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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用法和詞的定義
詞是"中的最小意義單位"。(王力,一,16頁);"一個詞,就是一個簡單的意義單位。"(王力,二,171頁);
詞是"能夠單獨成句的單位"。(Bloomfield,178頁);
"詞是概念的個別形象…";(洪堡特,116頁);
"詞"的定義一直是個難題。"我們怎樣知道哪些是詞?語言學家進行了長期探索,試圖設計出可行的標準,但還沒有一個完全成功的"(克里斯特爾,145頁)。;
但這個難題不是專屬語言學的,它也一直為所關心。"詞"的定義涉及"意義"問題,而意義理論通常認作是語言哲學的核心,僅此一點就可說明為什么"詞"的定義問題是語言學和哲學的交匯點。;
最小的意義單位;
"詞"的最常見的定義之一是"最小意義單位"。有人反對用意義、觀念來定義"詞",因為這些似乎是內(nèi)在的東西,沒有提供形式特征,不宜用來下定義;。一個明顯的問題是,意義怎樣分解為單位呢?固然,意義是可以分析的,例如我們常說"分析一篇文章的意義",然而,分析不見得是把一樣東西分解成較小的部分、分解為要素(永井成男,序論,一,"什么是分析"),例如把"三角形"分析為"由三條線段組成的封閉圖形",其中"三"、"封閉"、"圖形"等顯然不是比"三角形"更小的"意義單位"。奧斯丁曾指出"意義的一部分"是個沒著沒落的用語(Austin,31頁),那么自然也就談不上"最小的意義單位"了。;
;簡單的意義單位;
"最小的意義單位"這個表達式含義不明,于是有人把它進一步理解為;"簡單的意義單位"(王力,二,171頁)。劉叔新把詞定義為"意義單純的語言單位",并舉例說"知識""表示一個單純的概念",與此相對,"知識分子"是個詞組,其意義是"復雜"的(邢公畹,118頁)。這是個更糟的定義,"知識"、"法"、"衍射",這些都是單詞,但何嘗意義簡單?在我看,"知識"是個很復雜的概念,至少和"知識分子"同樣復雜。況且,決定一個概念是否復雜,不是件容易的事,并不比確定什么是意義的單位容易。;
最小音義結合體:語素;
其實,采用這一定義的論者多半指的是"語言中獨立地具有意義的最小聲音單位"、"最小的音義結合體"或諸如此類。這個定義不問詞義是否還能分解為更小的單位,問的是一個語音是否還能分解為具有含義的語音單位。Beacon固然可以分解為bea和con兩個音節(jié),但這兩個音節(jié)各自或者沒有意義,或者其意義不能說明beacon的意義。"醉"是"承載意義的最小單位",一方面,若把它分解為更小的單位,z和ui,那是些沒有意義的聲音;;另一方面,"他喝醉了"固然承載意義,但它不是承載意義的最小單位,因為它是由"他"、"醉"等更小的音義結合體組成的。用同樣的方法來分析"囫圇",可知"囫"、"圇"都不是詞,"囫圇"才是單詞。;
"最小音義結合體"是一條值得追循的線索,但拿它來作"詞"的定義則有疑問。次要的一點是它仍然和意義相連,缺少外在判別式,例如作為詞綴的"兒"和"子",怎樣判斷它們獨立具有意義,抑或只是附加的符號?;但這個定義的主要困難在于:語言學里普遍把承載意義 的最小單位稱為"語素"(morpheme)。語素是比單詞低一級的音義結合體,固然,多數(shù)語素本身就是單詞,如he,top,但也有些語素不成其為單詞,如co-,pro-,trans-、-ness、-ism,它們符合"音義結合體"這個定義,但不是詞。語素概念也早被引入來分析現(xiàn)代,按照這種分析,雖然漢語里很多語素同時就是詞,但也有大量的字,?quot;英"、"始"、"鞠",有音有義,是語素,但不是詞。;
基本造句單位:獨立成句;
用"最小意義單位"來定義詞看來行不通。另一種通行的定義是"最小的或基本的造句單位"(高名凱、石安石,105頁;張志公,126頁)。"基本造句單位"又有兩種解釋,一種是理解為"能夠單獨成句的單位"(Bloomfield,178頁),一種是"自由形式"。;
趙元任基本上同意"單獨成句"這個定義,但他提出了不少附加標準(趙元任,二,79頁、86頁、101頁)。王力則反對這個定義,因為這樣一來至少得把"嗎""之"這些單詞都排除在單詞之外(王力,一,17頁)。對此,呂叔湘提出一個補充方案:把一個句子里能單獨成句的成分揀走,剩下的成分,若不是一個詞的一部分,就是詞,例如"我下午再來",把"我"、"下午"、"來"揀走后,剩下的"再"字也是詞。但"比賽現(xiàn)在開始"里的"始"字不屬此列,因為"始"是"開始"這個詞的一部分(呂叔湘,17頁)。;
這個補充方案雖解決了部分困難,卻不能解決根本問題,那就是很多詞不能單獨成句,不僅很多虛詞不能單獨成句,多數(shù)副詞都成問題,其它的詞類中也有不少例子。"都"、"已經(jīng)"、"滿地"、"得到"、"度數(shù)",按照我們的實感應是單詞,卻從不獨立成句。呂叔湘自己還列舉了一些更復雜的情況,1,有時不能單獨說,有時卻能單獨說,例如三號樓、院領導,2,科技文獻中可以單獨說,例如氧、葉,3,熟語里可單獨說,例如前怕狼后怕虎、你一言我一語,4,口語中不單獨說,文章中卻可以單獨用,例如云、時(呂叔湘,18頁)。里也有the之類的難題。不僅有這些實例為證,而且,從道理上說,也看不出為什么把"是一個詞"和"能夠單獨成句"聯(lián)在一塊兒。從字面上說,"造句"和"單獨成句"顯然是兩碼事,讓學生用"滿地"造句,不是讓他把"滿地"當作一個句子。單詞獨立成句本身是個值得討論的現(xiàn)象,但它與詞的定義沒有直接關系。;
基本造句單位:自由形式;
另一種理解不把"基本造句單位"看作"能單獨成句",而是理解為"自由成分"或"自由形式"(free;form)。自由形式是不粘附于其它語言成分的單位,它不必須和某個其它成分連用而能和別的單位自由組合。"我"、"是"、"看見"可以出現(xiàn)在無數(shù)種前后文里,在合乎句法的條件下可以和任何語詞搭配,是典型的自由形式。相反,"英"這個字只出現(xiàn)在"英雄"、"英俊"、"群英會"等特定的搭配之中,所以它不是自由形式。至于"齷齪","齷"只帶著"齪","齪"永遠跟著"齷",兩個字分開來都沒什么含義,自然更不是自由形式了。另有一些字,?quot;取"和"笑",在"取笑"這話里粘連在一起,不能自由移動,在"取訂單"、"笑他弟弟"這些話里則是自由形式。;
