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恢復訴訟申請書
不同的對象有不同的申請書,常見的有入團申請書,入黨申請書等。以下YJBYS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恢復訴訟申請書,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恢復訴訟申請書一
申請人:郭X X,男,X X年X X月X X日出生,漢族,經理,現(xiàn)住鄭州市航海路X號樓XX室。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恢復對(20XX)南行初字第12號案件的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X X縣房地產管理所房屋權屬登記糾紛一案,貴院因需要確定申請人與第三人楊X X買賣合同的效力而于20XX年6月24日裁定中止審理本案,現(xiàn)貴院對申請人與第三人楊X X的買賣合同的效力已作出判決,且該判決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故本案中止審理的原因已經消除。申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一條之規(guī)定,特申請貴院對本案恢復審理,請予準許!
此致
X 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
X X年X X月X X日
恢復訴訟申請書二
昆明市五華區(qū)人民法院:
申請人訴云法律師事務所清算組織合伙糾紛案,你院中止訴訟裁定書認
定; 本案中,被告云南云法律師事務所清算組在訴訟過程中被法定登記機關注銷,現(xiàn)尚未確定權利義務的承受人, 故裁定中止訴訟。
《民法通則》第九條規(guī)定: 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第三十條 規(guī)定: 個人合伙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xié)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伙經營、共同勞動。
《律師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 合伙律師事務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設立。合伙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對該律師事務所的債務依法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合伙型聯(lián)營體和個人合伙對外債務糾紛案件應否一并確定合伙內部各方的債務份額的復函》 合伙型聯(lián)營體和個人合伙的財產能夠清償聯(lián)營或合伙債務的,應當以合伙型聯(lián)營體或個人合伙的財產清償。合伙型聯(lián)營體、個人合伙無財產清償或者其財產不足清償聯(lián)營、合伙債務的,應當由聯(lián)營成員或合伙人承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外,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合伙型聯(lián)營各方,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或者協(xié)議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依照上列法律及司法解釋,云法律師事務所的權利義務的承受人依法是參與合伙的自然人,而不是合伙組織。該所解散后,除原告外其余合伙人已重新設立了合伙組織,不可能重新恢復,律師事務不是自然人,也不可能有繼承人出現(xiàn),據此,原云法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及第三人,依法是云法律師事務所存續(xù)期間權利義務的承受人。
另,云南省司法廳批準解散云法律師事務所,是在云法律師事務所存在合伙糾紛、行政爭議(被告周路剝奪了原告的合伙資格,原告申請司法部撤銷合伙組織,司法部受理了原告撤銷司法廳批準設立云法律師事務所的申請)情況下實施的行為。其注銷法律師事務所的清算組織,則是在合伙人間合伙債權債務未清算,法院已經受理了原告對合伙清算組織合伙糾紛案后注銷的。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1條的規(guī)定: 企業(yè)法人未經清算即被撤銷,有清算組織的,以該清算組織為當事人;沒有清算組織的,以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為當事人。 原云法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第三人、云南省司法廳依法應是解散的云法律師事務所合伙組織的民事權利義務的共同承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guī)定》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 訴訟過程中,當事人主張的法律關系的性質或者民事行為的效力與人民法院根據案件事實作出的認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規(guī)定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的限制,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變更訴訟請求。 據此,申請依法將申請人訴云法律師事務所合伙糾紛案的被告,變更為原云法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周路、云南省司法廳,并追加合伙期間該所變更后的合伙人為本案第三人,恢復訴訟,責令相關責任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申請人:
二0XX年十二月十三日
【恢復訴訟申請書】相關文章:
恢復執(zhí)行申請書07-23
恢復執(zhí)行申請書10-18
訴訟申請書06-20
訴訟申請書03-17
恢復審理申請書06-04
恢復執(zhí)行申請書范文09-14
中止訴訟的申請書07-11
追加訴訟申請書03-19
撤銷訴訟申請書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