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額度借款合同
個人額度借款合同有哪些條例呢?下面是個人額度借款合同范本,希望對你們有所幫助。
【一】:個人額度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見本合同“立約人信息”條款的約定
乙方(貸款人):見本合同“立約人信息”條款的約定
甲方向乙方申請額度借款,乙方同意提供額度借款。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額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額度見本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
本合同所稱借款額度(也簡稱“額度”),系指乙方根據(jù)對甲方的信用評價及甲方提供的擔保而確定的,甲方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申請支用的借款本金的限額。對于可循環(huán)使用的借款額度,在借款額度有效期間內(nèi),只要甲方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余額不超過借款額度,甲方可以連續(xù)申請借款,不論借款的次數(shù)和每次的金額,但在任何時點甲方所申請的借款本金金額與甲方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余額之和不得超過借款額度。對于不可循環(huán)使用的借款額度,在借款額度有效期間內(nèi),甲方可以多次申請借款,但甲方可支用的借款本金金額與甲方累計已經(jīng)支用的借款本金金額之和不得超過借款額度。
本合同所稱的額度借款,系指借款人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額度所發(fā)生的借款。
第二條 借款額度有效期間
見本合同第二十條的約定。
第三條 借款額度的使用與可用額度
一、在額度有效期間和借款額度內(nèi),甲方可以根據(jù)需要申請借款,雙方辦理相應的手續(xù)。
對于不可以循環(huán)使用的借款額度,如分次支用的,借款額度須在借款合同生效后一年內(nèi)支用完畢;超過一年未支用的,其額度自動失效。
二、可用額度是指甲方在每次支用時,根據(jù)本合同項下已經(jīng)發(fā)生的支用情況計算得出的,本次可以支用的最高金額。
在額度從未使用之時,可用額度=借款額度。
如額度已經(jīng)被使用,可用額度的確定須區(qū)分額度是否可以循環(huán):對于可循環(huán)使用的額度,可用額度=借款額度-當前合同項下所有貸款的本金余額;對于不可循環(huán)使用的額度,可用額度=借款額度-合同項下所有的貸款本金累計發(fā)放額。
第四條 單筆借款的支用
申請支用借款額度時,甲方應提交《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經(jīng)乙方審核同意并經(jīng)甲方確認后,乙方按約定發(fā)放貸款。借款金額、用途、期限、利率、還款方法等按本合同約定及《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中約定內(nèi)容確定。
乙方放款時,將所發(fā)放的貸款直接劃入雙方在《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中約定的賬戶。 對于單筆的貸款,以乙方首次將款項劃入甲方指定存款賬戶之日為起息日。借款期限自起息日起算,貸款的到期日根據(jù)借款期限長度相應推算,但任何情況下不得超過借款額度有效期間的截止日。
第五條 額度項下借款發(fā)放的前提條件
對于甲方的支款申請,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滿足下列前提條件,乙方才有義務發(fā)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批準、登記、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續(xù);
2.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已生效且持續(xù)有效;
3.甲方?jīng)]有發(fā)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或有權部門不禁止且不限制乙方發(fā)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5.雙方約定的其他發(fā)放借款的前提條件。
第六條 貸款利率、罰息利率和計息、結息
一、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單筆貸款利率可采用固定利率、浮動利率或其他利率方式,以《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中約定為準。
二、罰息利率
(一)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單筆借款,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以該筆貸款所對應的《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約定為準。
(二)若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發(fā)生逾期,逾期罰息利率以該筆貸款所對應的《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約定為準。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稱基準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果中國人民銀行
不再公布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基準利率是指銀行同業(yè)公認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無銀行同業(yè)公認的貸款利率,則基準利率是指乙方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首次發(fā)放時,基準利率按借款起息日的基準利率確定;本合同項下單筆貸款利率或罰息利率依合同約定調(diào)整時,基準利率按利率調(diào)整日當日的基準利率確定。本合同項下單筆貸款的利率調(diào)整日為起息日在每年的對月對日,當月無起息日對日的,則以當月的最后一日為利率調(diào)整日。
在確定“同檔次貸款利率”時,對于單筆貸款,應按照該筆貸款的期限長短確定所對應的貸款利率期限檔次。
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調(diào)整后的新利率政策,對于貸款利率商業(yè)銀行在一定幅度內(nèi)可自行決定適用標準的,乙方有權在該規(guī)定幅度內(nèi)選擇某一利率標準適用于本合同項下的單筆貸款,甲方同意遵守該標準,按該標準履行義務。
三、計息和結息
(一)貸款利息自單筆貸款發(fā)放到甲方賬戶之日起計算,按日計息。在計息時,每月的計息天數(shù)均按30天計算,日利率、年利率、月利率三者之間的關系為: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但甲乙雙方另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對于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乙方將依照約定的還款法及當期應執(zhí)行的利率在每期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結計甲方當期應還本金、利息及罰息(如有)。甲方應當在每期還款時限前足額償還當期應還本息。借款到期后如仍有未償清的本金、利息或罰息的,乙方將按照與借款到期前相同的結息頻率,在每個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結計甲方當期應還本金、利息及罰息,直至全部應還本金、利息及罰息清償完畢。但對于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借款,借款到期后如仍有未償清的本金、利息或罰息的,乙方將按照每月一次的結息頻率,于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在每月的對日結計甲方當期應還本金、利息及罰息。
