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yōu)]汽車買賣合同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汽車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汽車買賣合同1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定地點:
買受人: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
品牌型號發(fā)動
機號合格
證號車架號海關
單號商檢
單號顏色價格備注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yè)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xù)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如發(fā)現(xiàn)屬于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xié)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lián)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yǎng)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xié)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 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買受人: 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 出賣人名稱(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汽車買賣合同2
隨著市場經濟的日趨活躍,汽車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車交易引發(fā)糾紛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當事人因為未辦理汽車登記過戶手續(xù)而主張合同無效,有些因為未到汽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而主張無效。在審判實踐中,由于受傳統(tǒng)審判觀念影響,法官在審理此類糾紛中,對同一類型的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有些法院認定無效,有些法院則認定有效。因此,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應如何適用法律,需要進一步的探討。
一、買賣合同的法律依據、特征
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如何適用法律進行探討,必須掌握買賣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及它的特征。《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簡稱《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規(guī)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買賣標的物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1、買賣合同是有名合同;2、買賣合同是賣方轉移財產所有權,買方支付價款的合同;3、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5、買賣合同多是諾成合同;6、買賣合同是要因合同;7、買賣合同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審理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能否以《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作為認定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的依據
《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規(guī)定:“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huán)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行!痹撧k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進行舊機動車交易,銷車方須向機動車交易中心出具單位介紹信或證明(屬于個人賣車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原始購車發(fā)票、成交發(fā)票、
購置附加費憑證、車船使用稅‘稅訖’標志、養(yǎng)路費交納憑證等。購車方須出具單位介紹信或個人身份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憑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或有舊機動車經營權企業(yè)的交易憑證予以驗證,車管部門憑此辦理轉籍過戶手續(xù)。”據此,在審判實踐中,有些法院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條規(guī)定到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汽車交易,因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有些法院則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辦理車輛轉籍過戶手續(xù)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
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于20xx年11月20日與被告馮彬達成汽車口頭買賣協(xié)議,由馮彬將其向王忠群處購買的瓊C02034號小型攔板汽車出賣給李春桂,價款16500元。協(xié)議達成后,馮彬將該車及該車的有關證件交給李春桂,李春桂于次日向馮彬支付完購車款。雙方對養(yǎng)路費的繳納未進行約定,也未辦理該車的轉籍過戶手續(xù)。爾后李春桂將該車開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規(guī)費征稽所以該車從20xx年2月至今拖欠養(yǎng)路費為由扣押,并作出罰款的處罰。李春桂交納6000元罰款和40元停車費后將該車領回,并找馮彬協(xié)商退車未果,雙方因此引起糾紛。李春桂以馮彬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為由,要求將該車退回馮彬,馮彬退還購車款16500元及賠償經濟損失6050元為由,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馮彬辯稱,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口頭協(xié)議后,李春桂已支付購車款和接受車輛及該車證件,買賣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法院駁回李春桂的訴訟請求。
原審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之間的買賣瓊C02034號攔板小貨車,雖然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但是雙方未按國家關于舊汽車交易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交易,納稅及辦理有關過戶手續(xù),違反法律規(guī)定,損害了國家利益,該車的買賣是無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車退款的理由成立,應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五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
八條第五項、第六十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李春桂與被告馮彬的汽車買賣無效;二、原告應在判決書生效后十天內將瓊C02034號小型攔板貨車退還給被告,同時被告也應退還原告購車款16500元;三、原告用車受罰6000元及停車費40元,由原告自負。一審判決后,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李春桂與上訴人馮彬口頭達成的汽車買賣協(xié)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雖然雙方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xù),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規(guī)并未規(guī)定車輛管理部門的登記是機動車買賣行為生效的必然條件,車輛登記只是一種管理手段。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蓖瑫r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惫时景鸽p方簽訂的合同應認定為有效合同,該車從交付給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權已轉移給李春桂。原審判決認定合同無效錯誤,應予撤銷。據此,二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一、撤銷瓊海市人民法院(20xx)瓊海民一初字第16號民事判決;二、上訴人李春桂與馮彬的汽車買賣合同有效;三、馮彬應在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6040元給李春桂。
案例二:
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協(xié)商小貨車的買賣事宜,由朱海林將其自己的一輛欄板躍進NJ1026D小型載貨汽車,車輛行駛證號為瓊D30594,出賣給潘世海。雙方約定,車價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寫下欠條一張,其欠條載明:“欠購車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時付可按車價款壹倍處罰。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寫下欠條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車開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條時間向朱海林支付購車款8000元,朱海林也沒有將該車的相關證件交付給潘世海,雙方因此引起糾