"自由形式"和"單獨成句"是對"基本造句單位"的不同理解。"嗎"符合"自由形式"這個定義,但不符合"獨立成句"這個定義。然而有論者不加辨別,已經(jīng)把"基本造句單位"明確界定為"在語句中能獨立活動的基本語法單位",接下來立刻又把這話解釋成"能夠單獨成句"(陳光磊,9頁),或干脆把兩者混在同一個定義里,說詞是"能夠單獨說的、自由運用的造句單位"(李榮,14頁)。我認為,"最小造句單位"只能由"自由形式"來定義,而不能由"獨立成?quot;來定義。;
"自由形式"和"最小音義結合體"顯然是不同的定義,"英"是音義結合體,但"英"在現(xiàn)代漢語里卻不是自由形式。然而有些論者同時采用這兩種定義:"詞是由句子中分出來的最小意義單位,這就是說,詞是句子所由組成的各個可以獨立運用的部分"(王力,三,238頁)。這種"兼收并蓄"不能解決而最多是掩蓋了我們的困難。我們希望找到把不同線索結合起來的結構,而不是在兩條線索之間搖擺的折中主義。;
"自由形式"這個定義有自己的困難。駝和鴨都不是自由形式,羊和雞都是,推論下來,似乎"駝毛"和"鴨蛋"都是單詞,而"羊毛"和"雞蛋"都是自由詞組(呂叔湘,20-21頁),這未免有點奇怪。不過我們先放過這層困難,來看一看怎樣確定自由形式。;
擴展法;
比起從意義方面來定義的"音義結合體","自由形式"這個定義看來有一個優(yōu)點,那就是可以由外在的標準來判別。最通用的判別方法是"擴展法"或"插分法":我們想知道hit;the;man;是一個單詞還是三個單詞,我們可以試著在hit和the之間以及the和man之間插入另一些語言成分,看看成不成話,例如把它擴展成為;hit;and;killed;the;young;man,現(xiàn)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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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到這仍然成話,于是就確定hit;the;man;是三個單音節(jié)的單詞而不是一個三音節(jié)的單詞。相反,在youngest中間,在young和-est之間,無法插入任何別的成分,由此可知youngest是個單獨的詞。同理,some;thing是詞組而something是單詞,因為我們說some;good;thing,但只能說something;good。由此也可知,雖然un-、-est、-ness等等可以加在很多詞上產(chǎn)生新詞,但它們本身只是詞綴,不是單詞。;很多研究的學者也采納擴展法來區(qū)別單詞和詞組(王力,一,46頁;高名凱、石安石,106頁),有些在運用時有所變通(參考:陳光磊,13-14頁)。根據(jù)擴展法,可以判定"老婆"是單詞而"老人"是詞組,在"老人"之間可以插入別的字,擴展為"又老又丑的人",但"老婆"中間就插不進任何別的字了。"馬車"可以擴展成"馬拉的車",所以是詞組,不是單詞。"說話"和"取笑"都是動賓結構,但一個是詞組,一個是單詞,"說話"可以擴展為"說大話"、"說廢話","取笑"中間則不能再插入任何語詞(王力,一,46頁)。;
我們也可以用擴展法來包括"英"字的所有語詞,如"英雄"、"英俊"、"群英會"等等,結果發(fā)現(xiàn)"英"與另一個語素之間都插不進別的成分,由此可知在現(xiàn)代漢語里"英"是語素但不是單詞。;
擴展法的缺陷;
擴展法的一個優(yōu)點,是它能提供外部標準。但這個優(yōu)點其實十分有限,我們說允許在幾個成分之間插入其它成分,當然是說插入了其它成分而意思沒有大變。我們憑什么?quot;老婆"不能擴展成"老年的婆婆"?因為"老婆"和"老年的婆婆"意思不一樣。然而,把"馬車"換成"馬拉的車",意思就當真沒變嗎?一輛車現(xiàn)在由騾子拉著,我們?nèi)匀唤兴?馬車",用馬來拉一輛小汽車,這輛小汽車并不因此叫作"馬車"。這個反詰雖然有點刁鉆,但的確需要回答。總的說來,"意思不變"、"意思一樣"是極難澄清的概念。但無論意思變了還是沒變,總要對意思有個了解,而這種了解恰恰又回到了"內(nèi)在"方面去了。;
而且,我們根據(jù)什么規(guī)則允許把"馬車"換成"馬拉的車",而不是僅僅換成"馬的車"?"馬車"可以擴展為"馬拉的車",那么"火車"、"臥車"、"機車"、"大車"、"鐵路"呢?我們能否說火車是火力推動的車,鐵路是鐵軌鋪成的路?如果提供不出一定的規(guī)則,說不定所有的復音詞都能擴展,即如"取笑",亦可擴展為"取其短處加以嘲笑"。;
而且,在西語分析中采用擴展法就會碰到不少模棱兩可的案例,應用于漢語分析,疑難的例子更多。王力承認有時會碰上分不清的例子,如"干兒子"、"帝國主義"等(王力,一,14頁)。進一步的驗試發(fā)現(xiàn)疑難實例遠比"有時"更經(jīng)常。""(物之理)、"宇宙"(上下四方為宇,古往今來為宙)、"人心"、"六邊形"、"學",算不算合乎擴展法?"打倒"等動補式組合通通可以插?quot;得"字"不"字,構成了另一大類難題。再如"鞠躬",人人都會認之為單詞,卻可以擴展為"鞠了個躬"。另一方面,"含沙射影","天將降大任于斯人也"等成語、熟語在句子里總是連在一起用的,不能在中間插入別的成分,但因此可以說它們是單詞嗎?;
最后,采用擴展法得出的結果常和我們對語詞的實感相去甚遠,例如"英""烈"被認作詞素;,"穩(wěn)""定"則本身是詞,"英烈"和"穩(wěn)定"的構詞就實感而言有多大差別?再則,拿漢語里的"英"、"擴"、"始"來和里的trans-;、un-、-ness一類比照,不同之處大于相同之處。1,英語里的這些亞單詞語素,主要是前綴、后綴,漢語里是否存在詞綴,則有爭議,即使存在,也很不發(fā)達。2,作為詞綴的語素,含義極抽象,而"英"、"擴"、"始"等漢字,含義像其它單詞一樣具體。3,現(xiàn)在所謂語素,在古漢語里都是單詞,而古漢語和現(xiàn)代漢語可以交叉使用,"始于"、"自某月某日始"這類表述現(xiàn)在仍很常見。最近北約開始考慮東擴,這里的"擴"顯然是個單詞。擴展法看來有很多缺陷,所以王力說它是"在沒辦法之中想辦法"(王力,一,46頁)。;