(二)本合同項下單筆貸款的約定還款日,依該筆貸款所對應的《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確定。
第七條 還款
一、還款原則
本合同項下甲方的還款首先用于償還本合同約定應由甲方承擔而由乙方墊付的各項費用以及乙方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剩余款項按照下列原則償還:
(一)對于本金逾期超過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貸款,或者利息逾期超過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貸款,或者法律、法規(guī)或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的貸款,按照先還本后還息的原則償還;
(二)對于除上述(一)以外情形的貸款,按照先還息后還本、息隨本清的原則償還。
二、還款方法
本合同項下的單筆貸款可以使用以下還款方法中的一種,具體依所對應的《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確定:
1.等額本金還款法。
2.等額本息還款法。
3.一次還本付息還款法。即指甲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償還所有貸款利息和本金的還款方法。
4.其他乙方同意的還款法。
三、還款方式
(一)委托扣款方式: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在乙方系統(tǒng)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扣收應還款項。如該委托扣款賬戶為甲方之外的第三人名下賬戶,則該第三人應簽發(fā)授權書,授權乙方從該賬戶中扣收甲方應還款項。
委托扣款方式下,甲方最遲應在每期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柜面營業(yè)終了前將當期應還款項足額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賬戶內(nèi)。
甲方未能在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柜面營業(yè)終了前將應還款項足額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賬戶造成借款拖欠的,乙方有權自約定還款日開始計收逾期罰息和復利,并有權在該期約定還款日及此后的任意時間直接從甲方在中國建設銀行系統(tǒng)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劃應還款項,但該扣劃并不構成乙方的義務。
儲蓄存折、借記卡扣款結果通過甲方到乙方指定的營業(yè)柜臺補登存折方式或打印對賬單方式反映,每期不再另行寄發(fā)對賬憑證。
(二)柜臺還款方式:甲方直接到乙方指定的營業(yè)柜臺以現(xiàn)金、支票、銀行卡等辦理還款。該還款方式下,對每期應還款項,甲方須最遲于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到乙方辦理還款手續(xù)。
甲方未能在約定還款日前一日足額償還應還款項的,乙方有權自約定還款日開始計收逾期罰息和復利。 若甲方在約定還款日前一日之前,到乙方指定營業(yè)柜臺足額償還當期應還款項,乙方將按照“按日計息”原則將甲方因提前償還當期款項而多還的利息結轉至下期(但乙方對該部分多還的利息不計付存款利息),用于抵扣甲方下期應還款項中相同數(shù)額的利息。
四、提前還本
本合同項下的單筆貸款,甲方可以申請?zhí)崆斑本。甲方提前還本,需事先向乙方提出申請,經(jīng)乙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金。甲方提前還本的,須到乙方指定的營業(yè)柜臺辦理還本手續(xù)。
甲方提前還本時,應首先償清拖欠本息(如有)。甲方提前部分還本的,還須先結清當期應還本息。 甲方申請部分或全部提前償還貸款本金的,乙方按照提前還本時本合同執(zhí)行的貸款利率、提前還本的金額以及當期的實際用款天數(shù)計收利息,此前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調(diào)整。
甲方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的,乙方有權收取提前還本補償金。甲方申請?zhí)崆斑本時,可同時申請縮短借款期限。申請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后方生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因此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縮短借款期限補償金。具體按照所對應的《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約定執(zhí)行。
第八條 借款期限、還款方法的變更
(一)對于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甲方可以向乙方申請縮短借款期限,但應事先提出申請,經(jīng)乙方批準后,雙方簽訂借款期限變更協(xié)議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借款期限變更后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變更之日起,貸款利息、罰息利率根據(jù)新檔次的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規(guī)則確定(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已計收的利息不再調(diào)整。
(二)對于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甲方在借款期限內(nèi)可以申請變更還款方法,但應事先向乙方提出申請,經(jīng)乙方批準后,雙方簽訂還款方法變更的相關協(xié)議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甲方申請變更借款期限或還款方法的,乙方可以因此要求甲方繳納一定的費用。
第九條 甲乙雙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fā)放借款;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有關家庭資產(chǎn)、財務資料、生產(chǎn)經(jīng)營方面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及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個人身份、還款能力及個人信用的資料。甲方應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和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歸還借款本息、繳納合同約定的各類費用;
(五)甲方應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
(六)甲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七)甲方應接受乙方及其授權代理人通過合理方式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八)采用委托扣款方式還款的,甲方應按以下要求確保乙方有效扣款:
1.提供真實合法的委托扣款賬戶資料;
2.按約定將每期還款額足額存入委托扣款賬戶中;
3.甲方如變更委托扣款賬戶的,應在約定還款日之前十五個工作日到乙方指定的柜面辦理變更手續(xù);
4.如委托扣款賬戶出現(xiàn)凍結、扣劃、變更、余額不足等情況而造成乙方無法全額扣收本息的,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合法有效還款賬戶,或及時補足賬戶余額并向乙方申請扣款,或及時到乙方指定的營業(yè)柜臺還款。
