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一)
為了不斷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違反勞動紀律和違法失職行為,維護正常秩序和促進安全生產,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執(zhí)行以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將給予記功、授予獎品或獎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損失的。
2.愛護、節(jié)約國家財產有重大成績的。
3.同嚴重違法行為堅決斗爭,有顯著成績的。
4.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的。
5.能及時發(fā)現設備、安全存在重大隱患,并及時報告,處置得當。
二、公司職工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經批評教育不思悔改的,應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察看、開除處分或經濟制裁。情節(jié)嚴重的,應負刑事責任。
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規(guī)定
1.對發(fā)生事故的處理
1.1輕傷事故。公司發(fā)生輕傷事故后,對發(fā)生事故的車間、罰款1000元,對班組長、責任人均罰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產的副總罰款500元。
1.2重傷事故。發(fā)生重傷事故,由集團安全法規(guī)部負責調查處理,寫出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fā)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車間負責人罰款2000元,班組長罰款500元,同時按責任的大小給予行政處分。
1.3工亡事故。發(fā)生工亡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與當地政府部門共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fā)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車間、隊負責人罰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組長罰款1000元。罰款交集團總部,情況惡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4重大設備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由技術中心寫出事故技術分析調查報告,安全保衛(wèi)部依法追究責任。
造成直接損失1萬元以上的 10萬元以下的,視情節(jié)追究設備崗位主管人員及設備技術人員的責任,罰款1000元-10000元,寫出深刻檢查,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待崗、除名等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 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設備副總或工程師的責任。罰款1萬元-2萬元,主管設備的人員及技術人員罰款1000元-10000元,崗位巡檢工罰款500元,視情節(jié)再給予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追究企業(yè)領導班子的責任,同時領導班子(經營層)處罰5萬元-10萬元,主管設備的副總和工程師罰款5000元,主管設備的技術人員罰款2000元。視情節(jié)追究法律責任及行政處分。
1.5火災及被盜事故。對發(fā)生在企業(yè)內部的火災及被盜事故,由企業(yè)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協調當地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立案標準為一萬元以上的被盜和火災事故。發(fā)生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調查結果,視情節(jié)賠償經濟濟損失或承擔部分經濟損失,其它責任者視情節(jié)給予罰款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2.實現安全生產的獎勵
2.1生產和輔助車間當月安全生產無人身事故和責任設備事故,可獲安全獎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獲獎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責任設備事故及工亡、重傷事故,分管經理和安全委員會成員年終可獲得1000元獎金。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二)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獎懲制度。
1、職工入場必須經三級教育,填寫安全教育記錄方可上崗,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 業(yè)。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高處作業(yè)系好安全帶,違者管理人員罰款 100 元工人罰 款 50 元。
3、特殊工種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對無證操作人員處以 200 元罰款。
4、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未穿戴防護用品或防護用品穿戴不全,視情節(jié) 處以罰款 50-100 元。
5、機械設備未按照操作規(guī)程使用、未按規(guī)定進行維修保養(yǎng),處以 50-100 元罰款。
6、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違者罰款 50—100 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違者追究班組長責任,處以 50—100 元罰款。
8、施工現場、生活區(qū)嚴禁打架、賭博、酒后鬧事,違者視情節(jié)給予 500—1000 元罰款。
9、現場消防器材嚴禁隨意動用,違者予以 100 元罰款。
10、現場施工做好成品保護工作,根據有意、無意損壞視情節(jié)賠償損失并罰款。
11、工人上下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12、非電工嚴禁動用電氣設備,私自拉塔吊等電氣設備電源者罰款 200 元。
13、每月 5 日、20 日的聯檢中,安全生產達標,給予 200-500 元獎勵。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09-01
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及獎懲制度03-29
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獎懲制度(精選7篇)07-31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08-19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07-18
安全考核獎懲制度03-25
物業(y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07-23
企業(y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08-08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范本03-27
電站安全管理考核獎懲制度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