紛。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并承擔車旅費100元。潘世海辯稱,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將4000元支付給朱海林,按雙方的約定,朱海林應辦理好產權轉讓登記手續(xù),而朱海林沒有辦理,因此,雙方的口頭協(xié)議沒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請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一審中,潘世海提出反訴,要求朱海林雙倍返還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為該車修理所付出的費用2420元。原審法院通知其繳交反訴費,但在法定期間內,潘世海未向原審法院繳交反訴費,原審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動撤回反訴處理。一審中,朱海林對證人的證言予以否認。二審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間購買該車,總價款為35200元。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貿易部、機械工業(yè)部、公安部、國家環(huán)境保護局關于發(fā)布《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該車使用年限為8年。按使用8年計算,該車每天折舊費為12.05元。
原審法院認為,原、被告之間所進行的交易是舊小貨車,根據國務院貿易部發(fā)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huán)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的規(guī)定,原告所賣的舊貨車,必須要在經過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方可進行交易,否則應視為交易無效。因此,原告擅自將自己的舊小貨車賣給被告,其行為違反了《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故應視為買賣無效。對無效買賣所得的財產,應互相返還。因此,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和車旅費1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對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原告的這一事實,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場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雖然原告否認,但根據雙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度,被告有證人出庭作證,因此,被告主張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認的可信度。對被告的這一主張,本院應予認定。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和參照貿易部發(fā)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的舊車買賣無效;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
日內返還瓊D30594號小貨車給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返還4000元給被告潘世海;三、駁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朱海林與被上訴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達成口頭買賣汽車協(xié)議,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協(xié)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應認定該協(xié)議為有效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后,上訴人將車輛交付被上訴人使用,被上訴人未按約定支付車款,其行為屬于違約行為,依法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上訴人將該車交付被上訴人,沒有將該車相關的證件交給被上訴人,致使被上訴人不能正常的進行營運,上訴人的行為也應視為違約行為,也應承擔違約責任。鑒于本案中,雙方沒有約定上訴人的違約責任,因此,上訴人的違約責任應視為與被上訴人的違約責任相等。本案中,雙方均未完全履行協(xié)議,上訴人請求被上訴人將該車退回,被上訴人表示同意,故雙方約定的口頭協(xié)議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訴人未按協(xié)議約定,將車款支付上訴人,也不及時將車退回上訴人,致使該車由被上訴人占用長達一年,因此,被上訴人應支付該車的折舊費給上訴人,其折舊費按每天12.05元計算,上訴人主張支付時間從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計239天,計2880元。上訴人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用車款沒有證據,不予認定。其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精神損失費2000元,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事實根據。原審判決駁回其他訴訟請求正確,應予維持。被上訴人主張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上訴人,證據不足,不予認定。被上訴人在答辯中,要求上訴人雙倍退還定金8000元,并要求補償購買維修汽車配件費用2420元,由于一審中提出反訴請求,未按規(guī)定時間交納反訴費,一審已裁定按其自動撤回反訴處理,被上訴人現(xiàn)主張沒有理由。原審判決根據國務院貿易部頒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認定雙方的舊車買賣合同為無效合同,屬適用法律錯誤。因為《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是屬于部門的規(guī)章,并不是行政法規(guī)。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并未規(guī)定舊機動車交易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故不能以此作為判決合同無效的依據,應予糾正。原審判決認定被上訴人已支付4000元購車款,并判決由上訴人返還,其認定事實證據不足,應予以撤銷。依照《中華人
汽車買賣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委托服務協(xié)議書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托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委托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報酬
為甲方順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xié)議時支付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余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__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__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________________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__________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__________________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_____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托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yǎng)路費___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___元,注冊費:______元,其他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xù)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guī)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guī)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fā)票、收據向乙方結帳。
四、上述費用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yǎng)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托事項過程中車輛發(fā)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于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于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為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托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xié)議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_______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xié)議繼續(xù)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托事項完成的,本協(xié)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