(九)甲方應在知悉下列事項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抵押財產(chǎn)被列入拆遷范圍、強制征用、強制報廢等可能造成抵押財產(chǎn)滅失情形的;
2.抵押人、出質人與第三人就抵押財產(chǎn)、質押財產(chǎn)(質押權利)發(fā)生任何糾紛的;
3.對甲方履行還款義務產(chǎn)生或可能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或行政措施等的;
4.在借款全部清償前,甲方個人及家庭經(jīng)濟狀況發(fā)生變化,可能對其債務清償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
5.甲方作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企業(yè)發(fā)生合并、分立、股權變動、增減資本、合資、聯(lián)營等情形的;
6.發(fā)生其他對甲方履行還款義務產(chǎn)生或可能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
(十)甲方不得將借款用于股票等有價證券投資、股本權益性投資,不得用于期貨買賣,不得用于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禁止的其他消費與投資。
(十一)如本合同有兩個以上(含兩個)借款人,則各借款人應就本合同項下全部合同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即乙方有權要求任何一個借款人履行全部合同義務。
二、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應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fā)放貸款,但因甲方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二)應對甲方提供的有關個人資料予以保密,但中國建設銀行業(yè)務需要使用、個人征信使用或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三)有權了解、核實有關甲方及其家庭成員身份、還款能力、個人信用和家庭財務狀況;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借款申請和借款額度使用有關的資料;
(四)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以及借款的使用情況進行調(diào)查;
(五)甲方的資信情況發(fā)生變化,可能或已經(jīng)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時,乙方有權調(diào)低、暫停直至取消甲方借款額度;
(六)有權要求甲方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有權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各項權利,要求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各項義務;
(七)有權將甲方的個人信用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shù)據(jù)庫及信貸征信主管部門批準建立的個人信用數(shù)據(jù)庫,并有權向上述個人信用數(shù)據(jù)庫或有關單位、部門及個人查詢甲方的信用狀況,查詢獲
得的信用報告限用于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shù)據(jù)庫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用途范圍內(nèi);
(八)甲方未按期足額償還其在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款項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中國建設銀行系統(tǒng)開立的任一賬戶中劃收人民幣或其他幣種的相應款項,且無須提前通知甲方。如扣劃款項為外幣,乙方有權按扣收時中國建設銀行公布外匯牌價的銀行買入價折算成人民幣清償甲方應付款項。如甲方對乙方還負有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其他到期債務的,乙方有權決定將前述扣收款項首先用于清償其他任一筆到期債務。
第十條 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情形
(一)甲方發(fā)生下列任一情況,均構成違約:
1.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或其他應付款項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無效的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或資料的;
4.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其收入或信用情況進行檢查的;
5.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chǎn)合法繼承人不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
6.甲方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chǎn)代管人不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
7.甲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jiān)護人不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或其財產(chǎn)合法繼承人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乙方認為可能或已經(jīng)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
9.甲方低價轉讓、無償轉讓或隱藏財產(chǎn)、減免第三方債務、怠于行使債權或其他權利,乙方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
10.甲方未履行對中國建設銀行負有的其它到期債務,或乙方發(fā)現(xiàn)甲方有其他拖欠債務的行為的;
11.甲方的個人及資信情況或還貸能力出現(xiàn)其他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國籍變更、住所地變更、婚姻情況變動、家庭財務狀況惡化、收入降低、失業(yè)、重大疾病、拖欠其他債務等),乙方認為可能或已經(jīng)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且甲方未追加乙方認可的擔保的;
12.甲方發(fā)生其他足以對其償還債務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事件,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為表明將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3.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保證期間內(nèi),保證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的,構成甲方違約:
1.違反保證合同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的;