仂語;
即使"馬車"、"說話"等等不是單詞,但它們總比一般自由詞組結合得緊密,我們的實感總覺得它們和"大車"、"取笑"更近些,和"一匹白馬拉的破車"或"說了一上午的話"遠些。王力采用"仂語"這個概念,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貌似單詞而經(jīng)不起擴展法檢驗的復音語詞,都是仂語。仂語是漢語里一個龐大的中間體,一邊與復音詞鄰接,另一邊和自由詞組鄰接。;
然而,我們應當怎樣定義"仂語"呢?我們看來只是把給詞下定義的困難轉移過來而已。"凡詞群沒有句子的作用者,都是仂語"(王力,一,42頁)。這個定義實在糟糕,按照這個定義,"馬車"、"馬拉的車"、"這輛從來沒有任何人動過的車",都該歸在仂語里。但顯然,"馬車"的結構、功能和具有意義的方式都和"擋車"、"大車"這些標準的單詞更為接近,和"這輛從來沒有任何人動過的?quot;則相去甚遠,故有論者說:"我們把它("馬車")當作一個單詞看待,也不能算錯,而且在習慣上是很自然的"(文煉,226頁)。可以肯定,王力心目中的仂語,只有"馬車"、"說話"一類,而不包括"這輛沒人動過的車"一類,所以他會說"仂語在原則上等于一個單詞的用途"(王力,一,45頁)?砂凑账麑"仂語"的定義,偏偏要把"馬車"和"這輛沒人動過的車"劃在一類?磥,仂語概念無助于明確詞的定義。;
外部標志:拼寫與語音;
科學偏愛具有形式標志的定義,在這一點上,語言學殊非例外。所以很多語言學家反對從意義方面來下定義。"造句單位"可由擴展法判別,但不僅例外太多,而且再追一步,擴展法仍然依賴我們對意義的了解。在哪里能找到較為確實的形式標志呢?;
在拼音文字里,似乎有個簡捷的辦法:看一看語詞是怎樣書寫的。然而,誰能單憑這一點來確定roadblock是一個詞而road;machinery是兩個詞呢?"海灘"在英文里有時寫成sea;shore有時寫成seashore,那么它是一個詞還是兩個詞?至于中文這樣的非拼音文字,書寫特征就更不足為憑了。;
其實,"語言學所謂形式就是音,并不是文字學所講的’形’"(趙元任,三,64-65頁)。那么,我們也許會期待語言學專家通過實測語音之間的間隔來確定詞這個單位?墒沁@項工作得不出什么決定性的結論,因?quot;在實際說話時每個詞之間不會有停頓"(克里斯特爾,145頁)。雖然我們可以找到詞這個單位的一定語音特征,但無法單憑語音特征來確定單詞之間的界限,實際上,"語義學乃是音位分析的必要條件"(烏爾曼,195頁)。有教科書稱"詞的語音形式獨立、完整而固定"(邢公畹,119頁),然而卻不曾提供任何證據(jù)資料,所以不足為憑。其實,單靠語音無法界定單詞,這一點早有定論:"詞是語言單位,而不是語音單位,僅僅對連續(xù)的話語進行語音分析不能告訴我們這段話是由多少個詞組成的,也不能告訴我們詞與詞之間的界線。這是語言學家早就承認的、無可爭議的事?quot;(葉斯柏森,108頁)。近幾十年的繼續(xù)測試并未改變這一結論:"如果全然不知道詞的意義,簡直不可能確定一個詞在哪里停止而下一個詞在哪里開始"(Bolinger;and;Sears,42頁)。;
陸志韋很早就指出單根據(jù)聲音來給詞下定義是不可能的,而且這個辦法在漢語尤其行不通,他舉的一個例子是"代表"和"戴表"(陸志韋,14頁)。王力的看法也是這樣(王力,三,240頁)。陸志偉自己采用的方法叫作同形替代法(陸志韋,15-26頁),這個方法沒有被后人普遍認同,他的工作可說是后繼無人。趙元任曾對這個方法的主要缺點做了說明(趙元任,三,236頁),不過他認為把某些語音特點和同形替代法綜合起來考慮,"也許會產(chǎn)生出一個跟其它語言的word很相似的概念"(趙元任,三,239頁),"這些因素(重音聲調等)看來至少能給出部分答案"(趙元任,三,237頁),但他同時也指出,漢語復合詞固然有輕重音型這一特定的音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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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這一方面,詞組跟復合詞沒有區(qū)別"(趙元任,二,79-80頁、190頁),"袖手"是詞而"就走"不是,""是詞而"他不管"不是。;詞和字;
為"詞"下定義的工作陷入困境,根本的原因也許在于"word這一級單位…在里沒有確切的對應物"(趙元任,三,233頁)。在西語里,的基本的單位是詞,在漢語里,是字?quot;字"這個概念的外延很清楚,字讀出來是一個音節(jié),寫出來是一個方塊。小學校里最初一個一個教的,任何語文工具書必須一個一個解釋的,就是"字"。"在中國人的觀念中,’字’是中心主題,’詞’則在許多不同的意義上都是輔助性的副題"(趙元任,三,248頁)。;
在一個基本的意義上,漢語的字和西語的word大致相當:在西語里,絕大多數(shù)的語素本身就是單詞(元素詞),而在漢語里,絕大多數(shù)的語素都是字。在西語里,復合詞是由元素詞構成的,漢語里的復合詞則是由字組成的。語言學的中心任務是研究語音和語義的聯(lián)系,因此,確定最小音義結合體始終是語言學的一項中心任務,而在漢語里,音義結合體就擺在字這個自然層面上,那我們似乎是該把字當作"中心主題"。;
