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撿到錢包事跡
事跡是指過去做過的較重要的事情。小編整理的拾金不昧撿到錢包事跡,歡迎查閱。
拾金不昧撿到錢包事跡1
2015年12月29日下午,春谷藍絲帶協會會長佘先生接到繁昌論壇打來的電話,告訴他的丟失的皮夾被一位好心人撿到,因為找不到失主,所以找到繁昌論壇希望幫忙找到。但此時的佘先生并不知道自己丟失了皮夾! ≡瓉,昨天下午佘先生在浪琴灣的大門口對面,為了接一通電話不小心弄掉了自己的皮夾,而正巧被繁昌縣排水管理辦公室的孫茂武所長拾到。他發(fā)現皮夾內有幾千元現金,還有銀行卡、身份證。怕失主著急第一時間在微信朋友圈,在各個群里發(fā)消息,希望能找到失主。佘先生拿著失而復得的錢包,表示當面酬謝并帶來了一箱酒給孫所長,但孫所長說什么都不肯收。佘先生對于孫所長拾金不昧的精神表示非常感動,世上還是好人多。
拾金不昧撿到錢包事跡2
這是1963年發(fā)行的兒歌《一分錢》,大家都耳熟能詳。7月18日,這樣一件故事在我局棗林派出所重現——上午10時許,一位中年男子帶著一名少年來到棗林派出所,少年手里拿著一個錢包走到民警魯建朝面前:“叔叔,我在棗林街路邊的草叢里面撿到了一個錢包,您幫忙找一下失主好不好?”
據了解,撿到一個錢包的少年叫李斌嘉,9歲,是我市朱蘭二小三年級的學生,家住棗林街。7月18日,星期六,雙休日,李斌嘉在棗林街玩時,發(fā)現路邊的.草叢里有一個錢包,便高興地撿起。“我在馬路邊 撿到一分錢 把他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邊”想起兒歌《一分錢》,誠實善良的李斌嘉,便把自己的想法告訴爸爸。爸爸十分贊同孩子的想法,于是父子二人一起來到派出所請民警幫忙找失主。值班民警魯建朝、李平升對少年李斌嘉拾金不昧的高尚行為進行了表揚,并祝愿李斌嘉在學習方面更上一層樓?紤]到失主丟失錢包一定十分著急,通過錢包內身份證信息,民警立刻與駐馬店市公安局取得聯系,最終在當地轄區(qū)民警的協助下聯系到了失主本人。
失主叫岳現,駐馬店市驛城區(qū)胡廟鄉(xiāng)月樓村人。錢包不慎丟失,內有身份證、駕駛證、出租車預約考試證、銀行卡等證件。19日下午,他接到當地派出所通知他領物的電話后,非常高興,立即驅車來到棗林派出所。經信息核對無誤后,民警將錢包歸還失主。面對失而復得的錢包,失主岳某對熱心群眾拾金不昧舉動和民警熱心助人的行為深深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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