,按月收取水電費。每學年按10個月結算,其中:1、2月份合并為2月份,7、8月份合并為8月份,其它月份按自然月份結算。
第四條凡超過免費供水、電額度的宿舍在當月水、電用額公布之后的第二個星期五之前到學校計財處繳納超額水、電費用。未按時繳納費用的宿舍,學校給予通報批評直至紀律處分,甚至采取斷水、斷電措施。
第五條為了保障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學生宿舍禁止私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飯煲、微波爐、取暖器、電熱毯、電炒鍋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反,電器一律沒收,并對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學生宿舍注意節(jié)約用水、用電,做到人離燈熄、人離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如發(fā)現水電設施損壞,應及時登記報修。惡意損壞水電設施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賠償。
第七條嚴格執(zhí)行水電費收費標準,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每月底公布學生宿舍水電使用情況并公示相關數據,并存檔以便學生核對和查詢。
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5
一、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生公寓(宿舍)管理規(guī)定》,養(yǎng)成節(jié)約用水用電的習慣,做到人走關燈,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二、水電設施如有損壞應及時報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公寓(宿舍)水電實行定額配給制度(每人每月4噸水、8度電),超額部分由學生自己承擔并按時繳費。
三、購買超額電量的學生以宿舍為單位,到公寓管理中心辦理購電手續(xù),購電價格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zhí)行。
四、注意用電安全。室內無人時應切斷電源,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公寓(宿舍)內禁止使用大功率或易引發(fā)安全事故的電器具,如:床頭燈、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電褥子、電飯鍋、取暖器、電水壺等,一經發(fā)現即予以收繳,并根據《南通航運職業(yè)技術學院違紀學生處理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五、住宿生須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熄燈就寢,熄燈后嚴禁燃點蠟燭,違者按規(guī)定給予處理。
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6
為加強學生宿舍的水電管理,增強學生節(jié)水節(jié)電意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湖南省學校學生公寓價格管理辦法》,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學生應遵守用電安全規(guī)定,做到安全用電、節(jié)約用電。禁止在寢室內私拉亂接電線、另接插座、樓道燈電源及其它偷電行為;不準使用自制電發(fā)熱器、充電器、熱得快、電源線上裝掛節(jié)日裝飾物、衣物等。
第二條為防止火災等意外事故發(fā)生,嚴禁在公寓內使用以下電器:1.電熱棒(熱得快);2.電爐;3.電炒鍋和電熱鍋;4.其它發(fā)熱器件外露、易發(fā)生火災及觸電事故的電熱器具;使用功率在300W(含300W)以上的其它電器須向學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同意后,方可在宿舍內使用。
第三條公寓內使用的電器,在通電狀態(tài)下,必須與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使用時應有人在場;電器使用完畢,應及時關閉電源,人員離開寢室,應認真檢查并切斷電源,以確保用電安全。
第四條學生公寓每人每月免費用電5度、用水3噸,學院將根據住宿人數核定標準給予補助,超出部分由學生自行承擔,寒暑假期間不享受免費用水、用電;因松雅校區(qū)宿舍內未安裝單獨水表,為便于操作,學院在免除學生免費用水額度外,一次性收取住宿學生每人每年20元的水費。
第五條學生公寓用電實行分段供應辦法,每座學生宿舍樓具體供電時間由學院另行通知。
第六條學生公寓內水電設備由該宿舍內學生使用保管,如人為損壞,由直接責任者照價賠償,查不到直接責任者時,由本室人員分攤照價賠償。
第七條宿舍出現水電故障應及時向宿管人員提出申請報修,并由物業(yè)管理部門派人維修,學生不得擅自拆修。
第八條除學院特別規(guī)定的宿舍不要求統(tǒng)一熄燈外,其它學生宿舍夜間必須按學院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熄燈。
第九條罰則:
違反第一條和第二條規(guī)定責令其作出書面檢討,并根據有關規(guī)定給予其全院通報批評或其它紀律處分,同時收繳違規(guī)使用的電器,收繳的電器需經所在系的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在畢業(yè)時領回;因違反安全用電規(guī)定釀成火災等事故者,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相應的紀律處分,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各專業(yè)系對本系學生宿舍內部安全用電負有教育管理責任;學工處、保衛(wèi)處、總務處負有聯(lián)合管理責任。對違章用電嚴重或造成事故的將實行責任追究;學生宿舍管理員和學生管理人員應對安全用電情況實行常查制度,發(fā)現違章用電者應給予糾正制止,對嚴重的違章用電者應及時糾正并向其所在系及用電管理部門通報。
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7
1、宿舍內設施由學院統(tǒng)一配備和管理,學生負責使用和保管,每個寢室建卡登記,由本人驗收后簽字。畢業(yè)或其他原因退宿時要按登記卡進行驗收,齊全無損后方可辦理退宿手續(xù)。如有丟失或損壞要照價賠償。
2、學生離開寢室要關好門窗、關閉水電開關。設施有損壞而找不到責任人者,由本寢室成員共同負責賠償。
3、宿舍內安放的家具設施未經同意,不得隨意搬動和拆卸。
4、學生公寓如有維修項目,請及時到本棟管理員值班室登記,物業(yè)公司須及時安排專人修繕。家具設施屬自然損壞予以免費維修,人為損壞收取材料費和人工費。如發(fā)現維修不及時及其他情況,及時向學校反映。
5、要遵守安全管理規(guī)定,不得隨意改裝和破壞水電設施。
6、愛護公物,注意節(jié)約。隨手關燈、關水龍頭,
養(yǎng)成節(jié)約用水、用電的好習慣。發(fā)現因設備故障出現長明燈、長流水現象,應及時報修,防止浪費。違者重罰,同時由學院相關部門處理。
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制度8
為了合理地使用水費、電費,根據管理處宿舍配置設施的情況,特制定以下使用標準.
一、物業(yè)主管配置:
單人房間、日光燈、電視、空調、排氣扇。夏季使用時間從下午17:00-----12:00(包括中午2小時)折合電費使用度數約268度。
建議公司用電補助80元/月、水費5元/月
二、工程維修部主管配置:
雙人房、日光燈、電視、排氣扇,夏季使用時間下午從17:00-----12:00(包括中午2小時)折合電費使用度數約57度。
建議公司用電補助約40元/月/房、水費5元/月
三、保安隊長配置:
雙人房、日光燈、電視、排氣扇,夏季使用時間下午從17:00-----12:00(包括中午2小時)折合電費使用度數約57度。
電費補助約40元/月/房、水費5元/人/月
四、保安員、物業(yè)管理員:
雙人房、配置日光燈、排氣扇、風扇夏季使用時間,折合電費使用度數約38度。
電費補助約25元/月/房、水費5元/人/月
如超出部分由私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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