但多數(shù)漢語研究者的看法不是這樣。呂叔湘說:"用傳統(tǒng)的’字’來分析古漢語的語法結構,也許還可以試試,用來分析現(xiàn)代漢語,顯然行不通了"(呂叔湘,14頁)。王力明確反對以字為基本單位,主要根據(jù)是"字在語法里是沒有地位的"(王力,三,237頁),"葡萄"的"葡","刀子"的"子","鐵路"的"鐵",都是一個字,但這里的"鐵"是一個詞,"子"是一個詞綴,"葡"什么都不是,語法地位完全不同。王力堅持以詞為基本單位,是從語法的普遍性著眼的,甚至包括對中文拼音化的預期。同樣,陸志韋對"詞"這個概念的研究,可以說根本就是由推崇白話和拼音化促動的(陸志韋,3頁,12頁)。的確,語言學作為一門科學似乎總應力求獲取普適性。字是單屬于漢語的東西,"詞"這個單位卻是各種語言里都有的,以詞為基礎,似乎有利于把漢語研究和一般語言學研究統(tǒng)一起來。何況,現(xiàn)代漢語正在向復音的語言單位轉變,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教學實踐中,即使第一步確定了以字為基本單位,下一步仍要面臨區(qū)分復音詞和自由詞組的問題。所以,趙元任雖然斷定"在中文里,跟英文的word相當?shù)膶W上的單位就是字"(趙元任,二,72頁),但他還是下了好大的功夫來界說"詞"這個"輔助性的副題"(趙元任,二,第三章)。再說,倘若漢語里比較接近word這一級的單位是字,那么,我們?yōu)槭裁床粡接?字"來word呢?;
綜觀前面對"詞"這個概念所作的分析,主要得出"語素(最小音義結合體)"和"自由形式(最小造句單位)"這兩條線索。在西語word這個層次上,這兩條線索大致重合:絕大多數(shù)語素同時也是自由形式,只有trans-、-ism等少數(shù)例外。所以,西語研究把word作為語言的基礎層次,頗為自然。在古漢語里,在"字"這個層次上兩條線索也基本重合,只?quot;囫圇"這樣少量的連綿詞是例外。如果討論的是古漢語,我們滿可以用"字"來翻譯word。但上古以后,通過意義兼并、近義詞結合、習慣用法等等,多音語詞漸漸多了起來,"語素"和"自由形式"不再相合:字大都是語素,但其中一半是自由形式,一半不是;詞匯多半是復音詞,是自由形式,但不是"最小音義結合體"。所以,"字"或"詞"都不能和word對上。"語素"這條線索大致落在"字"上,"自由形式"馓蹕咚鞔籩侶湓?quot;詞"上。這樣我們也就清楚了:以字還是以詞為基礎單位,實際上爭點在于側重于音義結合體還是側重于造句單位。像趙元任那樣建議以字為基礎單位,等于是說音義結合體是主導線索,像王力那樣堅持以詞為基礎單位,等于是說造句單位是主導線索;。人們更經(jīng)常把word譯作"詞",這似乎表明人們更偏重于從"造句單位"來理解word。;
依我的看法,這兩條線索的重要性差不多。后面我將表明這一看法的依據(jù)。其實,雖然漢語研究者有的贊成以字為基礎單位有的贊成以詞為基礎單位,但在具體的研究工作中差不多都是兩者并重的。;
定義和概念分析;
我們行到中途,有必要停一下,看看自己走到哪里了,看看我們是否已經(jīng)接近了"詞"的定義。;
對定義工作有一種極常見也極幼稚的誤解,以為給"詞"下定義就是要找出一個或一些特征,為一切詞所共有,為一切非詞所不具有,似乎這樣的特征就構成了詞的本質。"詞"這個概念從來不是從所有詞的共同點歸納出來的共相,我們原不可能把天下的單詞或至少一種語言里的單詞都擺到眼前,以便抽繹出它們的共同之處。所謂經(jīng)驗主義的歸納法實是完全無視經(jīng)驗的主張。"詞"是日常用語,我們平時用"詞"所稱的,原不一定具有某一或某些共同點,這一點已由維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概念講得很清楚了。退一步講,如果是由于所有的詞都有一個或一些共同點所以都稱作"詞",像所有的兔子都具有一些共同點那樣,那只說明"詞"這個詞沒什么概念內(nèi)涵,不過是個名稱而已。而本質卻是屬于概念的,我們不談論"兔子的本質"。;
要理解詞的本質,首先需要的不是定義,而是概念分析。對"詞"作所謂"概念分析",說得最簡單,就是弄清我們把這些語言單位叫作"詞"而不把另外一些語言單位叫作"詞"道理何在。"詞"的概念分析回答"詞"這個概念是根據(jù)什么道理形成的,而不是回答"所有被稱作’詞’的東西的共同特征是什么"。"音義結合"和"造句單位"就是這樣的道理。;
但其中每條道理,乃至各條道理的聯(lián)合,通常都不能充分界定"詞"的實際用法。首先,我們不能保證我們已經(jīng)窮盡了實際用法所基的全部道理;其次,一些新道理可能在不斷改變實際用法;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我們不能保證一切實際用法都必定符合某種道理。;
那么,"詞"豈非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定義了?自然概念本來就不可能得到充分定義。像"音元"、"語素"這樣的理論概念是可以充分定義的,所有語素都是"最小音義結合體",沒有例外。這并不奇怪,因為"語素"不是一個自然概念,它本來就是其定義的縮寫。與主義者的論斷相反,概念的可充分定義性并非泛泛的優(yōu)點,而只是建構精密理論的一條必經(jīng)之路。;
如果把"音義結合"、"造句單位"這樣的分析結果稱作"定義",那它就是揭示性的或概念性的定義,與理論概念的定義不是一回事。概念性的定義無需提供形式標志。本文第一節(jié)提到,從意義、觀念、概念方面來定義詞,人們疑慮重重,因為"意義"等概念缺少形式標志。在概念分析的范圍之內(nèi),這種疑慮是多余的。;
"詞"、"句"、"意義"等,一方面來自自然語言,同時又是語言學理論中的概念;它們是語言學的基本概念,也可說是橋梁概念,是溝通自然理解和專業(yè)理解的橋梁。我們在為理論目的定義這些語詞的時候,既要梳理其原始概念結構,又要考慮其構建理論的功能。在這些基本概念的基礎上,進一步構建起"語素"、"音元"等純粹理論性的術語。這些術語的整體構成了一門科學的語言,即建立在自然理解基礎上的一種亞語言。;
從建構理論的目標來看,可以把概念分析看作定義的準備工作。但"嚴格"的定義工作不是用來界定"詞"的實際用法的,而是用來構建語言理論的。我們會納悶,即使能夠通過重音聲調等等確切地界定什么是詞,對平常人怎樣確定什么是一個詞也并無幫助。這些技術性的方法,十分繁難,我們未經(jīng)訓練,沒有設備,所以無法應用,其結果也只是一些技術術語,完全不能增進我們對"詞"這個概念的理解。然而,這些定義本來不是為了直接增進我們的理解,而是為了建構科學理論的。;
