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有哪些?不知道大家有多少了解?下面為大家搜集相關法律知識,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哦!
融資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
《合同法》第238條規(guī)定: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名稱、數(shù)量、規(guī)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集買賣合同與租賃合同于一體,因此,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和買賣兩部分。租賃部分包括以下條款:
(1)租賃關系的當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
(2)租賃標的物;
(3)租賃標的物的出賣人及其制造廠家;
(4)租賃標的物的交付與驗收;
(5)出租人購買標的物的成本;
(6)租賃期限;
(7)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8)租賃物的保險;
(9)其他約定。
買賣部分包括以下條款:
(1)買賣關系的當事人。其中,出賣人為租賃合同中指定的出賣人,買受人為租賃物的出租人;
(2)標的.。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物;
(3)標的物的交付;
(4)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和索賠;
(5)標的物的價款及其支付方式;
(6)其他約定;
(7)承租人對買賣合同的確認。
上述兩部分構成融資租賃合同,其中,租賃和買賣并非完全獨立的兩個合同,而是相互影響的兩個合同。例如,買賣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解除,租賃合同也因標的物履行不能而解除;租賃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解除,則買賣合同可以解除,但解除買賣合同須經三方當事人同意。
【融資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相關文章:
融資租賃合同特殊條款、效力11-03
簽訂融資租賃合同要注意的法律條款11-04
倉儲保管合同的主要條款06-21
融資融券合同必備條款(全文)08-06
融資租賃的主要特征與類型11-07
融資租賃的主要方式、優(yōu)勢、業(yè)務特點11-03
中小企業(yè)融資租賃主要內容11-03
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特征11-09
融資租賃合同的訂立步驟11-04
融資租賃合同的無效情形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