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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NN政策及美國商標法確立的域名爭議規(guī)則(下)
(二)域名爭議行政解決的程序規(guī)則 ICANN于1999年10月24日發(fā)布的《同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實施規(guī)則》是一個包含了21項規(guī)則的INTERENT域名爭議行政處理程序法,從有關術語的定義,到所需文書的提交與傳送:從投訴與答辯的步驟,到專家組的組建、程序的實施,再到專家組須堅持的原則、態(tài)度及其權力,等等,都做出了較為具體且可操縱的規(guī)定。至少從技術上說,它是一部完整的程序規(guī)則! 1.幾個關鍵的術語 “程序規(guī)則”的定義部分對投訴方、ICANN、雙重管轄、專家組、專家、當事方、政策、域名注冊機構、域名注冊協議、被投訴方、反向域名侵奪、補充規(guī)則等12個名詞術語做出了界定,目的在于使之在與域名有關的行政程序中具有無爭議的含義。此部分需特別說明的術語有3個,即:雙重管轄、反向域名侵奪及補充規(guī)則! ∫酪(guī)則1解釋,所謂“雙重管轄(MutualJurisdiction)”,意指有關域名的爭議得由兩個地方的法院行使管轄權,一是域名注冊機構總部所在地法院,條件條件是域名所有人在域名注冊協議中申明,因其域名使用而引起或與之相關的爭議提交該法院管轄;二是域名注冊人住所地法院。該住所地指的是域名注冊人提供的,在有關投訴被提交程序提供者時存儲于注冊機構之WHOIS數據庫中的住所地! ∷^“反向域名侵奪(ReverseDomainNameHijacking)”,意指任何人惡意利用ICANN政策,試圖剝奪某一域名注冊人之注冊域名使用權的任何做法。這可能是迄今為止唯一的一個為INTERNT域名提供保護的規(guī)范性條款。非常可惜的是,ICANN并沒有對何種做法構成惡意利用ICANN政策提供進一步的判定標準! ∷^“補充規(guī)則(SupplementalRules)”,指的是獲得ICANN授權的域名爭議行政處理機構為具體執(zhí)行域名爭議解決程序而制定的,作為本“程序規(guī)則”之補充的規(guī)則。ICANN同時規(guī)定,補充規(guī)則不得與ICANN政策及本程序規(guī)則發(fā)生沖突,且僅應涉及諸如用度、文件的語言與字數限制、指導性規(guī)則、文件傳送方式與手段、文件封面格式等事項! 2.有關各方在文件提交與傳送方面必須遵守的規(guī)則 (1)適用于當事方的規(guī)則 根據“程序規(guī)則”的規(guī)定,包括投訴方與被投訴方在內確當事方在文件傳送方面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方面的要求: 。╥)向程序提供者及專家組提供的文件必須按照程序提供者制訂的補充規(guī)則規(guī)定的方法與方式(包括份數)提交; 。╥i)任何一方傳送的文件均必須同時傳送給另一方、專家組及程序提供者; 。╥ii)當傳送文件確當事方收到通知,被告知未收到其所傳送的文件時,該當事方應立即將有關情況通知專家組(或者當專家組尚未組建時,立即通知程序提供者)。此后,一切文件的傳送與回應均應依照專家組或程序提供者的指示為之; (iv)任何一方或任何一方之代理人均不得單方面與專家組進行聯絡。當事方與專家組及程序提供者之間的一切聯絡均應依照程序提供者之補充規(guī)則規(guī)定的方式通過案件治理人(caseadministrator,相當于法院的書記員-本文作者注)進行; 。╲)任何一方均可通知程序提供者及域名注冊機構,以更新其具體的聯絡信息! 。2)適用于程序提供者及專家組的規(guī)則 。╥)程序提供者有責任為保證被投訴方確實收到投訴書而以適當的方式與手段將投訴書轉交給被投訴方。被投訴方實際收到投訴書,或者程序提供者為使被投訴方實際收到投訴書而實施以下行為后,此項責任即行消失; 。ˋ)按照域名注冊機構WHOIS數據庫中記載的域名注冊人的所有通訊及傳真地址,或者依據域名注冊機構提供的,基于域名注冊時使用的賬務往來地址而將投訴書發(fā)送給被投訴方的; 。