概念分析是在自然理解的層面上進行的,始終依托于感覺。在這個園地里,我們經(jīng)常聽到研究者互相詢問:這種提法是否符合實感。然而,概念的技術性越強,我們就越不可能訴諸實感來它。我們平?醋黛o止的,牛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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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勻速直線)運動",從前,光和明晰可見連在一起,倫琴以來卻有了"可見光"和"不可見光"的區(qū)分。技術性概念的功能是建構理論,而不是為"模糊的自然概念"提供精確的界說。我們也許會抗議說,如果科學對"運動"、"光"等等的定義和我們對這些詞的日常理解相悖,科學干嘛還要說它講的是"運動"和"光"呢?它滿可以為它所界定者另起一個名字,就像"語素"、"夸克"這類與日常無關的語詞。然而,科學所理解的"光"、"運?quot;、"詞",并不是與日常理解的"光"、"運動"、"詞"完全無關的全新概念,它們是日常概念的某種變形、伸張、深入,雖然在不斷的理論構建過程中最后變得和日常概念完全無關了。;有些論者完全不了解理論概念的功能,一心希望作得面面俱到,似乎面面俱到保障了定義的"科學性"。于是我們讀到:"詞,是意義單純,語音形式獨立、完整、固定,而且其中沒有停頓的語言單位"(邢公畹,119頁),又如:"詞是代表一定的意義、具有固定的語音形式、可以獨立運用的最小結構單位"(胡裕樹,232頁)。這樣的定義把意義的、語音的、造句的三個平面硬拼到一起,既缺乏概念分析的思想性,不能加深我們對"詞"的意義的理解,也無助于構建任何理論。完備不是科學的鵠的,語言理論給"詞"下定義,其目的從不是找到一條界限不多不少把日常稱作"詞"的東西圈在一處,不是要在各種各樣的詞里找出共同點來,而是要"營建"一個關于詞的科學概念,可借以有效地建構某種語言理論。;
語言的基本單位;
回顧歷來對"詞"的各種各樣的定義,音義結合體也好,造句單位也好,以"字"代"詞"也好,不難看到,都是要確定某種"基本單位"。那么,我們徑直把詞定義為"語言的基本單位"行不行?這個籠統(tǒng)的提法也許不錯,但它實在太籠統(tǒng)了,行得通行不通仍然要看下面怎樣解釋這一定義。在采取這一定義的論者那里,所?quot;基本單位"仍被理解為"最小音義結合體"或"最小造句單位",或無原則地在兩者之間跳躍。;
我們可以換一個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若說詞是基本單位,那么,什么是不基本的單位呢?自由詞組和句子也是語言里的單位,但它們既然由單詞這個更小的單位組成,所以它們不是"基本的"單位。然而,句子和單詞卻不是同一個意義上的單位,正是由于認不清這一點,引起了經(jīng)久不息的爭論和廣泛的混亂。從一個角度著眼,人們主張詞是基本單位,從另一個角度著眼,人們又會主張句子是基本的單位。我頗喜讀的一位論者,竟在同一本書里一時明?quot;詞是語言的基本單位",一時又稱"(語言的)基本單位是句"(朱星,5頁、62頁)。;
詞是構成句子的單位,句子又是什么的單位?是一篇講話的單位?一篇文章的單位?這樣的思路錯失了關鍵之點:詞的用法是約定的,而句子、段落、文章等等都不是約定的。人們常說語言是交流、。那么,詞就是我們進行交通的設施,而句子則是交通本身。交通設施是建好的,交通則依各人每天的需要進行。單詞是約好的表達手段,句子則是自由表達。;
約定用法與自由表達;
約定用法與自由表達,即葉斯柏森所稱的formulas;and;free;expressions,這一組范疇提示出了語言的本質,恰如葉斯帕森所說的那樣,"約定用法和自由表達;的差異滲透到了語法的各個部分"(葉斯柏森,7頁),"約定用法可以是一個完整的句子,也可以是一個詞組,或是一個詞,或一個詞的一部分"(葉斯柏森,13頁)。所以,他在《語法》里開篇就講解這對范疇。最重要的對照不是語素和單詞的對照,而是約定表達和自由表達的對照。"噴飯"不能說成"噴哺","吐哺"不能說成"吐飯",這是典型的約定;"我明天來"是典型的自由表達。有了"心細""心碎"的成說,心思細碎就只好說心思細碎或心思瑣碎,不能再說"心細""心碎"。就連"吃了嗎?"也應該視作約定用法。葉斯柏森就提供出很有力的理由,把How;do;you;do和Beg;your;pardon都叫作約定用法(葉斯柏森,5頁)。;
音義結合體、單詞、以及短語等等,它們都是約定的用法,它們之間的區(qū)別在于約定/自由的程度各個不同。語言在各個層次上都有著程度不同的約定,整個語言可看作是使用完全約定的符號編制約定性質較弱而自由程度較大的符號,直至于自由的表達。;
我們可以把約定大致分為兩個等極。第一級的約定是語素,大致就是字,如"始"、"走"、"大",它們是沒有什么道理可講的純粹約定。第二級的約定依據(jù)一定的道理乃至某些規(guī)則,但這些道理和規(guī)則是不充分不完整的。"地震"是約定的說法,不能說成"地動",但"地震"這個約定是以"地""震"這兩個字原有的含義為基礎的,所以不是純粹的約定,我稱之為次級約定。次級約定里有一種特別的約定,如"吐脯"、"瓜田李下"、"愛你沒商量"等等,它們的意思不僅有賴于其組成成分的語義,而且也有賴于某種特殊的、情況。在約定用法之外是不經(jīng)約定的自由表達或自由詞組。"飛機"是個約定用法,"飛來"和"大飛機"是自由表達。;
基礎約定,語素、字、連綿詞、混一詞;
最基本的約定是最小音義結合體,或語素。"大"就是"大"的意思,把"大"分解成d和a,這兩個音要就沒意義,要么其意義和"大"沒有關系。"雨"不指雪,"跑"不指跳,這些完全是約定的,沒有道理可講,只有單獨學過才懂得其意義。;
里的語素大致就是字。有些字是自由形式,如"大"和"我",有些字不是自由形式,如"英"和"始"。里的trans-不是自由形式,但其中文對應物"跨"則應視作自由形式。;
無論是不是自由形式,語素都是造詞的元素,"始終"這個詞是由"始"和"終"這兩個非自由形式的語素構成的,"大話"這個詞是由"大"和"話"這兩個自由形式的語素構成的。一個語素盡管可能不是自由形式,不能自由地用來造句,但它造新詞的能力體現(xiàn)了一定的自由度(Hockett,307-308頁)。"迢"和"遙"都不是自由形式,但"遙"的自由程度較高,因為它具有更強的造詞能力,如"遙望"、"遙盼"、"遙祝",而"迢"已大致喪失造詞能力。"英"、"始"這樣的字自由程度更高,它們雖不是完全的自由形式,但在多種語言游戲里可以單獨使用,包括玩笑、對聯(lián)。;
