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山文化中斜口器的用途命名及誕生背景的論文
紅山文化的陶器中有一種形制特異的器物,人稱“斜口器”。它敞口、斜壁、小平底,有的斜口呈“心”形,有的斜口呈“門”形,總體為箕狀。也有人稱其為“斜口缸”,還有學(xué)者稱其為“簸箕形器”或“異形器”等。這種器形先后在新樂遺址、富河溝門遺址、興隆洼遺址、左家山遺址、敖漢旗四棱山、赤峰西水泉等紅山文化遺址中都有發(fā)現(xiàn)。其中四棱山遺址的六座陶窯中發(fā)現(xiàn)有很多這種器物的口沿,說明此類器物在五千年前,是紅山文化分布地區(qū)原始居民的一種常用器物。
有關(guān)這種器物的用途一些學(xué)者已進行過研究,吉向前先生在《中國文物報》2000年12月24日3版發(fā)表了《紅山文化的斜口器是盛放器不是撮樓工具》一文(以下稱《吉文》)!都摹窂男笨谄鞯姆诸悺⒐δ、源流進行了考證,同時還把斜口器與馬蹄形玉箍之斜口進行了對比,但是《吉文》所持觀點及舉證分析所得的結(jié)論,筆者不能茍同。另外,目前所流行的:“斜口器是一種撮摟工具的觀點,或是一種專門保存火種的容器、或是用作取暖的火盆、或是人們漂洗食物用的澄濾器、或是取水用的大水瓢”等諸說法,筆者通過對紅山文化所發(fā)表的相關(guān)資料的研究,認為所有這些說法都不能成立。故撰此短文,略陳己見。
一、斜口器的形制、用途、命名
如果把紅山文化中的斜口器分為“有板耳”、和“沒有板耳”兩類,我們就會發(fā)現(xiàn)“有板耳的斜口器”一般器形較大,“沒有板耳的斜口器”通常器形較小。很清楚,沒有板耳的小型斜口器適合單手操作,有板耳的大型斜口器必須雙手操作。無論有無板耳、但有雞冠耳的斜口器更適合雙手端握。
牛河梁遺址出土的斜口器經(jīng)復(fù)原,口徑約52.8、底徑12.8、通高約52.4厘米。北臺子遺址出土的斜口器底徑13.2厘米,口徑與通高當(dāng)與牛河梁遺址出土的斜口器差不多。《吉文》云:“牛河梁遺址和北臺子遺址出土的斜口器,皆為夾砂陶質(zhì),形體碩大,斜口外敞十分厲害,斜口最高處與最低處兩者的高差在45厘米左右,如果用它來撮取灶坑中的灰燼等,稍微碰撞就會損壞”。并言:拿斜口器實物模擬撮取動作,因“它的口太大、太敞,身極長又很重,根本不敢用力前后移動,小心翼翼地用力托著才能保證不失手,更不用說大幅度高強度的撮摟動作了!惫始壬J為:用斜口器作撮摟雜物工具達不到省力快捷的目的,它主要是作為盛放器使用的。
在這里筆者強調(diào)一點,雖然斜口器形似撮子,但它并不是作為撮摟雜物的撮子來使用的,它只所以口敞如撮,完全是為取火、載火、傳火方便而設(shè)計的。為什么這樣講,因為考古發(fā)現(xiàn)所揭示的'事實是:它常常出現(xiàn)在火塘旁,或閑置在房屋的角落,它與火所結(jié)的不解之緣是完全可以肯定的。四棱山遺址出土的斜口器,敞口、斜壁、小平底,口沿呈慢坡狀?谘叵掠幸蝗χ讣准y和兩個對稱的雞冠耳,器表施橫行弧線加篦點紋,底部有編織紋?趶郊s24、底徑10.4、高約17厘米。這種器形在新樂遺址也發(fā)現(xiàn)過,比牛河梁遺址出土的同類器物要小。雞冠耳在這種器物上的出現(xiàn),說明它在使用過程中可以供人雙手端握。所以說其用途不可能有第二種解釋,它只能用于取火、載火、傳火。如果是用于打掃灰燼、撮摟雜物,按照當(dāng)時的生產(chǎn)技術(shù),編織一種竹編、或草編、或藤編的“撮形器”完全可以,根本沒有必要去燒造一種即笨重又易碎的陶器去作撮子。