型號發(fā)動機號合格證號車架號海關單號商檢單號顏色價格備注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yè)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fā)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xù)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如發(fā)現(xiàn)屬于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xié)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lián)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yǎng)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xié)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向在關部門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姓名(章):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5
編號: 采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鑒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采購文件(編號: ),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車型、配臵、顏色、數(shù)量、價格 金額單位:元 數(shù)量單位:臺
注:以上合同總價系指在杭州市區(qū)的交貨價(包括運費、倉儲費、出庫費等相關費用)。
第二條:質量保證
1、乙方保證本合同所供車輛是符合國家技術規(guī)范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通過國家有關部門檢測的原產地合格產品。
2、合同車輛在交貨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損失,如撞、刮、裂、損等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由甲方驗收合格后提車。
3、如發(fā)生所供車輛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車輛運至指定地點,由甲方負責驗收,乙方須配合甲方做好驗收提車工作。
2、在交付車輛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車輛上牌(驗證)所需的一切相關資料及隨車的工具器材,并在保養(yǎng)手冊上粘貼《杭州市政府采購售后服務聯(lián)系單》。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車輛運達交貨地點后,甲方當場驗收合格后,雙方共同簽署《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杭州市政府采購售后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車輛和所有配件、附件,必須保證其序列號、產品型號統(tǒng)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鑒證方將會同采購辦、監(jiān)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jiān)督責任。
第五條:售后服務
乙方保證在驗收合格交貨的同時辦理車輛質保的有關手續(xù),落實杭州市區(qū)范圍內的特約維修網點(站),具體負責質保期內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和質量索賠工作。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鑒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 元), 合同履行完畢后,由乙方開具統(tǒng)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稅務機關監(jiān)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采購售后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鑒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xù)。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后,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采購售后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鑒證方備案后,憑原始憑據(發(fā)票)、《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xù)。
第八條:其它約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并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征得鑒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fā)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guī)定處理。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字蓋章后,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鑒證方審核鑒證,并向鑒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鑒證方共同協(xié)商,訂立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購文件(編號: )、應標文件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鑒證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車買賣合同6
出賣人:合同編號:
買受人: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yè)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fā)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xù)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如發(fā)現(xiàn)屬于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xié)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lián)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yǎng)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xié)商):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買受人: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出賣人姓名(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汽車買賣合同7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相關規(guī)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墓礎上,就二手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二手車(注:批量交易車輛請?zhí)顚懞贤郊?
車主姓名: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發(fā)動機號碼: ;車架號: ;養(yǎng)路費繳付有效期至: ;車輛年檢有效期限至: ;初次登記日期: ;行駛公里數(shù):
車輛使用性質:口客運、口貨運、口出租、口租賃、口非營運、口其他。
車輛狀況:
第二條 車輛成交價格及交驗車
車輛成交價格為(不含稅費) 元;大寫: 元;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fā)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口買方負責、口賣方負責、口 。
買方應于 年 月 日在 (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自驗收、審驗無誤起 日內向賣方支付車價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價款后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在 日內協(xié)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xù)。(注:雙方約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時間及車輛交付等問題在第六條中約定。)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等級證書、車輛購置稅證明、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yǎng)路費交付憑證、 。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賣方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宜權,且該車符合相關規(guī)定姐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xù)。
2 、賣方應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很成分。
3 、買方應按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約定支付車價款。
4 、賣方收取車價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 、車輛交付后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fā)生的'問題由 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澳成的一切報失.
