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家長責任書
在日新月異的現(xiàn)代社會中,接觸到責任書的地方越來越多,責任書是寫明責任范圍、職責,多用于平行的文書。那么責任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校車安全家長責任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校車安全家長責任書1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校車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校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校車照管員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安全幼兒上下學,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wěn)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安全,要做到:
1、嚴格執(zhí)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zhí)行校車接送制度,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shù)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責任人(簽字):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校車安全家長責任書2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幼兒園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jīng)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jīng)歷,且要先經(jīng)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fā)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jiān)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guī)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fā)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com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fā)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jiān)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幼兒;(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yǎng),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tài)。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fā)現(xiàn)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幼兒園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xù),且必須租用專業(yè)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jīng)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guī)定噴涂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tǒng)一標識。
五、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幼兒園各項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xù)履行。
責任人:
日期:
校車安全家長責任書3
為切實加強我校學生接送車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根據(jù)江華縣《關于切實加強中小學校幼兒園接送學生幼兒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各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結合我校(以下簡稱甲方)實際特與校車方(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此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參與我校校車的車主即是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員(校車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乙方提供車輛號為:
(1)、有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jīng)歷;
(2)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沒有累計記滿12分的記錄;
(3)未發(fā)生過致人死亡且負有責任的交通事故;
(4)駕駛證依法經(jīng)公安部門審驗合格;
(5)身心健康,言行文明,無嗜酒等不良習好,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史;
(6)無犯罪或嚴重違法記錄)
三、乙方提供的校車不能是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xù)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經(jīng)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zhí)照、扣留證件等)。另乙方一切合法證件的復印件交學校保管。
四、乙方必須配備隨車人員1-2名,每天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注:隨車人員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交由值日老師核實后方能行車走人)。
五、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fā)給學生路費自行回;蚧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經(jīng)濟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fā)事件。(1)、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fā)生侵害學生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違法行為時,及時采取措施對學生進行保護,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2)、發(fā)生車輛交通事故時,及時采取救助措施,保護現(xiàn)場,并向相關部門報告。如遇突發(fā)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八、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文明行車,安全駕駛,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家長爭吵。保持車廂內外整潔,確保車輛設備、設施齊全有效,必需配備有效的滅火設備。
九、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guī)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jīng)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嚴禁酒后開車,開車時不準抽煙,不準接打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
十、乙方提供的車輛每天按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保證學生正常上下學的時間。接送過程中,如發(fā)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調過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責任由乙方負責。
十一、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xù)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司機故意違章或沒帶齊有關證件的、其罰款由乙方承當;發(fā)生超載,被交警部門扣證、罰款,均由乙方承擔。
十二、乙方應交人民幣3000元(¥叁仟元)給甲方為風險保證金,乙方當為學校接送校車身份期間不遵守此責任書,甲方不予退還乙方風險保證金。
責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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