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承包經營租賃合同協(xié)議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酒店承包經營租賃合同協(xié)議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酒店承包經營租賃合同協(xié)議(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通過協(xié)商,甲方同意將座落在臨安市苕溪南路1號杭州臨安國際大酒店整體樓盤(不含臨街現(xiàn)出租營業(yè)房,皇府酒樓)約6000平方米及酒店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經營,甲方保證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及酒店經營權,房屋由乙方負責部分投資裝潢或改造,具體事項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承包期限為8年,從xxx年7月1日至xxx5年6月30日止。
第二條、每年的年租金為人民幣叁拾伍萬元整,八年共計人民幣貳佰捌拾萬元整。
第三條、承包金付款的日期和方式:從簽訂本協(xié)議之日起三天內支付捌拾萬元,待酒店交付后一周內支付陸拾萬元。至xxx年6月1日前支付后四年租金壹佰肆拾萬元,上述合計八年貳佰捌拾萬元整。
第四條、承包區(qū)域: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國際大酒店”建筑平面示意圖作為甲、乙雙方簽訂的承包協(xié)議之有效附件(含“國際大酒店”及內部空地),同時,甲方應向乙方保證,該場地的使用、管理權歸乙方享有。
第五條、甲方在xxx年7月1日之前以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名義形成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承包期內由乙方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因乙方需投資對酒店進行裝潢或改造,經雙方書面同意:
1、乙方的總投資約貳佰萬元,具體數(shù)額以雙方認可的決算為準。
2、在合同期間,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協(xié)議無法履行的,甲方應對乙方投入的金額給予補償,第一年按87.5%補償,第二年按75%補償,第三年按62.5%補償,以后依次類推。因甲方原因造成協(xié)議不能履行,甲方除退還未使用部分承包金、利息(按銀行貸款利率)外,還應按上述標準賠償乙方的裝修投入損失,并支付違約金貳拾萬元整。
3、在租賃期內,因國家征用或有關部門拆遷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應當按未使用期限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承包金、利息,并補償乙方新投入裝潢。
4、乙方在裝修過程中,對甲方原有的財產清單上的物品有變更或更新的,甲方應當同意,乙方在承包期滿后,以變更后的狀態(tài)返還。
5、甲方對該房產設定了抵押,因第三方為行使抵押權等權限,而造成協(xié)議不能履行或給乙方帶來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所有損失,并按本協(xié)議第六條第二款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七條、乙方在承包期內需經甲方書面同意有權轉包或承包給第三方經營。
第八條、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內應遵章守法經營,不得從事非法經營。乙方應確保房屋整體結構完整,不得任意改造主體結構,確保消防治安安全。實行財產人身保險,如出現(xiàn)人身傷亡和財產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第九條、乙方承包期內與經營有關的費用及稅金等由乙方承擔。如水費、電費、經營稅及有關政策性規(guī)費等。甲方應承擔承包期與房產有關的稅費,如房產稅等。
第十條、甲方已投資裝潢的動產與不動產及配套設備。附財產明細清單,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無償歸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對原有的裝潢進行更新,乙方在承包期滿后,按使用狀態(tài)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應當提供一切便利。并提供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等經營必備證照。
第十二條、乙方承包期滿后不再續(xù)包,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期滿后乙方仍需續(xù)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權。
第十三條、期滿后乙方不續(xù)包,乙方投資的動產設備所有的裝潢不動產乙方不得拆除,無償保留,歸甲方所有。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本協(xié)議簽訂生效后,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協(xié)議履行(第六條第三款情況除外)如有一方違反本協(xié)議的履行,須向另一方賠償經濟損失,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以上協(xié)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此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酒店承包經營租賃合同協(xié)議(2)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yè)、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guī)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xiàn)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xiàn)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wèi)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jiān)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wèi)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guī)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y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fā)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yè)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guī)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zhí)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 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fā)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x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酒店承包經營租賃合同協(xié)議(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企業(yè)代碼證號碼: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企業(yè)代碼證號碼: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中國廈門市 號的 大酒店 (以下簡稱“V酒店”)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就標的房屋基本情況的陳述、聲明、保證并承諾:
1.1 甲方將租賃而來的坐落于廈門市 號的 (土地房屋權證為 “廈地房證第 號” )及其南側配套用地按現(xiàn)狀轉租給乙方。
1.2 該房屋實際使用面積約 ㎡.出租房屋有產權證建筑面積 ㎡,宗地面積 ㎡,建筑結構為鋼混八層。大酒店南側配套用地面積 ㎡( )V酒店西側水泥路為公用道路,乙方不得獨占使用。
1.3 該房屋具體位置與范圍詳見本合同附圖。
1.4 該房屋的附屬設施設備詳見本合同附件清單。
1.5 該房屋質量符合法定標準、本合同所指租賃期限其使用期限內,該房屋適于進行酒店、娛樂業(yè)的經營。
第二條 標的房屋權利狀況
甲方就標的房屋權利狀況的陳述、聲明、保證并承諾:
2.1 標的房屋權屬人現(xiàn)為 公司,原承租人為 有限公司。
2.2 根據甲方與福州凱捷食品發(fā)展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擁有對該房屋的轉租權。
2.3 甲方就此次將標的房屋出租給乙方相關事宜以及本合同的條款向福州凱捷食品發(fā)展有限公司進行了充分的披露,并已取得該公司的書面認可;甲方并將與本合同簽署之同時將該書面認可文件交付乙方留存。
第三條 租賃用途、租賃期限