2.作為保證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發(fā)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賃、股份制改造、減少注冊資本金、投資、聯(lián)營、合并、兼并 、收購重組、分立、合資、(申請)停業(yè)整頓、申請解散、(被)申請破產(chǎn)、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或重大資產(chǎn)轉讓、低價或無償轉讓財產(chǎn)、減免第三方債務、怠于行使債權或其他權利、停產(chǎn)、歇業(yè)、被有權機關施以高額罰款、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無法正常履行職責、涉及重大法律糾紛、生產(chǎn)經(jīng)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影響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能力的;
3.保證人拒絕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chǎn)狀況進行監(jiān)督的;
4.保證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5.保證人喪失或可能喪失保證能力的其他情形。
(三)抵押或質押期間內(nèi),抵押或質押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的,構成甲方違約:
1.因第三人行為、國家征收、沒收、征用、無償收回、拆遷、市場行情變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抵押財產(chǎn)或質押財產(chǎn)(質押權利)毀損、滅失、價值減少;
2.抵押財產(chǎn)或質押財產(chǎn)(質押權利)被查封、扣押、凍結、扣劃、留置、拍賣、行政機關監(jiān)管,或者權屬發(fā)生爭議;
3.抵押人或出質人違反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的;
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權或質權實現(xiàn)的其他情形。
(四)擔保不成立、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擔保人違約或者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為表明將不履行其擔保責任,或擔保人出現(xiàn)部分或全部喪失擔保能力、擔保物價值減少等乙方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其他情形或者拒絕履行擔保義務,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的,視為甲方違約。
二、違約救濟措施
出現(xiàn)上述任一違約情形,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停止發(fā)放本合同及《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項下的借款;
2.調(diào)低、暫停直至取消甲方借款額度;
3.宣布各筆或單筆貸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償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對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按合同約定規(guī)則計算出的罰息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方式計收罰息和復利。
對于甲方未按時還清的任意一期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
自逾期之日起至拖欠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按合同約定規(guī)則計算出的逾期罰息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方式計收罰息和復利。
對于既逾期又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擇較重者計收罰息和復利,不予并處。
5.從甲方在中國建設銀行系統(tǒng)開立的任一賬戶上劃收任何幣種款項用以抵償甲方應付款項;
6.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并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7.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8.行使擔保權利;
9.本合同項下執(zhí)行浮動利率的借款,如甲方存在不按時足額還款情形的,乙方有權對甲方尚未歸還的全部借款上浮貸款利率、罰息利率,具體按乙方確定并通知甲方的標準執(zhí)行;
10.委托第三方或通過任何公眾媒體發(fā)布公告等方式進行催收或追償;
11.以法律手段催收或追償借款本息及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
12.解除合同;
13.有權采取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權利義務的轉讓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單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二條 雜項約定
一、 費用的承擔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項下與借款有關的登記、評估、保管、鑒定、公證、律師服務、保險等費用(如有)以及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乙方可以向甲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而實際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chǎn)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二、公告催收
對甲方從事違法違規(guī)行為,拖欠借款本息或發(fā)生其他違約情形,乙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三、乙方記錄的證據(jù)效力
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jù),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nèi)容的內(nèi)部賬務記載,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辦理提款、還款、付利息等業(yè)務過程中發(fā)生的單據(jù)、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甲乙雙方之間債權關系的確定證據(jù)。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jù)、憑證由乙方單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四、權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不影響和排除其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權利。任何對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任何寬容、寬限、優(yōu)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能視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或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認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礙對該權利的繼續(xù)行使或對其任何其它權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導致乙方對甲方承擔義務和責任。
五、雙方間其他約定見本合同第二十二條。
