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現(xiàn)實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疫情期間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疫情期間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本公司所有員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執(zhí)行。
第二條本公司所有員工干部都應按作息時間之規(guī)定準時到退。
第三條遲到、早退、曠職(工)按下列辦法處理:
1.上班遲到15分鐘內的,予以10元/次的處罰;15分鐘至30分鐘內的,予以20元/次的處罰;30分鐘后的,予以扣發(fā)當日薪資的處罰;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發(fā)當日薪資的處罰;
3.曠職(工)的予以扣發(fā)三日薪資的處罰;連續(xù)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的,均以自動離職論處。
第四條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1.上下班同時打卡超過三人時,必須排隊依次進行,如有爭奪、擁擠、插隊等擾亂秩序的行為,經監(jiān)督人員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視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處罰;
2.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外出或辦理私事,如有違者,按遲到論處;
3.下班者應先打卡后外出,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
4.下班時間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違者,即按擅離職守或早退論處,所屬主管人員應負連帶的責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違者,責任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6.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工)一日論處;
7.遇停電或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應在24小時內交由所屬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如違規(guī)簽卡,責任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8.漏打卡的,按第四條第6款執(zhí)行。漏打補簽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超過一次按上班遲到15分鐘內論處;漏打未簽的,每次按上班遲到30分鐘內論處,并取消當月全勤獎。
9.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須持有效請假單或放行條和工卡,送至行政人事部,簽卡并做好相關登記后方可離開,否則,保安或行政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如有違者,按早退或曠職(工)論處。
10.銷售營業(yè)等人員因公外出較長時期的,應向其負責人報備,月底由所屬部門負責人在工卡上簽證后,交送行政人事部。
第五條本制度條款如有與日前制度相抵觸的,依照本制度執(zhí)行。
第六條本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jiān)督落實執(zhí)行。
第七條行政人事部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八條本制度經廠長審核,呈總經理核準后生效,修訂時亦同。
疫情期間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 篇2
一、員工應做到
1、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知識,并有接受單位組織安全培訓教育的義務。
2、駕駛機動車上下班的,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無證駕駛機動車不得駛入廠區(qū)。
3、駕駛摩托車上下班(進、出廠)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行駛,騎電動車上下班提倡戴安全帽。
4、駕車人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汽車、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要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汽車、摩托車、電動車。
5、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超速行駛,不酒后駕駛,不疲勞駕駛。
6、按規(guī)定停放車輛,駕駛員離開車輛時應對車輛采取制動措施,并確認停車安全,以防發(fā)生意外事故。
7、因公出差人員或外派(駐外)人員,身處異地,更要加強自我保護、自我防范意識,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傷害事故發(fā)生。