2 、買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每日按未交車價款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 、賣方未按約定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價款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 、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guī)定期間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xù)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價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guī)定期限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xù)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一份,備案部門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章): 賣方(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汽車買賣合同8
甲方(賣車方):__身份證號:__
現(xiàn)住址:__
乙方(買車方):__身份證號:__
現(xiàn)住址:__
甲乙方經過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1、甲方將牌號為:__________,發(fā)動機號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顏色車。________牌機動車以現(xiàn)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價格賣給乙方。
2、甲方保證此車手續(xù)真實有效(有檔案),來源正確,無交通事故及經濟(產權、債務、低債)等糾紛,甲方保證此車能夠正常過戶。
3、該車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的一切事由甲方負責,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的一切事由乙方負責。
4、此協(xié)議在乙方對車和車況認可后雙方簽字后,協(xié)議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5、其它備注:
甲方簽字:__聯(lián)系電話:__
乙方簽字:__聯(lián)系電話:__
甲方收車款萬仟佰拾元整
收款人簽字:__
__年__月__日
汽車買賣合同9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注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yè)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fā)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xù)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lián)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yǎng)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提交南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受人(簽章):出賣人(簽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汽車買賣合同10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交易汽車基本信息及配置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于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是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
第三條 價款
車輛價格每臺 元(人民幣),大寫 。 數(shù)量 臺,總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條 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 元(人民幣),大寫 。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 %,即 元,大寫 ;余款 元(人民幣),大寫 ,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分期付款 。
4.其他 。 乙方應當將車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收款人 : 開戶行: 銀行賬號: ),不得將車價款付給甲方銷售人員。
第五條 交付與驗收
1.交車方式:□甲方送車上門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車地點: 。
3.交車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車時里程表顯示數(shù)應符合國家標準,不大于 公里。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提供:(1)銷售發(fā)票;(2)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3)質量服務卡或三包憑證、維修保養(yǎng)手冊等隨車文件。交付車輛后 日內,提供(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6.車輛交付時應當場驗收。甲方應配合乙方對所購車輛型號規(guī)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并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對確屬質量問題且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更換車輛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為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雙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技術標準,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和“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于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說明。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付款和提取所購車輛。
4.乙方應為《機動車行駛證》登記的車輛所有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乙方已交付車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已交車款并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3.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可以協(xié)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xié)會申請調解或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協(xié)商、調解解決不成或不愿意協(xié)商、調解的,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xié)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住 所: 住 所(址): 郵 編: 郵 編: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組織機構代碼: 電 話: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 系 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汽車買賣合同11
合同編號: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yè)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xiàn)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托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lián)系電話:
證件類型: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yè)執(zhí)照
證件號碼: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lián)系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
規(guī)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shù)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數(shù)量: 臺。車輛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簽委托服務協(xié)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2 余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guī)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fā)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guī)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yè)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務發(fā)生的公里數(shù)。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fā)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fā)生后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關于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于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zhí)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guī)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xiàn)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yǎng),乙方應在生產廠公布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yǎng)。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fā)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后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于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fā)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fā)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fā)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guī)定的甲方責任。
7、由于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yǎng)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于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布、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后果。
8、本合同簽訂后,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guī)定,雙方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于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guī)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guī)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xié)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yè)協(xié)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xié)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 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上海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 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xié)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于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shù)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托服務協(xié)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汽車買賣合同1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就汽車買賣一事,經協(xié)商一致,自愿達成以下《買賣汽車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履行。
一、賣方將x牌重型自卸貨車一輛賣給買方所有(車牌號為:x)。
二、經雙方議定,車價款為x萬元,合同生效之日買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車價款。賣方于xx年xx月xx日移交車和相關手續(xù)。買方負責辦理車輛過戶手續(xù),過戶所發(fā)生的全部稅、費由買方承擔,賣方協(xié)助買方辦理過戶手續(xù)。
三、移交車時,買方應對該車規(guī)費的.繳納、交通事故、證照、債務、車況、隨車工具等進行核實,經確認無誤后再移交車和支付車價款。