“紅山人”選用陶質(zhì)斜口器取火、載火、傳火的另一個原因是陶質(zhì)不僅保溫,而且隔熱,用時或抓、或握都不燒手?梢韵胂,原始的“紅山人”從一個火塘中(或者專用的火種堆)取火,其過程應(yīng)該是先將斜口器對準火塘灶口底部放下(或者將斜口器對準正在燃燒的火堆,也有可能是燃后未滅的柴灰堆,或者是公共保存的火種堆),取火者左手推掌住斜口器的小板耳,有可能是撮取火種,但更大的可能性是取火者右手用火棍從火塘中(或正在燃燒的火堆、或燃后未滅的柴灰堆中、公共火種堆)將火種撥進斜口器,如果斜口器口面過小,就不利于火種的撥進和撮取。此時,人們在撥進撮取火種過程中,往往會把火炭連柴帶灰一起撮進、或撥進斜口器,假若是火塘或火堆正在燃燒時取火,就更有可能在撥進火種時迸出很多正在燃燒的柴炭渣,斜口器開敞如撮的嘴子和伸長的舌頭正好吃掉它,這就是斜口器為什么口斜、為什么口敞的原因。
誠然,當(dāng)人們雙手端握著帶有一對雞冠耳的斜口器(有些無耳)將火種運載到一個新的地方的時候,其傳接火種時還存在著一個“撥火”過程。不過,這時火種是從斜口器中向未點燃的火塘中撥進,此時的斜口器中不僅僅有火種,而且還有取火時帶進來的柴灰渣,如何將有用的火種撥進火塘,將無用的柴灰渣篩選出來,斜口器寬敞的口面就成了撥選火種的“前沿”,也可以稱作“簸箕舌頭”,這樣就為篩選火種帶來了方便。篩選火種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端起斜口器進行搖簸,或者拿火棍來回撥刨,所以說它是一種獲取火種、承載火種、篩選火種的專用工具。不是打掃灰燼用的撮子,不是火盆、不是澄濾器、也不是大水瓢,更不是《吉文》中所描述的,是存放較短棍棒、骨質(zhì)魚漂、木質(zhì)陶拍、紡輪、網(wǎng)墜之類的盛器。正因如此,所以人們在操作使用它的過程中,根本不可能使用大幅度、高強度的動作,一切都是在小心翼翼的情況下進行。若給其定名,筆者認為稱其為“火簸箕”是比較合適的。因為此器不僅有簸箕之形,而且在功能方面行簸箕之實。
二、“火簸箕”產(chǎn)生的歷史條件及背景
人類用火已有一百多萬年到二百萬年以上的歷史。目前,在紅山文化分布的主要區(qū)域遼寧省朝陽地區(qū)所發(fā)現(xiàn)的喀左縣水泉鄉(xiāng)鴿子洞遺址,曾出土距今10萬年前的人類牙齒化石、和動物化石、以及打制石器和灰燼層,說明在十萬年前,“鴿子洞人”已從事狩獵并用火熟食。距今四、五萬年前,朝陽大地上出現(xiàn)的與現(xiàn)代人體特征相似的原始新人——“建平人”,應(yīng)該說是“鴿子洞人”的后裔,“紅山人”應(yīng)該是“建平人”的后裔。但是“鴿子洞人”所用火種也是來自對自然火種的保存。我們通常所說的“鉆木取火”,即便是到了“建平人”生活的年代也未出現(xiàn)!凹t山人”的取火水平到底有多高,現(xiàn)在我們無以驗證。但從《周禮·司爟》有“更火、變火”,《論語·陽貨》有“鉆燧改火,期可已矣”記載情形來看,距今五千年前的“紅山人”,其取火水平還不可能太高,其保存火種的方法還只能說是“鴿子洞人”的繼續(xù)。漢代學(xué)者馬融其所著的《三傳異同說》中注“改火”:“《周書·月令》有更火之文,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一年之中,鉆火各異木,故曰改火也。”為什么四季鉆木取火,要選擇不同的木材,這是古人在長期的取火實踐中總結(jié)發(fā)現(xiàn)的。