基礎約定還包括"鸧鶊"、"囫圇"、"蝴蝶"這樣的連綿詞。連綿詞是雙音的,就是說,是兩個字;,但也是最小的音義結合體,因為它與復合詞不同,其成分沒有獨立的意義。;
各種連綿詞的約定程度稍有不同。"囫"和"圇"都不能單獨使用,"蝴蝶"中的"蝶"卻是可以單獨使用的,?quot;莊生夢蝶"。在現(xiàn)代漢語里,"蝶"是個獨立成分,構成"粉蝶"、"蛺蝶"等詞,頗類于"鯨魚"、"鯽魚"里的"魚"字。不過,"鯨魚"、"鯽魚"里的"鯨"和"鯽"本身是語素,而"蝴蝶"里的"蝴"不能拆出來使用。連綿詞里至少有一個字不是語素。概括說,復音詞里只要有一個字不是語素,我就把它歸入一級約定。依此,"蝴蝶"是一級約定而"鯨魚"是次級約定。;
另有一些復音語詞,如打尖、扒灰、叨嘮、馬虎、知道、捭劃、馬大哈,其含義與其組成部分沒有聯(lián)系;,或其聯(lián)系已不可考,可說間于純粹約定和二級約定之間。;正因為如此,所以連給它們起個名稱也不容易。趙元任有時稱?quot;不能分析的字組"或"不能分析的復合詞"(趙元任,二,106),但若不能分析,怎么說是復合呢,那就干脆叫作"純多音詞"、"真正多音節(jié)詞"(趙元任,三,242)。正因為它們實在"很像多音節(jié)語素",我傾向于把它們視作一級約定,似乎可以稱作"混一詞"。當然,若通過研究澄清了其構成成分各自的來源,那我們就得承認它是個復合詞而不是個混一詞。;
詞的音譯通常也是第一級的約定,如"坦克"、""、"托拉斯"。有些譯名混合了音譯和意譯,如"拖拉機"、"來福槍"、"烏托邦",按照上述原則,這些仍該算作一級約定。;
;次級約定,派生詞、復合詞;
"牙"和"齒"意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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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齒冷"不能說成"牙冷"。同理,"人造",不說成"人制"。"地震山搖"和"地動山搖"都說得,"七級地震"卻不可以說"七級地動"。"人造"、"地震"、"齒冷",這些都是約定的說法。不過,它們是次級的約定,因為它們以"人"、"造"這些一級約定為基礎,是由其成分的意義促動的約定。;里最基本的約定至少已經(jīng)是一個字,那么次級約定當然兩個字或更多,所以次級約定都是復音的。;
次級約定的約定程度有深有淺,相差甚多。"打聽"的約定程度明顯高于"聽說","口吻"的約定程度明顯高于"口譯"。"發(fā)韌"的約定程度甚深,近乎混一詞,我們很可能只知道它的整體意思而不清楚其詞素的意思,或不盡能看?quot;發(fā)"和"韌"這兩個字怎樣合成了"發(fā)韌"一詞的意思。另一端,"閉上"的約定程度很淺,但仍應看作是約定,我們不說"閉下眼睛",雖然實際上我們很難說眼睛是閉上的而不是閉下的。次級約定主要包括通常所說的派生詞和復合詞。;
漢語的派生詞結構比較簡單,由一個詞根和一個詞綴合成,例如"桌子"、"肘子"、"老師"、"老虎"、"大李老李和小李"。詞綴本身不是一個語素,但具有構詞功能;。;
借詞綴構成的單詞不多,詞綴的數(shù)目也不大。有一些字詞,該不該算詞綴,尚有爭論,如作者、智者,性、革命性,氧化、現(xiàn)代化,激進主義、自由主義,我們、人們。我認為只有那些大致不具有意義的構詞成分才應被當作詞綴,所以,上面列舉的這幾種成分依我看都不是詞綴。;
組成復合詞的成分,本身各是語素,復合詞的含義建立在這些語素的含義之上,但這幾個語素如此結合,卻有約定在內(nèi),不能完全推論出來。我們后面將詳細討論這一點。;
我們所說的復合詞,不僅包括王力所說的復合詞("復音詞"),而且也包括他劃作仂語的"說話"、;"擴大"等,這些語詞也有約定的成分,只不過約定程度較低而已;。在我看,既然仂語是與自由詞組對照提出的,那么無論就用途而言還是就語法而言,它們本來就該歸屬于復合詞的范疇。;
三級約定,短語;
次級約定里有一些詞語,它們之成為約定用法,不僅基于語義,而且含有特殊的因素。"吐脯"、"噴飯",從結構上看就像"噴水"那樣是普通的動名結構,兩者字面上的意思也差不多,但它們的實際含義來自特定的典故,結果意思相去甚遠。"玩的就是心跳"結構上是個普通句子,一旦被視作某種時代心情的標題,就成了約定用法。若加細分,可以把這類語詞稱作三級約定。;
表示速度之快的詞如quick,fast等,都和心情之歡暢沒有什么聯(lián)系,但學習漢語的英國人不必了解中國哪一個特別的故事,就能夠理解"快"這個字同時含有速度之快和心情之暢快。然而,他不讀古典或注解就不可能知道為什么"吐脯"意指求賢若渴,"高山流水"意味著知音難覓,我們也無法從任何或全或偏或顯或隱的道理向他解釋"斷袖"的同性戀傾向。從瓜田李下和天上地下的相同結構我們也推導不出同類的含義結構。;
上節(jié)說到語詞的約定程度有深有淺。三級約定既然在語義之外還含有文化積淀,像"蠱惑"、"殺青",約定程度通常都更深,人們常只明白整個這個詞的意思,卻不清楚各個詞素的意思,以及這些詞素如此組合怎么一來就有如此含義。;
三級約定中有些是普通的復合詞,如"吐脯"。三級約定中最大量的是成語、諺語、熟語、流行語、歇后語等,我總稱為"短語"。成語一般指書面上的短語,諺語則指民間的短語,日常生活中新近涌現(xiàn)的短語,七八年搞一次、你別無選擇、過把癮就死,我稱之為"流行語"。我稱之為"短語"的,別的書里常稱作"固定語"、"固定詞組"、"現(xiàn)成說法"、"習語"、"習用語"等。;