8、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間受到機動車傷害后,除了應緊急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外,要保護好事發(fā)現(xiàn)場,并迅速撥打“122”電話報警。報警要講清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主要情況和造成的后果。
9、因事故受傷就醫(yī)時應向醫(yī)務人員講清事故發(fā)生的簡要經過,并保管好所有的就醫(yī)證明材料。
二、單位應做到
1、利用各種宣傳工具、信息平臺,定期或不定期對員工進行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等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知識。
2、單位的大門口顯要位置應設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提示語或安全警示標志。
3、安全保衛(wèi)人員應經常性地對員工駕車進、出廠戴安全帽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權責令其糾正、并處罰。要掌握駕駛汽車、摩托車、電動車上下班的職工情況。
4、廠區(qū)內各類車輛應限低速行駛,并定點停放,停車棚(庫)設置安全提示牌。
5、鼓勵職工乘座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有條件的單位應配備客車接送職工上下班。離廠區(qū)較遠的三班制作業(yè)人員,單位應為其提供夜間休息場所。
6、廠(礦)區(qū)內租賃、外包、外協(xié)的鏟車、挖機等特種車輛必須證照齊全,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不符合要求的,有權責令其整改或責令其停止作業(yè)。
7、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員工在市區(qū)因公外出時,必須到企業(yè)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條件許可時企業(yè)應為其派車。上班時間嚴禁擅自離廠,以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
疫情期間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公司規(guī)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jù)。
第三條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第四條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jiān)督,確?记诠芾砉ぷ髀涞綄嵦。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規(guī)定的實施。
第二章考勤
第五條根據(jù)崗位不同,工作時間分為四種:
1、常日班。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實行單休制,每周日為正常休息日。
4、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遲到、早退
1、于規(guī)定上班時間五分鐘后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
2、于規(guī)定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3、月遲到/早退三次以曠工一日計。
4、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部門領導核準后,辦理請假手續(xù),不列入缺勤記錄。第七條事假
1、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事假年累計達14天者取消其年假,達20天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第八條病假
1、職工因疾病、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yǎng)時,可以申請病假;
2、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申請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國家承認二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4、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并進行醫(yī)療期時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條曠工
1、未經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xù)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者視為曠工半日;
3、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十條值班、加班
1、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向部門領導申請,然后提交總經理審批后執(zhí)行,當日或工作期內未完成的工作不屬于加班。
疫情期間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 篇4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員出勤實行打卡考勤記錄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計件人員按上下班作息時間上班前和下班后務必到指定的打卡機上進行刷卡;
3、計件員工根據(jù)生產需要按車間安排的上下班時間打卡,每一天將生產車間打卡刷卡記錄經車間主任確認簽名后報人力資源備案,以作工資的核算依據(jù)。
