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合同范本
廉租房買賣合同范本是依據法律規(guī)定,房屋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簽訂書面的、由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格式合同,下面yjbys小編就為大家?guī)砹夥亢贤侗荆┐蠹覅⒖肌?/p>
合同編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市政府令21號)等法律、法規(guī)及文件的規(guī)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房屋的座落、面積、租金、租賃期限等租賃基本事項:
房屋座落
房屋面積
建筑面積(M2)
使用面積(M2)
租金類型
計租面積(M2)
租金標準(元/M2)
月租金(元/月)
配租標準
超過配租標準
月租金合計
支付方式
銀行代扣,銀行收取的代扣手續(xù)費標準為每戶每月0.60元,甲乙雙方各承擔50%。
銀行帳號
租賃期限
其他事項
租賃期間,如遇政府調整公有住房租金標準,雙方自政府文件規(guī)定的調租之日起執(zhí)行新的租金標準,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xù)有效。
第二章 租金結算約定
第三條 乙方在中國工商銀行營業(yè)網點開立信用卡、儲蓄卡或儲蓄存折作為該房屋的租金代扣帳戶,乙方授權甲方委托工商銀行每月從該帳戶中扣劃租金。乙方憑工商銀行的代收單到房屋所屬房管所開具正式繳租發(fā)票。
第四條 在授權扣款期間,如租金代扣帳戶發(fā)生掛失、銷戶、凍結、止付等情況,乙方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重新確定代扣帳戶,并通知甲方變更扣款帳戶。否則,如發(fā)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視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條 按月結算,乙方必須在每月20日前結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額不足的,視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 房屋的交付與回收
第六條 房屋交付時,甲方保證租賃房屋結構及設施、設備能夠處于正常使用狀態(tài)。
第七條 租賃期滿一年之日起兩個月內,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況,街道辦事處或者鎮(zhèn)人民政府應當對申報情況進行核實,通過審批的,依據《年審表》,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南寧市廉租住房年審登記表》上簽名蓋章,原租賃合同繼續(xù)履行,履行期限為一年;未通過審批的,本合同終止,乙方將房屋騰退交還甲方。
第八條 經市房產主管部門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資格的,乙方應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在三十日內交還甲方。交還租賃房屋時,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tài),不能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驗收乙方騰退的住房后,雙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xù)。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視為無主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置該物品。
第四章 房屋維修約定
第九條 租賃期間,甲方應定期檢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損狀況,發(fā)現損壞及時修繕,確保該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條件。
第十條 雙方約定,因自然損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的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具體包括:
(一)房屋基礎、墻體、柱、梁、樓地板、天面等承重構件;
(二)房屋共有明溝、暗溝、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糞池等配套設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
第十一條 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設施設備中,乙方負責下列項目的維修:
(一) 房屋門窗的玻璃、門框扇、窗框扇等易損易碎物件;
(二) 分戶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籠頭、瓷盆、大便器等給、排水設施;
(三) 分戶電表及表后的電線、插座、開關、燈具等供電照明設施;
(四) 乙方裝修裝飾部分;
(五) 因乙方使用不當等原因而損壞的房屋構件及配套設施等。
第十二條 對乙方負責維修的項目,原則上乙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單位,其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等具體事項由乙方與維修單位雙方自行約定。
第十三條 對甲方維修的項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在合理的時限內提供維修服務。
甲方如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檢查或大中小修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積極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不能及時檢查、維修而發(fā)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章 房屋安全約定
第十四條 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乙方如需裝修房屋,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將其設計方案報甲方備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對承租房屋的裝飾裝修同時必須遵守《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110號)的規(guī)定。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雙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條 乙方應根據房屋的用途,正確使用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為:
(一) 私自拉接電線或使用不合格的電線、插座、開關等設備或超負荷用電;
(二) 在房間內或公共走道等非廚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 在房屋內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等危險物品;
(四) 在房屋內及公共部位超負荷堆放物品;
(五) 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圍內亂搭亂蓋建(構)筑物。
第十七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而發(fā)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八條 租賃期間,如發(fā)生火災、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經有關部門鑒定確認事故責任人為乙方的,乙方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章 物業(yè)管理約定
第十九條 在有物業(yè)管理的小區(qū),乙方負責交納該房屋的物業(yè)管理服務費及城市垃圾處理費。乙方應服從物業(yè)管理單位的統一管理,按時交納物業(yè)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交納該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專項維修資金。
第七章 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第二十一條 乙方不得轉讓、轉租、轉借或與第三方互換該房屋使用權。
第二十二條 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況有變動時,雙方約定按以下情況處理:
(一)終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員與甲方結清租金,并騰退住房。
(二)經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員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條件的,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員可向甲方申請辦理租賃變更手續(x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一)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賠損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條件的;
2、因家庭成員人數減少或住房面積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積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條件的;
3、乙方轉讓、轉租、轉借或互換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變動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6、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交納租金的;
7、未經批準連續(xù)3個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個月);
8、無正當理由累計六個月不交納物業(yè)管理服務費的(含六個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10、不按約定安全使用房屋而發(fā)生房屋坍塌、火災等安全事故的;
11、 無正當理由不及時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guī)定向原受理的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變動情況的
(二)租賃期間,因乙方不具備廉租住房承租條件,經市房產主管部門核定后限期騰退該房的,本合同終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乙方可按照《南寧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再次進行廉租住房保障實物配租輪候。在實物配租未能實現前,可先按規(guī)定領取貨幣補貼。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在乙方遞交《南寧市廉租住房保障實物配租通知書》30日內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權向市房產主管部門投訴,并有權索賠相當于配租面積租金10倍的賠償。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權向房產主管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個月(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乙方須按欠租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產生的違約金計算公式如下:
欠租違約金=欠租金額×10%×逾期月數
【廉租房合同】相關文章:
廉租房合同10-15
2022廉租房合同01-21
【熱】廉租房合同03-25
【推薦】廉租房合同03-25
廉租房合同【薦】03-25
【薦】廉租房合同03-25
廉租房轉讓合同03-26
廉租房轉讓合同12-10
廉租房出售合同09-08
廉租房合同 12篇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