教科書對短語主要有兩點界說,一是結構的完整性,二是意義的完整性(高名凱、石安石,107、108頁)。從結構上看,多數(shù)短語并沒有什么特點,"玩的就是心跳",原是再尋常不過的話。如果"結構的完整性"是說"瓜田李下"不能說成"瓜田桃下","愛你沒商量"不能說?quot;愛你不磋商";,那么這顯然不是短語的特點,而是所有約定說法的共性:"口譯"不能說成"嘴譯","閉上"不能說成"閉下"。至于短語意義的完整性,仍定義為"不是它的各個結構成分的意義的簡單總和"(高名凱、石安石,108頁),這也一樣不成立,因為這說法也可套在復合詞上。另有教科書說"組成短語的詞的意義明顯,…由詞所組成的短語的意義則顯得復雜"(邢公畹,118-119頁);。我們在"簡單的意義單位"一節(jié)已經(jīng)批評過這種說法,"玩的就是心跳",意義有什么不明顯的?再說,"顯得復雜"這種話也實在不適于用來對概念進行界定。至于說短語是"極常用的"詞組,那就更不著邊際了。短語不是由頻率決定的?quot;今天下午"、"看",這些話出現(xiàn)的頻率極高,卻不是短語,"藕斷絲連"出現(xiàn)頻率要低得多,卻是短語。其實,與復合詞一樣,短語之有別于自由詞組,只因為它是約定的說法,只不過短語的約定牽涉到特定的歷史文化來源。;
約定與規(guī)則,類推;
我們根據(jù)什么說"理想"是個詞,"萬一"是詞,"你講"和"兩萬"則不是單詞,"一唱一和"是成語而"一大一小"不是?概括說來,我們根據(jù)什么區(qū)分約定用法和自由詞組?;
在談到約定用法與自由詞組的區(qū)別之時,最常見的說法是,復合詞等等約定用法的意義不是"它的幾個構成成分(字面)的意義的簡單總和"(高名凱、石安石,106頁),例如,"白事"是"白"和"事"這兩個字的有機結合,產(chǎn)生出了新的意義,不是"白"和"事"的"和"(陳光磊,10頁)。"有機結合"(或"化學結合")和"機械和"這些提法即使不算錯,也差不多只是把所要解釋的疑問換了個名稱,而沒有提供真正的的解釋。怎樣算含義的簡單相加,怎樣算有機結合?約定用法中的成分在結合中真改變了含義嗎?在"鞠躬"這個詞里,看不出"鞠"和"躬"哪一個改變了含義。;
所謂"約定",就是不能根據(jù)規(guī)則類推得出。所以,葉斯帕森視自由組合法等于類推法(葉斯帕森,11頁)。次級約定是有些道理可循的約定,就是說,并非完全不守規(guī)則,但又不可能盡由規(guī)則推導出來;--若能完全推導出來,那就不是"約定"了。這也等于說:沒有一定的規(guī)則告訴我們類推到哪一點就失效了,為什么就失效了。我聽到"口譯"、"口信",但我想說"口頭提供的證據(jù)"時能說"口證"嗎?我們常說"一等"、"頭等"、"一流",可偏偏不說"頭流"。"有時候意義相加雖等于相加的意義,可是不知道加起來成不成這個所用的詞"(趙元任,一,43頁),趙元任喜歡舉的一個例子是法語用"四個二十,十九"來表示"九十九"。;
有一些單詞,粗粗一看像是自由的組合,但若細加考察,便會發(fā)現(xiàn)其中含有某種約定的因素。;
強大。固然,"強"和"大"都是自由形式,而且"強大"也就意味著"強而大",但"強而大"或"大而強"卻不能說成"大強"。此亦約定不可類推之一例。;
高山。我們說高山、高峰、高樓、高空,但不說"高樹"、"高柜"(比較"矮柜")、"高杯"(比較"高腳杯")。形名組合不是很自由的,特別是單音形容詞。;"組合不自由,就是有熟語性,這是復合詞的特點。短語;的組成,原則上應該是自由的,應該是除意義之外沒有任何限制的"(呂叔湘,23頁)。呂叔湘在這里所說的"熟語性",就是我們所說的"約定"。;
我們須注意,這里的關鍵不在于是否有時能夠類推,而在于有時不能夠類推。讓我們再用一個例子來說明這一點?quot;窗子"和"桌子"、"椅子"的構成是有規(guī)則的,我知道"窗"和"窗子"是一個意思,第一次聽到"桌子椅子",可以類推它和"桌椅"是一個意思。然而不知何時,類推終止了。我們說"桌子"、"窗子",卻不說"門子";,說"新娘子"卻不說"新郎子",說"兒子"、"孫子"、"侄子"、"外孫子"、"小舅子",卻不說"哥子"、"姐子",說"獅子"卻不說"熊子"。;
說話人與聽話人;
這里我們接觸到語言學里常講的聽話人和說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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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區(qū)別。之所以有這種差別,是因為存在著大量的次級約定。我學到了"子"這個詞綴,第一次聽到"新娘子"就懂得它的意思,但作為說話人,只要沒聽到過別人這樣說,我自己就不會說"新娘子",就像我不會說"新郎子"。"口譯"遵循另一個規(guī)則構成,我知道"口信"中的"口"是"口頭"的意思,相對于白紙黑字而言,第一次聽到"口譯",;就像聽到一個自由詞組一樣,立刻可以類推得知它是"口頭"的意思,與筆頭的翻譯相對;,實際上,"口頭的"正是"口"的主要構詞規(guī)則,"譯"也是"翻譯"構詞的規(guī)則。然而,我自己不會造出"口證"這樣的說法來表示口頭說出的證據(jù)。用成分意義的聯(lián)合是否能說明復合體的意義作標準來判定自由詞組和復合詞,這是從聽話人方面來看的,依此標準,"口譯"就是自由詞組。從約定來看?侍猓?炊運禱叭死此凳欠裼姓庋?殖傻腦級ㄋ搗ǎ?quot;口譯"自然是個單詞。;葉斯帕森說"學習約定用法全憑記憶或重復已經(jīng)學過的內(nèi)容(但自由用語則要求另一種腦力勞動)"(葉斯帕森,7頁),那是著眼于說話人而不是聽話人說的。成年人學,記不住那么多約定,只好求援于的來類推,經(jīng)常"編出"各種各樣的說法,外國人聽得懂,但聽上去不是地道的外語。;
數(shù)理科學尋求的是完備的規(guī)則,在那里,聽話人和說話人的邏輯地位是一樣的。諸科學所要對待的卻是一系列完備程度不等的規(guī)則。因此,語言學作為一門歷史科學,雖能事后能出構詞法等規(guī)律,卻不可能根據(jù)這些規(guī)律預測我們將構造出哪些新詞來;,就像我們不能靠某些歷史規(guī)律制造歷史。這顯然遠不止是規(guī)則與例外的問題。這更遠不等于說歷史是一大堆偶然性的堆積。在必然和偶然之間有著廣闊的原野。;
自由詞組;
約定用法里包含約定,與各式各樣的約定相反,在自由表達中,各成分完全根據(jù)規(guī)則聯(lián)系在一起,前者由構詞法研究而后者屬于句法(狹義的語法)范圍--"語法研究語言的普遍事實,而詞匯學則研究特定的事實"(葉斯帕森,23頁)。"馬耳朵"是一個自由詞組,因為凡"動物名稱"加"耳朵"的說法統(tǒng)統(tǒng)成立,例如驢耳朵、牛耳朵、兔子耳朵。根據(jù)同樣的道理,可?quot;馬耳"是自由詞組而"木耳"則是約定用法,因為"某耳"這一構造只在"動物"范圍內(nèi)通行。"執(zhí)牛耳"也是個約定用法,但這屬于三級約定。;