4、打卡機的監(jiān)督管理:總裁辦人力資源與保安負責打卡機的監(jiān)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考勤設備,凡故意破壞考勤設備,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并處以二倍考勤機價格的賠償。
5、刷卡其它事項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刷卡,由本人帶給部門負責人簽名的相關手續(xù)證明(如出差申請單請假條外出申請單員工考勤異常單等,報人力資源作為考勤依據(jù);
2)錄不到指紋、刷不到IC卡等特殊狀況時,務必有部門主管領導審批過的相關手續(xù)交人力資源核查存檔,或主動到保安處登記進出廠時間。
3)因工作性質特殊而無法依公司統(tǒng)一作息時間上下班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特殊崗位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審核、報總裁批準后按"特殊崗位作息時間"打卡。
4)董事長、總裁、副總裁、公司顧問、外聘項目組人員可不執(zhí)行打卡考勤。
二、處罰規(guī)定
1、遲到:正常上班時間后進入公司作遲到處理,遲到一次扣發(fā)當月工資,30分鐘內扣10元、30分鐘至1小時內扣20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處理,遲到3次者以曠工半天、6次者以曠工1天處理,依次類推。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為早退,早退參照"遲到時間標準"雙倍處罰;
3、擅自離崗:非工作需要離崗達半小時以上視為擅自離崗,擅自離崗參照"早退"標準處罰;
4、曠工:按曠工時間以日工資的3倍比例扣罰,曠工3天以上的,為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視為員工已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自行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5、對曠工或請假超期3日人員,各部門應在4個工作日內反饋至總裁辦、財務部凍結該員工的工資。員工私自連續(xù)離崗三天作連續(xù)曠工處理,部門應在第四天之內報總裁辦,逾期不報者,給予部門考勤員50元/人處理,直接領導以及部門主管領導各100~200元處罰。員工無故曠工連續(xù)3天以上或月累計五天以上者,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公司也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6、對于員工離職,考勤員應將該員工的離職申請表及離職審批表在2天內交人力資源備案或存檔,否則,遲交一天考核考勤員10元/天,主管領導20元/天。
7、各部門未按時將手工考勤記錄上交人力資源審核的,罰職責人每遲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記錄不全或有誤者給予職責人每個問題點5元罰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款100元。
8、人力資源未按考勤報表核算薪資的,罰職責人20元/次。
9、忘記刷卡者由本人申請,主管領導簽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罰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經發(fā)現(xiàn),當事人雙方各扣罰200元/次。
疫情期間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 篇5
一、自行打卡記錄上下班時間,包括上班時間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時間。
二、上班時間一天內(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要按層級報告(科員向部領導報告,副部長向正部長報告,正部長向廠級主管領導報告)。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注明離開時間和事由,并有層級領導的簽名同意,廠級領導由考勤員簽名確認
三、上班時間超過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注明天數(shù)和事由,科員和副部長要有部長的簽名同意;正部長需經廠級主管領導副廠長簽名同意;副廠長需經廠長批準,每底由辦公室呈廠長簽認。黨政主要領導執(zhí)行紡織集團公司《關于領導干部外出請假的有關規(guī)定》。
四、若廠級領導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辦公室考勤員請假備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員提交考勤表若與辦公室收取的《個人電腦打卡鐘專用表》出現(xiàn)不相符狀況時,則按照《考勤制度》處理。
六、凡發(fā)現(xiàn)代人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
七、對忘記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員,每次扣罰50元。
八、各部考勤員每月底要認真核對本部門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與打卡牌的狀況,發(fā)現(xiàn)違反廠有關考勤機使用規(guī)定以及廠的考勤制度應如實記錄在《考勤表》上,并經部長、主管廠級領導簽名,才能交至辦公室。如有意或無意將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門《考勤表》上記錄的違紀狀況,由辦公室或其它部門發(fā)現(xiàn)的每次則以雙倍扣罰當事人。