˙)根據域名注冊人提供的技術、治理及賬務聯絡信息中包含的EMAIL地址,或者按照postmaster@<被爭議域名>的EMAIL地址格式,或者當有關域名對應于一個網頁時,按照該網頁顯示的任何EMAIL地址或者該網頁鏈接的任何EMAIL地址向被投訴方發(fā)送電子形式投訴書(包括可按照相關格式可投遞被投訴方的附件)的; 。–)按照被投訴方自行選擇并通知程序提供者,而且可行的任何地址向被投訴方發(fā)送了投訴書的! 。╥i)除上述情形之外,依本規(guī)則向投訴方或被投訴方傳送的任何文書均應根據投訴方或被投訴方指示的方式為之,或者當投訴方或被投訴方沒有這種指示時,通過電話或傳真方式傳送,并要求對方回復確認書;或者通過郵寄或速遞方式傳送,而且要預先貼足郵票,并索要郵寄收據;或者通過INTERNET網絡以電子形式發(fā)送,并且保存發(fā)送記錄! 。╥ii)專家組在向任何一個當事方發(fā)送文書的同時,還應當將該文書的副本發(fā)送給程序提供者及其他當事方:程序提供者向任何一個當事方發(fā)送文書的,應當將其副本發(fā)送給其他當事方! 。3)共同適用的規(guī)則 (i)域名爭議解決過程中傳送的所有文書均應以規(guī)定的語言文字作成。所謂規(guī)定的語言文字是指:除非當事方之間另外達成協議,或者域名注冊協議另有規(guī)定,行政程序使用的語言應當與注冊協議所使用的語言一致。專家組亦可根據具體情況決定使用其他語言! 。╥i)除非本規(guī)則另有規(guī)定,或者專家組另有決定,本規(guī)則規(guī)定的所有文書于下列情況下應視為已經傳送:(A)其已經于傳送確認書上記載的日期通過電話或傳真方式發(fā)送;或者(B)已經于郵寄收據上記載的日期通過郵寄或速遞方式發(fā)送:或者(C)在有關的發(fā)送日期可予驗證的情況下,已經于該日期通過INTERNET網絡發(fā)送! 。╥ii)除非本規(guī)則另有規(guī)定,根據本規(guī)則計算的文書發(fā)送日期應當是依前述規(guī)則推定的發(fā)送日期中最早的日期。 。╥v)文書發(fā)送方有義務為其發(fā)送的文書保存記錄,以記載有關文書發(fā)送的具體事實與情況,供可能受該文書影響確當事方查閱,并用于制作各種報告或報道! 3.域名行政解決程序的啟動 根據“程序規(guī)則”之規(guī)則3規(guī)定,任何個人或組織均有權依據ICANN政策及相應的程序規(guī)則的規(guī)定,向經ICANN授權的程序提供者提出投訴,以啟動一項行政解決程序。但需要夸大說明的是,基于解決能力的限制或其他原因,某一程序提供者受理投訴的能力有可能在某一時間段里被暫時中止。在這種情況下,該程序提供者有權拒盡受理投訴。此時,投訴人可將其投訴提交其他程序提供者! 。1)投訴書必須滿足的形式與內客要求 根據ICANN“程序規(guī)則”的規(guī)定,并結合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等授權機構制定的補充規(guī)則可知,域名爭議投訴書必須滿足以下形式及內容方面的要求: 。╥)域名爭議投訴書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格式制作,并不能超過補充規(guī)則規(guī)定的字數與頁數限制,且應使用補充規(guī)則規(guī)定的封面格式; (ii)投訴書必須以硬拷貝及電子格式兩種方式提交; 。╥ii)聲明其提出投訴的目的在于請求依據ICANN政策及相關的程序規(guī)則做出裁決: 。╥v)寫明投訴方及任何經授權代表其參與行政程序者的姓名、郵政及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與電傳號碼等; 。╲)為純粹的電于資料及包含硬拷貝的資料的傳送指定優(yōu)先選用的傳送方法(包括聯系人、聯絡手段及地址等方面的信息); 。╲i)寫明投訴方選擇1人獨任審理還是3人合議審理。假如投訴方選擇3人合議,還應提供3名候選專家的具體聯絡信息,以備程序提供者從中確定1位專家; 。