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王堆二、三號漢墓遣策簡釋文與注釋商補
本文是閱讀《長沙馬王堆二、三號漢墓》第一卷(湖南省博物館、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文物出版社,2004年。)所作筆記的初步整理稿。一
簡二 家承(丞)一人。
按,“家”后一字原形作
二
簡五 宦者九人,其四人服牛車。
簡六 牛車,宦者四人服。
上二簡“!痹巫
三
簡九 建鼓一,羽栓
按,“栓”原形作
“卑二”,指建鼓上裝的`兩面小鼓,據(jù)漢代畫像石,建鼓上常設小鼓,如南陽漢畫像石的建鼓,兩側(cè)鼓面下各設一小鼓。“卑”假為“鞞”,《詩經(jīng)·周頌·有瞽》:“應朄縣鼓!编嵭ⅲ骸皷@,小鼓,在大鼓旁,應、鞞之屬也。”《文選·丘遲〈旦發(fā)魚浦潭〉》:“鳴鞞響沓障!崩钌谱⒁蹲至帧罚骸绊@,小鼓也!焙喴凰摹按蠊囊,卑二”,“卑”所指同。
“搶”原形作
如此則簡九應標點為“建鼓一,羽
四
簡三六 孝(絹?)繻椽(緣)。
按,“孝”原形作
“椽”原形作
五
簡四九 鄭竽瑟各一,炊(吹)鼓者二。
按,“二”后當補“人”,原圖版“人”雖不清晰,但猶有痕跡。
六
簡五三 琴一,青綺
簡五五 瑟一,繡
簡五三 竽一,錦
按,
七
簡六八 胡人一人,操弓矢、贖觀,率附馬一匹。
按,“率”原形作
八
簡一0三 榆菜。
按,“菜”原形作
九
簡一0四 右方羹凡卅物,物一鼎。瓦維(甕)、
按,依原牘格式,釋文“瓦維(甕)、
十
簡一二一 肋酒二。
按,“肋”原形作
十一
簡二二四 鰿
原注:
按,“孰”前一字為“縣”,縣孰,是肉與糧食合蒸的一種食物,后作“懸熟”,《北堂書抄》卷一四五引謝諷《食經(jīng)》:“作懸熟,以豬肉和米三升,豉五升,調(diào)味而蒸之!
十二
簡二二五 丞(蒸)秋(鰍)一器。
簡二二六 丞(蒸)鱥(鱖)一器。
按,上二簡“丞”原形作
十三
簡二六一
按,“食”原形作
“成”前一字為“藍”字。釋文“斗”,原形是“寸”。
十四
簡三三四 盭機巾一,素裏繢掾(緣),素
簡三八九 槨中繡帷一,褚繢掾(緣),素
按, 簡三八九與馬王堆一號墓遣策簡二五一基本相同, 素
十五
簡三四三 單一繡平
按,釋文“
十六
簡四0八 二人。十 囗囗囗。
原注:此為殘簡。“十”字下三字難以確認。
按,細審圖片,“十”下第二、第三字猶可識別,乃“到此”二字,其“到”字與簡一“到”字寫法相同。此簡似應列為最后一簡。
其他
1、簡一釋文“先選”,從圖版看,無疑是“光
2、簡一一、簡四二“鐸”前一字就是“鐃”字,只是“堯”兩“土”在上、一“土”在下。
3、簡五十“鼓者”后雖殘缺,但與簡四九對照,“鼓者”下定是“二人”二字。
4、簡一二二、簡一二三“一”前一字從自從旨,當是脂字異體。
5、簡一七六釋文“熟”,當作“孰”。
6、簡一八0“一”前一字就是“橘”字。
7、簡二0三釋文“五斗”前脫“穜(種)”。
8、簡二0四“三石”后就是“
9、簡二五九與相鄰簡相比,“食般”前缺字為“
10、簡二六0“大”后一字為“移”。
11、簡二七九“白”后為“辟”字。
12、簡三0二“大”后一字為“叔”字。
13、簡三四八釋文“衣”后脫“一”字。
14、簡三九二“接”后就是“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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