第十三條 合同的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見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jīng)甲方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個人名章)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 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傳遞給其他方的通知,須按本合同所列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或其他聯(lián)系方式進行。 甲方通訊地址或其他聯(lián)系方式如發(fā)生變動,應于發(fā)生變動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變動方承擔。乙方發(fā)生需通知甲方的事項時,也可采用在乙方網(wǎng)點張貼公告、網(wǎng)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方式通知。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業(yè)務辦理過程中使用的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貸款支付憑證、提前還本申請書等文件或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經(jīng)營范圍、授權權限。
二、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jīng)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有權簽署本合同。
【二】:個人額度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
債權人: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債務人:
合同簽訂地:
2011年2月版
簽約重要提示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之前仔細閱讀,檢查并確認以下事宜:
一、您有權簽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經(jīng)取得充分授權;
二、您已經(jīng)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合同條款,并特別注意了其中有關責任承擔、免除或限制興業(yè)銀行責任、以及加黑字體部分的內(nèi)容;
三、您已經(jīng)充分理解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這些條款約定;
四、興業(yè)銀行提供的合同文本僅為示范文本,合同相關條款后均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設了“補充條款”,供各方對合同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使用;
五、如果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請及時向興業(yè)銀行咨詢。
經(jīng)債務人申請,債權人經(jīng)審核同意給予債務人額度授信,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恪守信用,立約雙方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非立約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則本合同以下詞匯作如下定義和解釋:
一、“授信額度”指債權人在綜合評價債務人的資信情況及所提供擔保的基礎上,為債務人核定的在一定期限內(nèi)綜合融資額度最高本金限額。
本合同約定的授信額度分為“自助額度”和“非自助額度”,“自助額度”和“非自助額度”不能融通使用。“自助額度”除本合同另有說明外,適用本合同所有條款約定,“非自助額度”不適用本合同關于“自助額度”的條款約定。
二、“額度授信有效期”是指一個不中斷的連續(xù)期間,在該期間內(nèi),經(jīng)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可以在債權人處辦理額度授信項下的業(yè)務。額度項下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額度授信有效期,且貸款到期日不得長于額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額度授信有效期屆滿,額度授信即失效。
三、“余額”:債權人對債務人辦理額度項下各類業(yè)務實行余額管理和控制。該余額是指在額度授信有效期內(nèi),債務人按本合同約定的授信方式使用債權人所給予的授信額度而形成的各項余額之和,包括未到期余額和已到期未清償余額兩部分,即:
(一)“未到期余額”是指債權人依債務人申請在合同約定的授信額度內(nèi)為債務人辦理各類業(yè)務而債務人應向債權人作出清償?shù)呢熑纹谙奚形磳脻M所形成的各項待清償債務本金余額。
(二)“已到期未清償余額”是指債權人依債務人申請在合同約定的授信額度內(nèi)為債務人辦理各類業(yè)務而債務人應向債權人作出清償?shù)呢熑纹谙迣脻M但仍未清償?shù)母黜梻鶆毡窘鹩囝~。
四、“自助額度”是指債權人根據(jù)債務人申請,在額度授信項下核定一定的額度,同意債務人在該核定的額度內(nèi)以本人借記卡作為貸款支用與償還的結算工具,經(jīng)密碼驗證,由債務人在債權人提供的業(yè)務平臺(包括網(wǎng)上銀行、電話銀行等)上實施操作,循環(huán)使用貸款,自助完成借款與還款,無須逐筆出具書面借款申請,無須逐筆簽訂借款合同。個人自助額度項下的個人自助貸款到期日不得超過個人自助額度期限到期日。
五、“總合同”指債權人與債務人所簽訂的《個人授信額度借款合同》。 “分合同”指債務人根據(jù)《個人授信額度借款合同》約定,在授信額度內(nèi)經(jīng)債權人審核同意后辦理融資業(yè)務時雙方簽訂的具體約定每筆主債務金額、主債務
履行期限及其他權利、義務的合同。本合同為各分合同的總合同,分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分合同的約定如有不符,以分合同的約定為準。但對于分合同中約定的貸款期限及貸款到期日超過本合同“額度授信有效期”約定的,以本合同的約定為準。
個人自助額度項下每筆借款及還款的金額、期限等以債權人形成的電子記錄為準,該電子記錄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主債務”指債務人向債權人申請辦理本合同項下約定的各項業(yè)務時所產(chǎn)生的債務本金、利息以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
“債權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chǎn)保全費、申請執(zhí)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公告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變賣費、電訊費、差旅費、處置費等。
七、本合同中“工作日”均指銀行的營業(yè)日。
八、債務人是指額度授信申請人。債務人如有配偶,則共同債務人為債務人配偶;債務人如無配偶,則共同債務人為自愿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債務的其他人。債務人和共同債務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對全部借款及相關費用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二條 對立約方的說明
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一。
第三條 授信額度
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二。
本合同約定的授信額度包括自助額度和非自助額度,其中自助額度部分以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為準,非自助額度為授信額度扣除自助額度的剩余額度,自助額度和非自助額度不得融通使用。