3.1 乙方承租標的房屋只用于 酒店業(yè) 的經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租賃房屋的租賃用途。標的房屋南側配套用地僅作停車場使用,不得改變用途。
3.2 租賃期間,乙方應當負責辦理經營所需的各種執(zhí)照及證件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應予積極配合。乙方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主管理。乙方不以甲方名義對外從事任何經營活動。
3.3 本合同之租賃期限 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即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免付租金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無須支付租金,期滿之日開始計算租金(但乙方仍須按時支付除租金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水電費、自用電費等)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 按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則,每月的租金,乙方應在該月開始日的前五日內向甲方付清,依次類推。稅金由甲乙雙方按規(guī)定各自負責繳納。
4.2 乙方應按月支付租金,其標準和金額如下:
4.2.1 第一租賃年度至第三租賃年度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100 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佰萬元整);
4.2.2 第四租賃年度起(含第四租賃年度)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110 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佰壹拾萬元整);
4.2.3 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甲方的每位股東每月享有價值 壹 萬元免費消費簽單(僅限甲方股東本人使用,甲方相關股東名單詳見合同附件清單)
4.3 本合同所指租金不包括:房屋公共維修金、公攤費用、裝修垃圾清運費等,及乙方使用水、電、煤氣、通訊、有線電視發(fā)生的費用及與乙方經營有關的其它費用。甲方于收到乙方租金后出具相應發(fā)票。
4.4 相關稅費:乙方負責自行申報及繳納由乙方承擔的各項稅費, 如出現(xiàn)漏繳、短繳稅款的情況, 乙方自行承擔一切后果, 并須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因租賃場地經營按規(guī)定須向政府管理部門繳納或應分攤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5.1 本合同生效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甲方在收到保證金后給予乙方收據。
5.2 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時,在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繳清各類費用(包括租金、稅費、違約金等)并交還租賃場地后,甲方將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得抵扣租金。
第六條 房屋維修、裝修與使用
6.1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應遵守政府所頒布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涉及消防、工商、衛(wèi)生、綜合管理等內容,乙方應執(zhí)行當?shù)赜嘘P部門規(guī)定。乙方在租賃期內若發(fā)生違反政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為應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名譽等損失的賠償責任。
6.2 乙方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本合同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乙方確需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進行改造、裝修、增擴等,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相關審批手續(xù)及費用均由乙方自理。同時,乙方必須保證該房屋結構安全并符合國家有關消防、環(huán)保、抗震等行政審批規(guī)定。并且,乙方應妥善處理相鄰關系,因乙方過錯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3 租賃期間,由乙方對裝修、設施、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和必要的維修,以確保上述標的物的安全正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由甲方對房屋維修以保證房屋適于乙方租賃之目的,費用亦由甲方自理,乙方并有權自行維修,因此發(fā)生的費用亦由甲方承擔。
6.4 租賃期間,若因乙方原因發(fā)生任何人員傷害情況,乙方承擔一切相關處理責任,概與甲方無關;為避免上述情況發(fā)生,乙方可將承租場所納入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承租期間的場地清潔及物品保管,由乙方自行負責保管,若發(fā)生毀損、滅失或盜竊等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6.5 租賃期間,房屋戶外廣告的制作和懸掛、張貼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得妨礙相鄰物業(yè)和住戶的合法權益,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改,乙方應承擔相應整改費用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租賃標的交付與交還
7.1 甲方應于簽署本合同后十個工作日內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付乙方,在此前提之下乙方應于甲方交付場地之日接受交付并就現(xiàn)場狀況書面簽字確認,否則視為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場地;甲方所交付的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guī)定的,乙方有權拒絕接受交付并不承擔任何責任。
7.2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場地按現(xiàn)狀交還甲方并不得人為損壞;甲、乙雙方應當共同驗收場地、附屬設施設備,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部分乙方應當進行必要的修繕或賠償;本合同期滿或因乙方原因致使提前終止的,乙方不得以甲方對場地的改善、增設他物表示同意為由,要求甲方償還其對場地的改善、增設他物時所支付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內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等的費用),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搬遷費等;因甲方原因致使提前終止的,甲方應賠償對場地的改善、增設他物時所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內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等的費用)并應承擔乙方的搬遷費等,并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包括可得利益在內的一切損失。
7.3 租賃期屆滿日或本合同提前終止后,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交還場地,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甲方有權以向乙方發(fā)出自行收回場地的通知書而無須實際進入場地的方式收回場地,也有權委托公證機關以公證的方式自行收回場地。場地內如仍有乙方遺留的任何裝飾、家具、物料、設備或其它任何物品時,甲方有權處理該等物品,乙方不得提出異議,也不得追究甲方的任何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承諾
8.1 在本合同簽訂之前或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種因的與甲方出租房屋有關的債權債務糾紛、仲裁、訴訟概由甲方自行承擔;承租期間因乙方經營行為產生的經營風險、債權債務、仲裁、訴訟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8.2 甲方不得自行將租賃標的用作抵押擔保、轉讓;如出現(xiàn)因甲方債權債務產生的糾紛影響乙方正常營業(yè),甲方負責理順。
8.3 乙方保證其經營的項目合法,嚴禁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經營的商品不得侵犯他人已得注冊商標權、專利權及其它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8.4 乙方不得將租賃標的用作抵押、擔保、轉讓等,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 轉租及本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轉讓
