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請假制度(精選6篇)
在發(fā)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lián)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請假制度(精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生請假制度1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節(jié)課前對學生進行一次點名,并認真填寫點名簿。
2、學生因故缺席,必須向班主任遞交請假條,說明事由并在請假條上注明返校時間,家長要在請假條上簽名。返校后應銷假。
3、學生患流行并傳染病期間,必須回家休息、治療,憑疾控部門的證明方可返校上課。班主任應及時將信息報告保健室。
4、如有未請假不到校的學生,班主任應立即與家長聯(lián)系,弄清原因。一時與家長聯(lián)系不上的,應向?qū)W校報告。
5、學生請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應向教導處報告。
6、學生中途離校的,應憑班主任的簽條出校門,簽條由傳達室收存。
7、各班應切實加強學生的組織紀律性教育,要求學生嚴格遵守請假、銷假制度。
學生請假制度2
第一條學生應在每學期規(guī)定的開學時間到校注冊,因故不能按時注冊的必須事先請假,未經(jīng)請假不按時注冊者以曠課論處。
第二條在節(jié)假日離開學校應按規(guī)定時間返校。假期在外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延期返校,可用電報、電話或書信請假,需班主任征詢家長意見后,經(jīng)學院領導同意方可,學生回校后須補辦手續(xù),并提交必要的證明,否則以曠課論處。
第三條請病假須持有校醫(yī)或醫(yī)院的證明,學生一般不準請事假,特殊情況除外,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因并因事請假,必須填寫《學生請假申請審批表》,經(jīng)批準后有效,否則以曠課論處。請假一天的由班主任審批,三天以內(nèi)由學院領導審批,五天以內(nèi)的由學生工作部部長審批,一周以上的經(jīng)學生工作部報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審批。
第四條請假期滿必須到本人所在學院辦理銷假手續(xù)。如未辦理銷假手續(xù),超假時間按曠課處理,病假銷假時應出示診斷說明。
第五條學生在請假期限內(nèi)要求中止假期,應事先到所在學院辦理銷假手續(xù)。
第六條除按本規(guī)定授權請假批準人外,任何干部、教師均不接受學生的請假要求,或以其他理由批準學生的并事、公假。
學生請假制度3
為了加強學生工作的管理,規(guī)范學生的請銷假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規(guī)則
1、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種。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公假,因參加學校安排的重大活動,并經(jīng)有關領導批準證實后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2、學生因并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全校性集體活動,必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原則上需學生家長到;虼螂娫捙c班主任聯(lián)系,以說明原由。并且,學生到家后需打電話確定到家。
4、考試期間,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請假。如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均須報學校審批,同意請假后方準予參加緩考。
二、請假程序
1、請假條由班主任負責管理。請假的同學應到班主任處領取請假條,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實填寫。
2、學生請假,應事先本人寫請假條,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請病假需有班主任或醫(yī)院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請假條填好后,班主任簽署意見。
三、準假權限
1、一天以內(nèi)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
2、二至五天以內(nèi)的請假,由教導主任審批;
3、一周以上的請假,由校長審批;
4、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xù)
1、學生因急事而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nèi)由學生家長代為辦理補假手續(xù)。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2、學生在假期、節(jié)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guī)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課處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后必須及時到班主任處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
六、其它
1、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被查出,則取消該生的請假資格,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2、學生請假2天以上的.,在教務處領導沒有同意,班主任已經(jīng)同意的情況下,學生不準離校,必須按正常時間上課。如果不來上課,則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3、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
4、所有學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七、本制度由學校負責解釋。
學生請假制度4
一、凡在校期間,因病及其它特殊情況,不能正常參與課堂學習及有關集體活動需離開學校的同學必須請假,并履行相關手續(xù)。
二、凡需請假離開學校的同學需填寫學校統(tǒng)一印制的請假單,上面必須寫明請假原因、請假時間、請假去向、聯(lián)系地址或電話,有班主任或校務值班干部同意請假的簽名并由家長接送,其它老師簽字無效。出校門時請假條需交門衛(wèi)留存。