具體業(yè)務中借款金額涉及到外幣的,按照借款發(fā)放當日興業(yè)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外匯基準價折合成人民幣計入授信額度。
第四條 額度授信有效期及調(diào)整
一、本合同額度授信有效期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三。在額度授信有效期內(nèi),債務人可循環(huán)使用授信額度。各分合同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額度授信有效期,且貸款到期日不得長于額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除個人自助貸款外,債務人必須逐筆申請,經(jīng)債權人逐筆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在債務人逐
筆申請使用授信額度時,債權人有權對債務人個人資信、還款能力、財產(chǎn)狀況、抵質押物價值、保證人擔保能力進行重新評估。
二、本合同不構成債權人向債務人必然提供融資的確定義務,在任何情況下,債權人均有權單方面對本合同項下授信額度、額度授信有效期、自助額度金額及自助額度期限等作出調(diào)整甚至取消全部或部分授信額度而無需事先征求債務人同意。前述“任何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
(一)債務人產(chǎn)生重大或有負債;
(二)債務人發(fā)生重大經(jīng)濟困難和風險;
(三)債務人還款信用下降,還款風險增加;
(四)債務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相關聲明與承諾不再真實有效;
(五)債務人所屬企業(yè)生產(chǎn)經(jīng)營情況或所從事的行業(yè)發(fā)生重大變化;
(六)債權人認為有必要改變、調(diào)整或取消債務人授信情況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授信用途
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四。
第六條 自助額度
一、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授信額度項下,債權人同意授予債務人自助額度,借款支用與償還的結算工具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一),額度金額、額度期限及借款用途等具體情況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二)。其中,自助額度金額不得超過本合同項下可使用的授信余額,具體自助額度金額以興業(yè)銀行在業(yè)務辦理渠道提示的信息為準;自助額度期限須在額度授信有效期內(nèi),且到期日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額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
二、自助額度的借款利率:
(一)借款基準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或興業(yè)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同期指個人自助額度生效之日,同檔次指自助額度期限對應的期限檔次。
(二)借款利率在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上浮動確定。其中:絕對值利率浮動是在基準利率上加或減浮動百分點確定借款利率,百分比利率浮動是在基準利率上乘以系數(shù)確定借款利率。
(三)日利率=年利率÷360(人民幣按照360天計算,其他幣種按市場慣例計算)。
(四)自助額度項下所有自助貸款執(zhí)行本合同約定的自助額度借款利率,并在借款期限內(nèi)保持不變,不分段計息。所有貸款以借款實際占用天數(shù)計算利息。
具體情況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三)。
三、貸款本息償還方式具體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四)。
四、貸款罰息與復利
(一)如債務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債權人有權對被挪用的借款計收罰息,罰息利率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五)1,計收方式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息計收方式執(zhí)行。
(二)如債務人未按期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債權人達成協(xié)議,即構成借款逾期的,債權人有權對逾期的借款計收罰息,罰息利率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五)2,計收方式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息計收方式執(zhí)行。
(三)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債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復利的計收方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借款計息方式計息。
五、本合同約定的額度有效期內(nèi)自助額度期限屆滿,若債務人重新申請自助額度的,債務人應提交貸款用途等證明材料,債權人有權根據(jù)貸款具體情況,對自助額度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等要素經(jīng)審批同意后確定。重新申請的自助額度以債權人審批為準,但重新申請的自助額度到期日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授信有效期到期日。債權人與債務人就重新申請自助額度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自助額度(包括但不限于額度金額、期限、利率等)變更,債務人必須另行申請,經(jīng)債權人另行審批,債權人有權對債務人個人資信、還款能力、財產(chǎn)狀況、抵質押物價值、保證人擔保能力進行重新評估。
七、如因債權人停辦相關業(yè)務,或因信貸規(guī)模調(diào)整或控制等原因致使債權人無法發(fā)放借款的,債權人有權停止發(fā)放借款或解除本合同關于自助額度的相關約定,債務人對此無任何異議。
第七條 擔保措施
一、本合同及分合同的擔保合同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六。授信額度(含自助額度)項下的所有債務均由上述擔保人(即保證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提供最高額擔保。
二、本合同項下?lián):贤炗喭戤叀J掷m(xù)辦妥前,債權人有權不辦理債務人對本合同項下授信額度的支用申請以及不履行本合同項下各分合同及自助額度的放款等各項義務。如本合同項下?lián)嗖豢赡苌У,則債權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債務人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本合同項下的擔保人發(fā)生下列事由,債權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約定采取措施:
(一)保證人違反最高額保證合同的約定,或保證人資信狀況惡化,或發(fā)生其他擔保能力減弱的事件;
(二)抵押人違反最高額抵押合同的約定,或故意毀損抵押物,或抵押物價值可能或已經(jīng)明顯減少,或其他有損債權人抵押權的事件;
(三)出質人違反最高額質押合同的約定,或質物價值已經(jīng)或可能明顯減少,或質押的權利必須提前兌現(xiàn),或其他有損債權人質權的事件。
四、對于本合同既有物權擔保又有保證擔保的,債權人有權在行使擔保權時進行選擇,既可以先行使物權擔保,也可以先行使保證擔保,還可同時行使物權擔保和保證擔保以清償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