九、打卡機真實記錄員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時間,上至廠長、下至一般人員上、下班要打卡,回廠后外出(無論因公因私,也無論時間長短)也要打卡,否同,輕者作忘記打卡處理(本部門自報每次扣50元,抽查發(fā)現(xiàn)每次扣100元),重者視為早退或離崗。
十、各級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遵守以上規(guī)定,各部領導有職責指導考勤員執(zhí)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員徇私失責,則酌情另行處理。
疫情期間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 篇6
公司最近接連發(fā)生兩起員工上下班途中發(fā)生的交通事故,為了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提高員工的交通安全意識,避免或減少類似事故的再次發(fā)生,特對員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做出以下管理規(guī)定,望各部門、車間、班組認真組織學習并嚴格貫徹執(zhí)行!
1、公司所有員工要本著對自己負責,對家庭負責,對他人負責的態(tài)度,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切實履行自己的義務,避免或減少交通事故的發(fā)生。自覺學習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2、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必須系好安全帶,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超速行駛,不酒后駕駛,不疲勞駕駛。
3、駕駛摩托車、電動車上下班為了自身安全建議正確戴好頭盔按既定回家路線行駛。
4、駕車人上路行駛前,應當對汽車、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車輛制動裝置的完好。自覺控制行車速度,要求:汽車行駛速度控制在每小時60公里以下,摩托車行駛速度控制在每小時40公里以下,電動車行駛速度控制在每小時20公里以下。
5、駕車人上下班回家既定途中如果受到機動車或非機動車傷害后,應迅速撥打“110”電話報警求救,并及時電話報告公司負責人或公司安全員。
6、所有車輛包括汽車、摩托車、電動車,一律執(zhí)行“靠右行駛”的原則,嚴禁逆向行駛。
7、為了保障自身安全請勿搭乘無營運資質的車輛或摩托車上下班。
8、上班時間嚴禁擅自離廠辦理私事,以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如果發(fā)生意外,后果自負。
9、員工不遵守以上規(guī)定的,上下班途中發(fā)生意外后果自負。
10、如未能遵守交通規(guī)則,發(fā)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受到傷害的,后果自負。
疫情期間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 篇7
1.0目的
為了確保每一位員工上下班乘車的安全,避免出現(xiàn)安全事故,特制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和通勤車司機。
3.0制度
3.1汽車、摩托車是我們生活中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但車禍的危險也可能時時伴隨著我們。據(jù)世界衛(wèi)生組織統(tǒng)計,全世界每年因車禍喪生的人數(shù)約有70萬,受傷人數(shù)1000萬至1500萬。也就是說,每50秒鐘就有一個人死于車禍,每2秒鐘有1人受傷或致殘。因此,每一位員工必須注意交通安全。
3.2公司通勤車管理
3.2.1公司為了方便員工上下班乘車,專門租用了大巴車(通勤車)接送員工。辦公室設專人管理通勤車。公司在租用通勤車時,須嚴把“三關”:即通勤車輛準入關,通勤車駕駛員聘用關,通勤車接送員工制度落實關。
3.4.1通勤車司機每天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的狀況,尤其是剎車,有問題及時修理。
3.2.2通勤車司機按照承運車輛的核定載客人數(shù)安排員工上車,并負責維持車內外的乘車秩序,不得超出該車核定載客人數(shù)。
3.2.3當乘車人數(shù)超過核定載客人數(shù)時,應及時通知辦公室管理人員,調整車輛數(shù)量。
3.2.4通勤車司機在承運員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其他法律法規(guī),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等,在遇到大霧、雨雪天氣、道路毀壞等特殊情況,應減速行駛,以確保安全。
3.2.5通勤車司機應在路途上對員工做好相應的服務工作,對體弱生病員工給予照顧。對員工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及時向公司反映。
3.2.6辦公室管理人員應認真做好通勤車車輛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相應記錄,作為以后獎罰和續(xù)聘的重要依據(jù)。
3.2.7通勤車的管理細則參見《通勤車管理制度》。
3.3乘車紀律
3.3.1每位員工應按公司下發(fā)通勤車行車路線、停車站點和發(fā)車時間表進行乘車,不得在非定車點攔車強行上車,如果不按規(guī)定無理取鬧的,將嚴肅處理,直至取消乘車資格。
3.3.2員工在等候乘坐通勤車時,要在站臺和指定地點等候車輛,不要站在車道(包括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候車。