三、住宿生請假離開學校,還需持請假條到學生公寓寢室管理員處登記后方可離開。
四、凡在請假過程中弄虛作假,不履行相關手續(xù)的同學,門衛(wèi)拒絕放行;若不聽勸阻、無理取鬧或混出校門,學校將視情節(jié)輕重根據(jù)《學分制管理規(guī)定》予以相應處罰。
學生請假制度5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學生學習生活、學校的管理正常進行,規(guī)范學生請假行為,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請假規(guī)則
1.請假分為病假、公假和事假三種。
病假:因?qū)W生本人分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
公假:因參加省、市、區(qū)及學校開展的各種活動,并經(jīng)學校有關部門證實后確實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
事假:因?qū)W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學生不得請事假。
2.學生因以上不能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課處理。
3.無論說假時間長短,必須履行請假程序。
二、準假權限
1.一節(jié)課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
2.半天及以上,一天以內(nèi)的請假,由值周行政審批。
4.一天以上,兩天以內(nèi)的請假,由德育辦主任審批。
5.兩天及以上的請假,由校長審批。
三、請假程序
1.學生到班主任處填寫《陳店聯(lián)小學生請假條》和《出門憑條》,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請假的理由、請假的天數(shù)等信息。
2.因病請假,必須提供學校醫(yī)務室或社區(qū)及以上醫(yī)院的相關證明;因公請假,必須提供學校相關部門的證明;因特殊事情請假必須提供學生家長證明。
3.按照準假權限不同,分別由班主任同意后,學生方可離;虿粎⒓咏虒W等集體活動。
四、銷假
1.請假期滿,學生必須及時到班主任處履行銷假手續(xù),并由班主任報相關部門,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處理。
2.逾期不能銷假的學生,必須提前履行補假手續(xù)。
五、其它
1.各班應執(zhí)行每天點名制度,及時發(fā)現(xiàn)缺席、遲到、早退和曠課的學生,并做好記錄,班主任應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2.學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時到校上課和參加活動,事先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請假時應持有家長簽字的請假條。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學生應來校請假或電話告知班主任學生缺席原因。
3.學校上課期間,如因特殊情況學生家長請求將子女帶出校園,學生應持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門衛(wèi)履行核查、登記手續(xù),請家長簽字后,學生方可出校。
4.學生在校期間,遇緊急情況(如突發(fā)疾。﹣聿患罢埣俚,可事后補假條。
5.對弄虛作假的請假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準假,并按曠課處理。
6.學生無論任何情況,絕不允許私自離校,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立即通知家長,且在校外發(fā)生的任何事故由學生及家長承擔責任。
如因執(zhí)行本制度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學校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嚴肅處理。
學生請假制度6
為嚴格執(zhí)行華南農(nóng)業(yè)大學大學生學籍管理制度,進一步規(guī)范本院學生請假手續(xù),特制定請假制度,望各班認真領會,嚴格照此執(zhí)行。
一、學生因故(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參加學習,均須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期滿,應及時到班主任或政治輔導員處辦理銷假或續(xù)假手續(xù)。
二、學生請假須提出書面申請,按準假管理權限逐級遞交學院、學校有關部門審批,獲得批準后方可休假。
三、學生請假(包括病、事假)一天~三天內(nèi)由政治輔導員批準;三天以上由政治輔導員簽署意見,報告學院領導或?qū)W校相關部門批準,并在政治輔導員處備案。
四、學生因病請假,需持學校醫(yī)院的診斷書或證明辦理手續(xù);學生因事請假,須有充分的理由,或附有必要的證明,不得找人代為請假。
五、學生因急病、特殊急事須緊急離校時,必須經(jīng)班主任或政治輔導員批準,并辦理請假手續(xù)。
六、學生在考試期間,一般不得請假。因特殊原因須請假者,本人提出申請,由學院批準,辦理緩考手續(xù)。
七、本院學生雙休日外出(離穗)必須辦理請假手續(xù),經(jīng)向班主任或輔導員說明情況批準后,方可記假。
八、學生放假期滿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及時返校,由班級負責向班主任匯報,有特殊情況應向政治輔導員報告。寒暑假期滿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按學院要求進行注冊登記,不能正常注冊的應出示相關證明才予以補注冊。
九、凡不辦理請假、續(xù)假手續(xù)或請假未經(jīng)批準而擅自離校者,均按曠課論處,視其情節(jié)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十、各班學習委員在授課前要查清學生出勤人數(shù)、曠課人數(shù)及請假人數(shù),如實填寫《公共管理學院學生上課考勤表》并由任課教師簽名確認,于每周末匯總送交學院學生會學習部。
十一、班會活動應建立點名考勤制度,考勤情況應在《華南農(nóng)業(yè)大學班委會工作手冊》認真記錄,特別是星期天晚上11:00仍未歸校的學生,由班長登記并于下周星期一向政治輔導員報告。
十二、各班班委會應認真加強自身建設,如實記錄班級考勤情況,并及時向班主任或政治輔導員匯報。對不履行職責、工作不稱職的班委成員給予批評教育或罷免。
十三、本制度自二〇xx年三月一日起執(zhí)行,由學院黨委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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