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比較合同違約責任
一、概念
違約責任,依據民法通則又稱為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時所承擔的法律后果。
二、歸責原則
歸責原則是確定行為人的民事責任的根據和準則,是貫穿于整個民事責任制度并對責任規(guī)范起著統(tǒng)帥作用的立法指導方針。在我國,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是什么呢?法學界歷來存在爭議。在新的合同法正式頌布了,明顯地體現出我國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這便是嚴格責任原則。我國《合同法》第107條明確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逗贤ā返121條還規(guī)定:“當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按照約定解決。”由此可見,只要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就應承擔違約責任。即使這種違約行為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也不能免除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的違約責任。
三、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根據《合同法》第107條的規(guī)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主要有如下幾種:
1、支付違約金;?
2、損害賠償;?
3、繼續(xù)履行;?
4、其他補救措施。
四、違約責任方式的比較研究
簽訂合同,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合同一旦簽訂,任何一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對合同中任一條款的違反,都將被視為違約而被追究相應的責任。
一般而言,違約的行為主要有不履行合同,不適當履行合同和遲延履行合同三種形式。一旦出現以上違約行為,作為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就應當以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繼續(xù)履行和采取補救措施等形式追究其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然而在選擇這些責任方式時,可易知損害賠償是最重要的違約責任形式,是整個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并且其它任何違約責任形式皆可轉化為損害賠償。下面筆者將把損害賠償與其他責任形式進行比較研究:
1、損害賠償與實際履行
《合同法》第112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梢,這兩種救濟方式是不能相互替代的。實際履行具有特殊的功能:其一,實際履行是實現合同目的、維護合同紀律所必須采取的救濟方式。其二,實際履行的適用可以使合同得以繼續(xù)存續(xù),進而鼓勵交易增加社會財富。其三,從舉證責任來看,受害人要求采取實際履行的補救方式可不必承擔對實際損失的舉證責任,因而在很多損失難以確定和舉證的情況下,實際履行更有利于保護受害人的利益。當然,盡管違約方不得以其他補救方式代替合同的實際履行,但對受害人來說,在損害賠償方式能夠有效地維護其利益的情況下,完全可以放棄實際履行的`補救方式而采取損害賠償。實事上,某些情況下采用實際履行的方式不足以彌補債權人的損失。例如,債務人遲延交貨使債權人生產經營停頓,從而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盡管通過實際履行獲得了合同約定的貨物,但已遭受的損失仍未得到完全彌補。針對這種情況,就應結合損害賠償救濟方式,保護受害方利益,制裁違約當事人,維護交易秩序和安全。
2、損害賠償與支付違約金
損害賠償與支付違約金都是合同責任的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是一種補償性的責任形式,而后者則具有補償性和懲罰性雙重屬性。所以,損害賠償通常要與實際損害相結合,而支付違約金的數額與實際損害之間并無必要聯系。即使在沒有損害的情況下,也應支付違約金。如果支付補償性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受害人遭受的損失,債務人還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以彌補違約金的不足部分,即違約金可與賠償損失并用。但在兩者并用的情況下,應以受害方的實際損失作為責任的最高限額,即受害方不得獲取超過實際損失的補償。
3、損害賠償與采取補救措施
在不適應繼續(xù)履行的情況下,受損方可以要求違約方采取一定的補救措施挽回損失。如在買賣合同中,如果標的物的瑕疵可以修補,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修補瑕疵,并由其承擔修補所需費用。但修補后如仍使債權人遭受損失的,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給予損害賠償。例如,債務人修補瑕疵造成遲延履行,而因遲延履行使債權人遭受損失,那么債權人當然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4、損害賠償與定金責任
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guī)定或雙方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訂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其它替代物。定金具有擔保性質,它具有擔保、證約、預付款三種作用。而違約損害賠償則是一種違約責任形式,雙方具有獨立性。定金責任作為一種獨立的責任形式,適用“定金罰則”,即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損害賠償以損害為前提,以賠償實際損失為限度。定金責任的承擔不能替代損害賠償。也就是說,既不能將定金責任作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也不能在計算損害賠償時將定金列入其中。當然,如果同時適用定金和損害賠償,其總值超過標的物價金總和的,法院應酌情減少定金的數額。
【如何比較合同違約責任】相關文章:
合同違約責任法條解讀10-28
合同違約責任有哪些特點06-19
合同違約責任條款怎么約定10-19
合同違約責任及其承擔情形09-03
倉儲合同違約責任的免除09-03
合同法規(guī)定違約責任11-15
三方協(xié)議違約責任如何處理03-08
如何創(chuàng)業(yè)比較好12-08
什么是勞動合同違約責任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