3.3.3上下車均應等車停穩(wěn)以后,因為在車子還沒停穩(wěn)的時候,如果大家突然攔在車前,往往會使駕駛員措手不及,同時因為候車人的爭搶,不巧被人擠倒或把他人擠倒,都可能引發(fā)事故,所以大家一定要記住,先下后上,不要爭搶。
3.3.4在車上不許大聲喧嘩、走動、吸煙、亂扔垃圾,不許吵架打架,更不允許以大欺小、搶位或欺負威脅、恐嚇員工。員工在乘車時要文明禮貌、互相幫助、互相關心和照顧,發(fā)揚助人為樂的精神。
3.3.5坐在座位上,也要精神集中,雙手扶住前排座位上的椅背。通常車子猛烈沖擊時,人體會向前傾,這樣頭和臉就有撞到前排座椅靠背的危險。如雙手扶住前排座位的椅背,則可以大大減緩身體向前的沖擊力,同時對頭和臉部也可起到保護作用。
3.3.5乘車時不要把頭、手、胳膊伸出車窗外,以免被對面來車或路邊樹木等刮傷;也不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以免傷及他人。
3.3.7車門開啟后,不要急著跳下車,應先觀察是否有自行車和摩托車駛近,要在沒有車輛駛近的情況下下車,防止后面跟上的自行車或摩托車措手不及,發(fā)生意外。
3.3.8下車后,不能急于從車前或車后橫穿道路,應走離車前或車后20米以上,能看清路上左右來車后,選擇適當時機再橫穿馬路。
3.4監(jiān)督檢查
3.4.1每位員工者對乘車全安都有監(jiān)督的責任,發(fā)現(xiàn)有違規(guī)或不安全的事情,可以向辦公室反映,由辦公室調查處理。
3.4.2辦公室管理人員不定期隨車監(jiān)督檢查乘車安全,發(fā)現(xiàn)違規(guī)或不安全的事情,進行處罰。
3.4.3每輛車推選1名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人員擔任車長,維持乘車紀律和秩序,將接送時間、趟次、是否超載、漏載做好記錄,并將情況反饋給辦公室管理人員,每月對通勤車實行評比考核。
3.5自駕車、摩托車安全管理
3.5.1員工有自駕小車、騎摩托車上下班者,也要注意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3.5.2駕駛員要認真學習與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操作規(guī)程,務必做到安全駕駛、文明行車,出車時證件齊全有效,按要求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yǎng)、維修,保持車況良好。
3.5.3自駕小車時一定要系好安全帶,騎摩托車一定要帶好頭盔。
3.5.4遇雨、雪、大霧天氣,駕駛員必須集中精力,減速慢行,提高警惕。
3.5.5停放時,注意鎖好車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外出時,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上班后,車輛一律停放到規(guī)定的停車場,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交給無駕照或無駕駛經驗人員駕駛。
3.5.6嚴禁酒后駕駛,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麻痹車,超速行駛,疲勞駕違章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3.5.7一旦發(fā)生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向當?shù)刎撠熑思敖痪⒈kU等有關部門報告,不得擅自處理。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當即報警,同時向單位報告。嚴禁逃逸,如因逃逸造成責任加大,損失增多的,增加部分由駕駛員承擔。
3.5.8乘車人不得違章指揮,不得做影響駕駛的事情,同時在途中不得勸駕駛員喝酒,如遇駕駛員渴酒,應當即勸阻。
3.6節(jié)假日安全乘車
3.6.1節(jié)假日駕車外出時最好結伴同行,遵守交通規(guī)則,注意人身安全,不輕信陌生人的言行,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不去安全設施沒有保障的娛樂場所,注意言談舉止,以防發(fā)生糾紛,遇事不極端處理。
3.6.2節(jié)日期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要文明乘車,自覺遵守乘車秩序,不要只顧擠車搶座位而放松了警惕,成為扒竊下手的目標。上車后,最好往中間走,不要擠在門口,遇到連續(xù)被擠時要提高警惕,以防被竊。
3.6.3選擇出行交通工具時,要乘坐正規(guī)運營的車輛,不要乘坐“黑出租車”、“黑摩的”、“黑三輪”等非法運營的'車輛。
3.6.4自駕車出行期間,應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車輛,把車停放在有專人看管的停車場;停放在居民區(qū)無人看管的機動車要安裝報警裝置和機械防盜鎖,不要在車內和后備箱中放置貴重物品。
3.7乘車安全教育
3.7.1樹立“人人是交通安全教育者”的責任意識,發(fā)揮全員參與,各單位的管理人員利用早晚會,通過交通事故案例,給每位員工灌輸安全意識。
3.7.2辦公室發(fā)揮廣播、板報、宣傳展板等宣傳工具的作用,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宣傳,組織員工觀看交通安全教育影視、光碟。
3.7.3定期請交警隊同志進行交通安全教育講座。
3.7.4辦公室通過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開展員工安全防護、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
3.8獎罰
3.8.1騎摩托車不戴頭盔者,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1000元。
3.8.2不按指定地點亂停亂放摩托車者,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500元。