9.1 只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才能將該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給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合作、承包經營。
9.2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日期,但甲方與轉租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9.3 轉租合同生效后,乙方享有轉租合同項下出租人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但乙方仍應如實履行本合同。
9.4 轉租期間,如本合同變更、終止,則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但與甲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9.5 轉租合同簽訂后,乙方應提交一份轉租合同原件給甲方作為報備。
9.6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權以租賃房屋為住所和經營場所新設一個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名稱暫定為 ,該公司依法設立之時,本合同項下乙方權利義務即全部概括轉由該公司承擔,此后乙方不再是本合同相對人。甲方應就該公司之依法設立以及為實現(xiàn)本合同之目的而必需的相關經營許可文件的取得及時提供必要協(xié)助。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合同:
10.1.1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
10.1.2因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guī)定必須終止;
10.1.3因政府強制征用拆遷必須終止;
10.1.4其他政府規(guī)劃建設需要及不可抗力的因素;
10.2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并經甲方書面告知整改后,在三個月內未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對乙方的裝修費用不予補償,保證金不予返回,甲方若有損失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10.2.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標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轉借、抵押或與第三人合作、承包經營等以任何變相方式由他人使用;
10.2.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損壞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
10.2.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10.2.4逾期三個月未交納房屋租金或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種費用;
10.2.5乙方未獲得政府有關部門頒發(fā)的相關必要的證照,在租賃房屋范圍內開展經營業(yè)務;
10.2. 6依法律規(guī)定,構成其他根本違約情形。
10.3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并在乙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內未改正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保證金,甲方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0.3.1甲方違反本協(xié)議中所作的陳述、聲明、保證及承諾的;
10.3.2甲方拒不履行本合同之9.6之規(guī)定的;
10.3.3甲方拒不履行維修房屋義務的;
10.3.4甲方其他違約行為,并嚴重影響乙方本合同之目的實現(xiàn)的。
10.4
在本合同期限內,如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標的房屋,政府房屋拆遷補償費如包含拆遷拆遷安置裝修補償費的,該拆遷安置裝修補償費雙方各自對裝修的投入的比例相應進行分配。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租賃期內,乙方如逾期交納租金,除須補足租金外,每逾期一日,還須按累計應付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拖欠租金達三十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履約作為違約金歸甲方所有,且甲方有權追繳所欠租金及其它費用,收回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
11.2 租賃期內,若由甲方代繳各項費用,乙方逾期向甲方交納的,除補足各項費用和按有關部門規(guī)定繳交相應的滯納金外,還應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未付各項費用及其滯納金總和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11.3 租賃期內,非因本合同第10.2款或第10.4款規(guī)定的情形,乙方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應辦理退租手續(xù),保證金作為甲方的補償金不予退還。
11.4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后,乙方逾期歸還房屋,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賠償金。若逾期歸還房屋給甲方造成損失超過賠償金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11.5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并經乙方催告的,甲方應自乙方催告之日起每日按日租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全額賠償責任:
10.3.1甲方違反本協(xié)議中所作的陳述、聲明、保證及承諾的;
10.3.2甲方拒不履行本合同之9.6之規(guī)定的;
10.3.3甲方拒不履行維修房屋義務的;
10.3.4甲方的其他違約行為。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2.1 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因政府規(guī)劃建設需要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現(xiàn)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情況的,不屬于甲、乙方違約,租金計算到合同自行終止之日,拆遷裝修賠償屬各方裝修的部分歸各方所得,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各方自行承擔。
12.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戰(zhàn)爭、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為、法律規(guī)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和乙方對本合同的執(zhí)行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標的所在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修改補充,修改補充合同與本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優(yōu)先適用修改補充合同。
第十五條 通知的送達
15.1 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可以用面交、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送達。用面交方式送達的,以送達時間為收到時間。用傳真方式送達的,發(fā)出時間為送達時間。一方用郵寄方式送達的,文件交寄后三天即視為送達另一方;但如乙方為外地的,交寄后五天視為送達。
15.2 甲乙雙方送達地址為本合同首頁標示的地址。甲、乙雙方的送達地址若有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不影響對方按第15.1款指定送達的效力。
第十六條 合同效力與份數(shù)
本合同自甲方及其股東在廈門市湖里區(qū)人民法院的執(zhí)行案件所涉?zhèn)鶛鄠鶆战Y清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zhí) 份,乙方執(zhí)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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