五、債務人以自有的財產(chǎn)設定抵押或質押的,債權人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其他擔保人同意并不因此在債權人喪失優(yōu)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nèi)免除擔保責任,仍然提供合同約定的擔保。
第八條 立約方的主要權利與義務
一、債務人辦理個人額度授信業(yè)務時,應當符合債權人要求的各項具體條件,積極配合債權人所進行的資信調(diào)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債權人所需要的文件資料,為借款提供足額的擔保,辦理必要的各項手續(xù),并保證向債權人所提交的資料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二、涉及本合同項下的結算業(yè)務,債務人均須通過在債權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辦理。
三、債務人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債權人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xiàn)場調(diào)查等方式核查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債務人承諾如貸款資金的實際支付情況違反本合同協(xié)議約定的,將及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由此引起的責任由債務人承擔。自助額度債務人不得在其指定作為貸款支用與償還結算工具的借記卡上開通辦理監(jiān)管部門禁止貸款資金進入投資領域業(yè)務的相關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開通第三方存管、房市、基金、黃金、外匯買賣等。一旦債權人發(fā)現(xiàn)債務人在其借記卡上開通上述業(yè)務功能或未按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債權人有權采取暫停放款、提前收貸乃至取消債務人額度等各項措施。
四、債務人在此聲明,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其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上述合同簽署和執(zhí)行未違反任何對債務人有約束力的法律、法規(guī)、條例或合同的約定。本合同是合法有效并可強制執(zhí)行的,如因債務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時的權利瑕疵而致使本合同無效,債務人將立即無條件賠償債權人的全部損失。
五、如債務人未按本合同和分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債務人在此不可撤銷地
授權債權人從債務人在債權人處開立的任何賬戶上直接劃收相應款項。
六、無論本合同簽署之后的任何交易階段,如債務人將有關具體交易的任何文件提交給債權人審核,債務人保證全部文件的真實性,債權人將只對交易文件的表面真實性作出決定,債權人對債務人從事的具體交易實質既不參與也不知曉,更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在符合本合同約定開辦個人授信額度借款的各項條件后,債務人可享有債權人已開辦的個人授信額度借款項下的各項貸款業(yè)務,循環(huán)申請使用額度內(nèi)貸款,債權人應當及時滿足債務人的借款需求,但業(yè)務平臺產(chǎn)生設備或通訊等故障的除外。債務人在債權人提供的業(yè)務平臺辦理個人自助貸款的,貸款辦理的時間以債權人在辦理渠道提示的工作時間為準。
債務人在工作時間因業(yè)務平臺設備或通訊等故障無法辦理業(yè)務而導致的任何損失及債務人在非工作時間申請辦理業(yè)務而發(fā)生的任何損失由債務人自行承擔。
八、凡與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一)約定的借記卡卡號相符并通過密碼驗證的借款均視為債務人實施的操作,債務人應當按期足額還本付息。
九、債務人使用自助貸款的,債務人有權打印、要求債權人打印或傳真借款以及還款的電子記錄,債權人應積極配合。
十、債權人應當恪守對債務人個人信息的保密義務,但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規(guī)定的除外。
十一、債務人和共同債務人應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任一債務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對全部借款及相關費用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債權人有權要求任一債務人清償未償還的借款本息和應付而未付的其他費用。
十二、債務人(含配偶)同意債權人就授信額度使用情況、其收入、財產(chǎn)和就業(yè)狀況、擔保實力等情況進行必要調(diào)查。根據(jù)政府部門、銀行監(jiān)管機構、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shù)據(jù)庫管理暫行辦法》等關于建設個人征信工作的需要,債務人(含配偶)應允許債權人向上述部門、機構所建立或認可的信用征信系統(tǒng)報送信用信息,并允許相關信息被合法查詢。
十三、如債權人要求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債務人應配合辦理。在辦理公證手續(xù)后,債務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時,債權人可以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十四、在授信額度項下各借款本息清償前,債務人發(fā)生下列事由的,應及時通知債權人:
(一)婚姻狀況發(fā)生變化;
(二)個人收入明顯減少,財務狀況不佳;
(三)因疾病等原因可能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四)取得出國(境)資格后計劃出國(境);
(五)涉入、即將涉入或可能涉入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糾紛;
(六)其他可能影響借款收回的事件。
十五、如本合同項下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質押物發(fā)生被國家有權機關依法查封、扣押、監(jiān)管的情形或發(fā)生所有權、使用權糾紛,債務人應及時通知債權人,在上述情形未消除前或未另行提供債權人認可的其他有效擔保措施前,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申請辦理包括“自助額度”在內(nèi)的本合同項下各類融資業(yè)務。
由第三人提供抵、質押擔保的,在額度授信有效期內(nèi),債務人應負責跟蹤、調(diào)查第三人提供的抵、質押物是否發(fā)生前款約定的情形并及時通知債權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下列情形視為債務人違約:
(一)債務人提供的資料不真實;
(二)債務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三)債務人未按本合同及各分合同的約定償還借款本息;
(四)債務人發(fā)生影響其償債能力的事件或缺乏償債誠意;
(五)債務人與他人簽訂有損債權人權益的合同、協(xié)議等;
(六)債務人拒絕或阻撓債權人對其收支情況或借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七)債務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及被宣告失蹤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財產(chǎn)代管人拒絕為債務人履行借款合同義務;
(八)債務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九)債務人違反本合同項下分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十)債權人認為危及借款資金安全的其他情況;