3.8.3通勤車的處罰條例參照《通勤車管理制度》執(zhí)行。
4.0相關文件
4.1《通勤車管理制度》
5.0記錄
5.1《通勤車監(jiān)督檢查記錄》
疫情期間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 篇8
一、實驗室的作息時間主要按照學校統(tǒng)一規(guī)定執(zhí)行。全體員工均需按規(guī)定打考勤卡。
1、上下班時間進出實驗室必須打卡。每個工作日必須打卡4次,時間為早8:00前、中午12:00下班后、下午14:00前、晚17:30-23:00,分別記錄員工的上午、下午工作時間。
2、遲到、早退也必須打卡,對遲到、早退沒有打卡的,缺少打卡記錄的半天視為缺勤。
3、工作時間因工作需要臨時外出(如外出開會、辦事等),且在中午(晚上)下班前不能返回的,出實驗室時要打卡,并在信息箱中留下未能按時打卡的原因。
4、鼓勵員工在晚上、休息日、假期自由加班時間打卡,根據(jù)加班的打卡記錄累積自由加班時間,自由加班時間多被認為是工作努力的一種表現(xiàn),累積自由加班時間每4小時可以抵消一次遲到或早退的記錄。
5、假期實驗室安排加班的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按照打卡記錄發(fā)放加班費。
二、考勤記錄由辦公室按月整理統(tǒng)計,下月3日前提交實驗室主任,作為獎懲的依據(jù)。
考勤的獎懲辦法如下:
1、出滿勤者,每月獎勵50元(簡稱考勤獎),出勤情況以打卡機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為準。
2、遲到、早退每月累計1-5次者,扣當月考勤獎10元;5-10次者,扣考勤獎20元;10次以上者,扣除全部考勤獎,20次以上另外扣除實驗室津貼。
3、無故曠工半天者,扣考勤獎20元;無故曠工1天者,扣除全部考勤獎,無故曠工2天以上者另外扣除實驗室津貼,并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理。
三、因病、因事不能上班,需向本研究室主任請假,超過2天不能上班者,還需向實驗室主管副主任請假,并報辦公室備案。請病假要提供醫(yī)院的診斷書,請事假提交請假條說明情況,得到許可后方可按照病假、事假處理。
1、病假在三天之內者不扣考勤獎;超過三天每天扣考勤獎20元,超過七天者,扣除全部考勤獎。
2、請事假一天以內不扣考勤獎;累計超過二天者每天扣考勤獎20元,累計超過七天者,扣除全部考勤獎。
四、出差或出外辦事等情況需在事前、事后或每月底前將出差往返時間、其它情況說明,經相應領導(研究室主任、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后,在辦公室提交考勤記錄前送交辦公室登記備案,如不加以說明則按事假處理。有課不能按時打卡的,由辦公室按課表進行核實,如果課表發(fā)生變動(授課教師、授課時間等),需自行向辦公室說明情況。中午因公務不離開實驗室者也必須打卡,但可連續(xù)打卡兩次(間隔在5分鐘以上)。
五、由行政副主任在每月第一周的實驗室行政例會上公布考勤情況,對出滿勤的員工、累計加班時間長的前幾名員工給予表揚,對遲到早退記錄多、曠工記錄多的員工給予警示。不定期在實驗室公示板或實驗室網(wǎng)站上公布考勤情況。
六、嚴禁相互代替打卡,如發(fā)現(xiàn),替代者和持卡者都給予扣除當月考勤獎的處分,并在全室通報批評,同時視具體情況做相應處理。
七、考勤結果作為評價員工勞動態(tài)度、申報各種獎勵與榮譽稱號、個人年終考核結果、發(fā)放其它獎金的參考依據(jù)。
疫情期間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 篇9
為了整頓公司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經公司研究決定,所有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制度,針對員工的打卡制度有以下的規(guī)定:
1、上班時間:
冬季(11月01--4月30)上午9:00—下午5:30
夏季(5月01—10月31)上午8:30—下午6:00
2、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時應先打卡,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有特殊情況須提前通知部門領導報行政部備案以便考核。
3、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guī)定準時上下班。
4、正常情況下,員工上、下班須保持各1次打卡記錄。出現(xiàn)多次打卡記錄,上班以當日最早時間記錄為準,下班以當日最晚時間記錄為準。
5、遲到15分鐘以上罰款10元。遲到1小時以上記為曠工半日。早退者一律做曠工一日處理,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連續(xù)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則予以開除并追究相應責任。
6、出勤但未打卡者,需根據(jù)具體情況填寫《未打卡情況說明表》,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簽字確認。
7、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違者,責任雙方均罰款20元。
8、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工一日論處。
9、遇停電或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于12小時內報行政部門備案。過時不予受理。
10、如有事不能實行正常打卡的,必須先報行政部門說明情況,嚴禁因為私人事情耽誤打卡。
如與本制度條款制度相抵觸的,依照本制度執(zhí)行,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jiān)督落實執(zhí)行!