我們在"擴展法的不足"一節(jié)中已指出僅憑擴展法不足以判斷約定用法和自由詞組之間的區(qū)別。按擴展法,"口譯"可以擴展為"口頭的翻譯",因此是自由詞組,但按我們的標準,它顯然是個復合詞,我們不說"嘴譯",也不說"口證"。按照我們的理解,"打仗"是一個單詞,雖然"打"和"仗"這兩個字在一個句子里可能分開甚至倒轉:打勝仗,打了三年仗,仗打贏了,仗打了三年?梢哉f"仗打了三年"卻不能說"革改了三年",這是各種單詞的語法彈性不同,為了標識這種不同,把"打仗"稱作"離合詞"也不妨,但這不影響"打仗"和"改革"同為單詞。;
約定用法既然總有約定在內(nèi),所以這個詞語多多少少都需要從新學習。但把約定用法連到一起,則是基本的說話能力,不需要每次說一個新詞組時再學習什么。只要懂得""也懂得"",就會說"經(jīng)濟新聞"。懂得"子"也懂得"夜",要從新學習"子夜";懂得"子夜",則自然會說"子夜之前"。詞是現(xiàn)成造好的,供我們使用,句子還等我們?nèi)ピ欤晕覀冋f"遣詞造句";。;
因此,我們只問約定用法的意思,不問自由詞組和句子的意思。我會問"’別墅’是什么意思",我不會問"’我昨天晚上到他的別墅去了’是什么意思",除非"別墅"兩個字下加了重音。一旦我懂了"別墅",我就知道"大別墅"、"去了別墅"這些自由詞組是什么意思。我怎么知道的?這等于問,我從來沒有把自然數(shù)系列寫到過100056,我是怎么知道100055后面跟的是這個數(shù)呢?知道100055后面是100056是"知道自然數(shù)系列"的應有之義,是對一種規(guī)則的掌握,知道"大別墅"、"大耳朵"、"大窗戶"是基本的說話能力。依此類推是學習的基本機制。我們用這種方會展開一個代數(shù)式,用這種方法學會規(guī)則。;
一級約定、次級約定和自由詞組構成一個連續(xù)統(tǒng),一端是完全的約定,即沒有什么道理和規(guī)則的純粹約定,另一端是完全的自由表達。這三個階梯之間不是界限分明的,我們很難斷?quot;打尖"是一級約定(元素詞)還是次級約定(復合詞),像"大吵大鬧"這樣的說法,算它固定詞組還是自由詞組都行。我們只求從原則上說明這些區(qū)別,明白什么是典型的約定用法,如"自行車"(其實你不蹬它就不走)或"單車",什么是典型的自由詞組,如"小紅車"、"破車"、"新車"、"馬拉的車"。不過,一般說來,我傾向于把兩難之間的語詞視作約定用法。例如"馬車",雖可解為馬拉的車,但也可以是牛、駱駝、騾子拉著。"火車"可以解作靠火力發(fā)動的車,但發(fā)動的仍?quot;電氣火車",和"電車"有別。"小車"則有兩種用法,有時是最典型的自由詞組:小的車,有時專指小轎車或手推車。此類還有大車(大的車和牲拉的車)、快車(開快車和旅客列車的一種)。;
一邊是由句法照管的自由表達,另一邊是純粹約定,而渭對級ㄕ飧齙卮?蚴親罡灰餿さ牡卮?0??quot;大"這個語素的語詞,"大方"、"大員"、"博大",大多數(shù)保留"大"的通常含義,這個叫"大米"而那個叫"小米",這個叫"大老爺們兒"而那個叫"小媳婦兒",道理相當明顯。但也有些幾乎沒有規(guī)則可循,"大糞"是人的糞便,"大車"卻是牲口拉的車。"人排泄的"、"牲口拉的",不包含在"大"的通常含義之中,我們學會什么叫"大車",毋須知道為什么叫它"大車"。但即使在這里,我們也不能斷定毫無道理可言,牲口軀體大力氣大,人的糞便肥力大。"大"不是一個由三五種固定意義合起來的語詞,而是一個提供了某些可能用法的概念空間。;
總結:"詞"的定義;
確定什么是一個詞,簡單說,就是從兩個方面為詞劃出界線,一方面是詞怎樣區(qū)別于比詞小的單位,區(qū)別于語素,另一方面是詞怎樣區(qū)別于比詞大的單位,區(qū)別于短語和詞組。語言學家早已指出,由于缺少發(fā)達的形態(tài),在確定某一語言單位是不是一個詞的時候,"常常要綜合幾方面的標準"(呂叔湘,12頁)。本文討論了音義結合、造句單位、韻律、約定這些線索,把重點放在了約定這一概念上。所謂"最小的音義結合體"或"語素",就是語言中的基本約定。兩個以上語素的組合可以是一種約定,如"他殺",也可以是自由的組合,如"他去"。是不是約定的形式標志依靠類推,我們不能從"他殺"類推而得出"我殺"、"你殺"的用法,但從"他去"可以類推而知"我去"、"你去"、"他來"。;
凡不是約定的組合,都不是"詞",都是自由詞組。我們不說"’他壞’這個詞"、"’快來’這個詞"。但并非凡約定組合都是"詞"。"藕斷絲連"、"愛你沒商量"都是約定組合,但通常不稱?quot;詞",而稱為"成語"、"流行語"等。;
日常語言中對"字"、"詞"、"語"的區(qū)分,我相信主要是以音節(jié)數(shù)來定的。凡一個音節(jié),我們就說它是一個字。我們傾向于說"’飛’這個字",而不是"’飛’這個詞"。雙音節(jié)的約定用法,我們都管它們叫"詞"。由三個字組成的約定用法,名詞性的如""、"人造革"等,通常稱為"詞",其它類型的如"只不過"、"面對面"、"敲竹杠"則為短語。凡四個音節(jié)的,我們就不愿再叫它"詞","一心一意"和"專心"都是次級約定,"分桃"和"瓜田李下"都是三級約定,但我們通常把"專心";和"分桃"叫作"詞",而把"一心一意"和"瓜田李?quot;叫作"成語"或"短語"。只從語義而不從韻律學上來考察是無法說明這些現(xiàn)象的(馮勝利,8-9頁)。;
依此,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看待"詞"這個概念。從語法上下定義:"詞"是不包括短語在內(nèi)的基本造句單位。在這個框架里,我們可以從好多角度來把詞分類。從音節(jié)來分類,可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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