相關(guān)資料表明:五千年前,紅山文化分布的內(nèi)蒙古東南部、遼寧西部、河北北部、吉林西北部地域范圍之內(nèi),所生長的適合做取火材料的常見樹種僅有榆、柳、杏三種,也就是說,到每年農(nóng)歷六月(季夏)以后,生活在紅山文化區(qū)域范圍內(nèi)的原始部落,都要為取火找不到合適的木料而發(fā)愁,保留火種就提到了“紅山人”的議事日程上來!吨芏Y》、《論語》所記是距今兩、三千年前的情形,由此推斷:“紅山人”雖然已掌握了鉆木取火的本領(lǐng),但因季節(jié)變化,他們春、夏常用的榆、柳、杏三種取火木料,在秋季以后使用時往往因取火困難、或取不出火來。這時,他們就不得不采用古老的、傳統(tǒng)的、保存火種的辦法來保存火種!凹t山人”每一個聚落里都可能有一個或幾個公共“火種堆”,這些“火種堆”都有專人看管。每個家庭在做飯、取暖和聚落集體燒窯時都要從公共“火種堆”提取火種,然后才能點燃自家灶膛和集體的陶窯。當(dāng)然,這也不排除各家之間就近互引火種的可能,“火簸箕”正是在這種特定的歷史條件下誕生的。它是社會生活實踐的產(chǎn)物,是“紅山人”的專利產(chǎn)品。無論從形制設(shè)計、還是從實際用途角度講,它都集中體現(xiàn)了“紅山人”的聰明和智慧。
三、馬蹄形玉箍與“火簸箕”毫無關(guān)系
《吉文》把紅山文化中發(fā)現(xiàn)的馬蹄形玉箍(《吉文》中稱其為“玉箍形器”)與火簸箕進行聯(lián)系,并把馬蹄形玉箍與“火簸箕”二者之間的“斜口”聯(lián)系起來進行了寓意上的發(fā)揮,《吉文》云:“玉箍形器的斜口不是憑空想象而來的,它來源于實際生活中,它受到了斜口器的影響并采用了斜口器的斜口造型。玉箍形器作為溝通天地聯(lián)系人神的重要禮器,它的一端設(shè)計為斜口,其斜口就具有極為特殊的作用與意義。人神相絕不通在那時是困擾人們的一大問題,紅山人用一端斜口一端平口的玉箍形器最大限度地去尋找天與地、人與神聯(lián)系溝通的切入點,斜口的一端朝向天空,斜口的面積較平口的面積擴大了許多,與天接觸的面積擴大也就意味著擴大了天與地、人與神接觸的空間,溝通天地聯(lián)系人神的成功概率也就大一些。這是玉箍形器一端為斜口最主要的作用所在。”
筆者認為:馬蹄形玉箍的斜口并未受到“火簸箕”斜口的影響,雖然馬蹄形玉箍屬墓葬出土,火簸箕屬遺址出土,但從相對年代上看,二者應(yīng)該是同時期的,不存在誰影響誰的問題。從形制上講,馬蹄形玉箍的“斜口”與火簸箕的“斜口”還是有區(qū)別的,馬蹄形玉箍的斜口呈“馬蹄形”,火簸箕的斜口呈“心”形或呈“門”形。從用途上分析,它有“禮”的成份。因為作為隨葬品它常常發(fā)現(xiàn)于死者的頭部底下或周圍,筆者推斷它是部落首領(lǐng)或上層人物專用的一種削法、束發(fā)器具,同時又具有裝飾的作用。為什么這樣講,因為在它的斜口一端邊緣薄銳似刃,平口一端兩側(cè)有對稱缺口,或雙孔。以牛河梁遺址出土的一件墨綠色馬蹄形玉箍為例,此玉箍“高16.4厘米,筒狀、平口一端兩側(cè)有對稱缺口(有的標本為雙孔),斜口一端邊緣薄而銳似刃”,此類器物先后在敖漢旗、巴林左旗、凌源三官甸子墓都有出土。由此可見,紅山文化部落的首領(lǐng)或上層人物無論是在世時、還是去世后,其束發(fā)、頭飾是有一定講究的,是與一般部落成員不一樣的。所以,筆者認為,吉先生關(guān)于馬蹄形玉箍“斜口”的寓意推論是站不住腳的。玉箍在一些紅山文化墓葬中的出土,只能說明墓主在部落內(nèi)部社會地位的高低,馬蹄形玉箍是一種權(quán)利和財富的象征,其“斜口”與溝通天地,聯(lián)系人神,毫無任何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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