四、該車至xx年xx月xx日止未曾轉讓、出租、抵押、合伙等,產權無糾紛,無其他共有人,屬賣方所有。
五、自買方接車之日起,應承擔規(guī)費的繳納,營運中發(fā)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賣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依法成立,雙方應按約履行自己的權利義務。如一方違約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致使對方受到損失,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13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甲方將_____車____輛,車號為____;產地:______;型號:_______;發(fā)動機號碼為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顏色為______;賣給乙方,價格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
二、甲方必須保證此車無盜搶,無詐騙、無經濟糾紛,無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fā)動機號,如有盜搶、詐騙、經濟糾紛、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fā)動機號,甲方給退車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購車款_____元整,剩余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購車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將車收回。更名、過戶費用由 甲方承擔。
四、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該車所出現(xiàn)的欠費、手續(xù)不全、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負責承擔;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后該車所出現(xiàn)欠款、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五、甲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給乙方該車以及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甲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xù)完整。
六、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出現(xiàn)事故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后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甲方違反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定金數(shù)額的違約金。
八、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本協(xié)議自簽字之時起生效,事后如有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簽字)
住址: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簽字)
住址:
聯(lián)系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14
分配單號:__________共_____頁第____頁合同號:()字____________號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
出賣人
買受人
收貨人
付款人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人
法定代表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人
郵政編碼
電掛
郵政編碼
電掛
電掛
電掛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開戶行
電話
帳號
電話
開戶行
銀行帳號
付款方式
付款期限
中轉、聯(lián)運(港)
序號
型號
產品名稱及規(guī)格
代碼
數(shù)量(輛)
單價(元)
總金額(元)
交貨進度
交貨方式
代運到站
驗交貨地點
一季
二季
三季
四季
其??他??條??款一、結算方式:1.買受人自提車及公路代運,按交貨期款到后發(fā)車。2.出賣人代運,以出賣人委托鐵路起運日為交貨期、貨款及運雜費等發(fā)車后買受人方辦理托收承付。二、出賣人為買賣人代運和代押運的汽車,出賣人除向需方核收運費和運輸保險費外,每輛另收廠內吊裝費和押運費______元/輛。三、產品質量:按出賣人規(guī)定的出廠檢驗標準,如發(fā)生質量問題,按出賣人有關規(guī)定實行“三包”。四、單價內不含車輛購置附加費。五、違約責任:出賣人逾期交貨(鐵路運輸?shù)炔豢煽咕茉虺猓⿷蛸I受人付違約金____元/輛。買受人方逾期提貨,按到期合同貨款的'_____%向出賣人方付違約金元/輛,并付____%利息(月息)。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需要改或終止,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具修訂或撤消的協(xié)議書。因故要求合同變更,應在交貨期前45天以函(電)向對方協(xié)商。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其余為副本(副本三份)。
七、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15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shù)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
生產廠商
產地
發(fā)動機號
合格證號
車架號
海關單號
商檢單號
配置(標準配置/
選用配置)
數(shù)量
車身顏色
首選:次選:
單價(人民幣)
內飾顏色
首選:次選:
總價(人民幣)
大寫
備注
第二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于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并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guī)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鑒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準。鑒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鑒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_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后,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fā)票;
。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于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于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售后服務
1.車輛售后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于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yǎng)手冊執(zhí)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yǎng)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xiàn)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yǎng),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布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yǎng)。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yǎng)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范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yǎng)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本合同簽訂后,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guī)定的,雙方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于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zhí)行。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當于已交車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后發(fā)現(xiàn)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shù),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后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shù)模追接袇f(xié)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當于未交車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xié)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xié)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ㄒ唬┫騙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合同編號:__________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甲、乙雙方在_______________對_______________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guī)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過驗收,認為該車輛符合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的約定(發(fā)動機號: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fā)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_____________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添加項目。(略)
4.里程表顯示數(shù):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為車輛正式交付,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務協(xié)議書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托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委托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
二、委托報酬
為甲方順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xié)議時支付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余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_____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_____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______________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______________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______________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_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托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yǎng)路費____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____元,注冊費:_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xù)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guī)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guī)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fā)票、收據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采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2)養(yǎng)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稅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托事項過程中車輛發(fā)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于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于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為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托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xié)議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xié)議繼續(xù)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托事項完成的,本協(xié)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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