疫情期間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 篇10
目的:
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管理,嚴肅上下班紀律。
適用:
本公司所有在職人員:
第一條:本公司所有員工、管理人員上下班,悉依本制度執(zhí)行。
第二條:本公司所有員工、管理人員都應按作息時間之規(guī)定準時上下班。
第三條:遲到、早退、曠職(工)按下列辦法處理:
。1)遲到
上班遲到5-15分鐘,予以5元/次的處罰;15分鐘至30分鐘內的,予以10元/次處罰;超過30分鐘后的,以扣發(fā)當日薪資的處罰: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發(fā)當日薪資的處罰:
。3)曠職(工)的予以扣發(fā)三日薪資的處罰;連續(xù)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3天的,均以自動離職論處。
第四條:上下班打卡及外出公差、私事,均應嚴守秩序,規(guī)定如下:
。1)上下班同時打卡超過三人時,必須排隊依次進行,如有爭搶、插隊等擾亂秩序的行為,經監(jiān)督人員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視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處罰。
。2)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私自外出或辦理私事,如有違者,按早退論處。
。3)下班者應先打卡后外出,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
。4)下班時間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所屬主管人員負連帶的責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違者,責任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6)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工)一日論處。
。7)遇停電或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應在兩天內交由所屬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并交人事部,過時不予受理,如違規(guī)簽卡,責任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8)漏打補簽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超過一次按上班遲到15分鐘內論處;漏打未簽的,每次按上班遲到30分鐘內論處。如因公事外出末打卡的需填寫補卡申請條。
。9)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須持有效請假單或外出放行條,保安方可放行。如有違者,按早退或曠職(工)論處。
(10)個人請事(病)假需提前申請,由部門主管和人事部審批后方算生效,非特殊情況下所有事后請假一律作曠工論處。
第五條:本制度條款如有與目前制度相抵觸的,依照本制度執(zhí)行。
第六條:本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jiān)督落實執(zhí)行。
第七條:人事行政管理部門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八條:呈總經理核準后生效。
20XX年5月1日起,我公司上下班打卡時間為:生產部日班:8:00—20:00
夜班:20:00—08:00
辦公室人員打卡時間為上午:8:00—12:00
下午打卡時間為:13:30—17:30(辦公室)
疫情期間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員工的考勤管理,保障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標準考勤時間為:
公司上下班時間統(tǒng)一為7:30至17:30。生產部門根據(jù)具體情況安排加班。若生產車間晚上加班,辦公室管理人員應上班至19:00。
二、公司采用指紋考勤機和手工打卡兩種。上班指紋考勤時間7∶20至7∶30;下班指紋考勤時間5∶20至5∶30。所有員工必須在上班規(guī)定時間前和下班規(guī)定時間后考勤,屬有效考勤記錄,若在上班時間內考勤,按遲到或早退記載;如因公司系統(tǒng)故障無法打卡必須到人事部備案。
三、遲到或早退1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主管以上人員10元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罰款20元一次,主管以上30元一次,遲到或者早退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罰三天工資。
四、若連續(xù)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或月內累計曠工4天以上、年內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不給予結算工資。
五、公司員工〔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并在批準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未在行政人事部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六、員工請假半天以上、二天以內的,由部門主管簽字;請假二天以上的,主管簽字后經生產副總審批;主管請假半天以上、二天以內的,生產副總簽字;二天以上的,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七、事假:員工需要請假時,應提前一天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以填寫《請假條》為準,經批準后方可休假;遇緊急情況須在休假當日,以電話方式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事后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
八、病假: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不能工作,須在休假當天及時向部門負責人請病假,事后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并出具醫(yī)生證明。
九、其它請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按國家規(guī)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執(zhí)行。
十、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需要離開應請示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十一、管理人員在一個月內無缺勤記錄者均可享受200元的全勤獎。
除公司規(guī)定的休假外,請假者無全勤獎,并扣除請假工資。
十二、新進員工上崗當天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員工檔案,錄入考勤。試用期內曠工的,按照試用不合格處理。
十三、門衛(wèi)開關門時間:早晨6∶00——晚上11∶00。超時未歸者,后果自負!采习鄷r間不準在廠區(qū)、辦公室、車間吃早餐和零食。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10元!
十四、本考勤管理制度自20XX年4月15日起執(zhí)行。
【疫情期間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精選11篇)】相關文章:
疫情期間學校員工管理制度(精選7篇)05-24
疫情期間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精選5篇)04-16
疫情期間員工健康管理制度(精選10篇)03-21
疫情期間企業(yè)員工出入管理制度04-21
疫情期間員工到崗管理制度04-13
疫情期間員工的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1篇)04-21
疫情期間醫(yī)院員工外出管理制度(精選11篇)04-20
員工疫情期間管理制度(通用5篇)04-16
疫情期間員工管理制度(通用12篇)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