(十一)債務人或擔保人出現(xiàn)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叉違約情形的。
二、債務人違約,債權人有權采取以下一項或幾項措施:
(一)暫停債務人的貸款額度;
(二)減少或取消債務人的貸款額度;
(三)宣布債務人額度項下全部或部分債務提前屆滿;
(四)解除合同,要求債務人清償?shù)狡诨蛭吹狡诘慕杩畋窘稹⒗⒓捌渌M用;
(五)要求債務人承擔債權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并賠償其他損失。
三、債務人雖未違約,但根據(jù)本合同第七條第三款、第八條第十三款、第八
條第十四款的約定,債權人亦有權采取上述措施。
第十條 交叉違約
債務人及擔保人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均被視為債務人對本合同同時違約,債權人有權根據(jù)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分合同的約定提前回收融資款項,并根據(jù)合同約定要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
(一)任何借款、融資或債務出現(xiàn)或可能出現(xiàn)違約或被宣布提前到期;
(二)任何擔保或類似義務未履行,或存在未履行的可能性;
(三)未履行或違反有關債務擔保以及其他類似義務的法律文件或合同,或存在未履行或違反的可能性;
(四)出現(xiàn)或即將出現(xiàn)無力清償?shù)狡趥鶆栈虻狡诮杩?融資的情況;
(五)危及本合同項下融資資金安全的其他情況。
第十一條 通知
一、本合同項下的通知或各種通訊聯(lián)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一中記載的通訊地址和聯(lián)系方法送達對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訊地址和聯(lián)系方法發(fā)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合同當事人的名稱、住所等發(fā)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債權人的,債權人按本合同所載資料發(fā)送的所有通知或文書,視同送達。
三、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lián)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后的地址)發(fā)送,即應視作在下列日期被送達:
(一)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發(fā)出后5個工作日;
(二)如果是電傳,則為收到對方確認回號之日;
(三)如果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七。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自立約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債權人要求對本合同進行公證,則本合同在依法辦理公證后生效,至債務人還清或擔保人代為還清全部債務時止。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三、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債權人給予債務人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債務人
延緩行使其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益或權利的,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債權人依有關法律規(guī)定和本合同約定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也不應視為債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不影響債務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義務。
四、因債務人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而引起訴訟或其他法律糾紛的,則債
權人所支付的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在訴訟或仲裁期間,債務人不得以解決爭議為由拒不履行義務,本合同項下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五、因訂立和履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各項合法費用,其中包括因提供融資而實
際發(fā)生的中介機構的必要費用等均由債務人承擔。
第十四條 特別約定條款
一、對立約方的說明
(一)債權人: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負責人[授權代理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二)債務人
1、債務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身份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2、共同債務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身份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二、授信額度
本合同項下額度授信最高本金限額為(幣種) (大寫) 元整。
三、額度授信有效期
本合同授信有效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授信用途
本合同用于 (綜合消費/經(jīng)營/其他用途)貸款額度授信。
五、自助額度
(一)債務人以本人借記卡(卡號為: )作為貸款支用與
償還的結算工具。
(二)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授信額度項下,債權人同意授予債務人自助額度
為 (幣種) (大寫) 元整;自助額度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用途為 。
(三)自助額度的借款利率
1、借款基準利率選擇下列第 項:
(壹)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
(貳)興業(yè)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
2、借款利率按下列第 種約定定價方式確定,借款利率為 %。
(壹)百分比浮動定價,借款利率等于基準利率乘以系數(shù) ;
(貳)絕對值浮動定價,借款利率等于基準利率加 %或減 %。
(四)自助貸款的貸款本息償還按下列第 種約定執(zhí)行:
(壹)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借款到期日為還款日。
(貳)到期一次性歸還本金、分期付息。按 (月/季/其他周期)計息,每個公歷 (月/季末月/其他周期)的 日及借款到期日為結息日,到期結清貸款本息;
(叁)其他償還方式: 。
(五)自助貸款的罰息率為:
1、債務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罰息利率為借款利率上浮 %。
2、借款逾期的,罰息利率為借款利率上浮 %。
六、擔保合同
下列合同為本合同及分合同的擔保合同:
(一)編號 的《 》(合同名稱),擔保人為 ,擔保方式為 ;
(二)編號 的《 》(合同名稱),擔保人為 ,擔保方式為 ;
(三)編號 的《 》(合同名稱),擔保人為 ,擔保方式為 。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壹式 份,債權人、債務人和 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補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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