╲ii)寫明被投訴方(域名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以及投訴人所知能夠與被投訴人或任何經其授權之代表取得聯系的所有相關信息,包括基于其提出投訴前與被投訴方進行交易所獲取的任何信息,且應足夠詳盡,以便于程序提供者將投訴書投遞被投訴方; (viii)寫明爭議的一個或數個域名。需要說明的是,一份投訴書指控的數個域名必須都是由同一個被投訴人持有的; (ix)寫明其提交投訴時有關域名獲得注冊的域名注冊機構; 。▁)寫明其據以提出投訴的商標,并且描述每一個商標適用的商品或服務的范圍,而且還可對有關商標將要使用于其上的商品或服務做出單獨描述; 。╔i)依據ICANN政策,描述其提出投訴的理由,尤其應當包括:(a)被爭議的域名以何種方式構成與其商標的相同或極其相似;(b)被投訴方(域名持有人)被指控在相關域名上沒有權利及正當利益的理由何在;以及(c)被爭議的域名何以被視為惡意注冊及惡意使用; 。▁ii)基于ICANN規(guī)則的規(guī)定,指明所尋求的救濟方式; 。▁iii)假如存在與被爭議域名有關,且已經開始或者已經結束的其他法律程序,亦應加以說明; 。╔iv)說明本投訴書副本及程序提供者補充規(guī)則規(guī)定的封面已經依照程序規(guī)則之規(guī)定一并發(fā)送或傳送給被投訴方(域名持有人); (Xv)以如下聲明作結束語,并由投訴方或其授權的代表簽署。作為結語的聲明是: “投訴方同意,其就域名注冊提出的請求與救濟主張、與此相關的爭議以及爭議的解決僅用于對抗域名持有人。對以下主體則放棄所有此類請求與救濟主張:(a)爭議解決程序提供者及專家,但該二者故意做出錯誤裁決的不在此限:(b)域名注冊機構:(c)注冊簿治理機構;以及(d)ICANN及其理事、官員、雇員及代理商!薄 巴对V方確認,就其所知,本投訴書中所包含的信息是全面而正確的;其提交本投訴書并非出于任何諸如訛詐類的不正當目的。本投訴書中的主張,不論是已經包含的,還是基于善意與公道爭執(zhí)而于此后附加的,完全符合有關規(guī)則及可適用的法律的規(guī)定!薄 。▁vi)任何文件及其他證據,包括適用于爭議域名的政策的一份副本,以及與爭議有關的商標注冊證書,另加一份關于此類證據的清單,共同作為投訴15之附件一并提交! 。2)投訴書的投遞及更正 程序提供者收到投訴書后,應對其進行形式審查,以確定其是否符合域名爭議解決政策及相應的程序規(guī)則規(guī)定的各項要求。經此種審查認定其符合要求的,應隨同一份說明性的投訴書封面一起,在收到投訴人依規(guī)定應繳納的用度后3日內投遞被投訴人! 〖偃绯绦蛱峁┱咭詾橥对V書有欠缺,則應立即通知投訴人與被投訴人,告知其具體的欠缺。投訴人則應于5日內對其投訴書做出更正;5日內未提供更正的,原投訴將被視為撤回,但投訴人仍可另行提出新的投訴。 依照程序規(guī)則的規(guī)定,域名爭議行政解決程序的開始日應當是程序提供者依本規(guī)則2(a)之規(guī)定履行完向被投訴人投遞投訴書義務之日。 。3)被投訴人的答辨 程序規(guī)則5規(guī)定,被投訴的域名持有進應于行政程序開始之日起20日內向程序提供者提交答辯書。與投訴書一樣,答辯書也必須以硬拷貝及電子格式兩種方式提交,且應滿足以下要求: 。╥)答辯書應明確針對投訴書的各項聲明與指控而作成,并應包含可用以支持被投訴人維持其域名注冊與使用的任何及全部依據。同樣,答辯書也不得超過有關規(guī)則對字數與頁數的限制; 。╥i)答辯書應寫明答辯人及任何經其授權參與域名爭議行政解決程序之代表的姓名、郵件與EMAIL地址、電話及電傳號碼等; 。╥ii)答辯書還應為純粹的電子資料及包含硬拷貝的資料的傳送指定優(yōu)先選用的傳送方法(包括聯系人、聯絡手段及地址等方面的信息); (iv)假如投訴方在其投訴書中選擇了單人獨任的專家組,答辯書則應寫明答辯人是否選擇將有關的爭議提供一個由3人組成的合議庭審理; 。╲)不論是投訴人還是被投訴人選擇由3人組成的合議專家組審理其域名爭議的,被投訴人均應在其答辯書中提供3個候選人的具體資料,以供程序提供者從中確定另1位專家; 。╲i)假如存在與被爭議的一個或幾個域名有關,且已經開始或者已經結束的其他法律程序,亦應加以說明; 。╲ii)聲明本答辯書的副本已經依照本規(guī)則的規(guī)定傳送或者發(fā)送給投訴方! 。╲iii)答辯書的結尾應當包含以下聲明,且由被投訴人或經其授權的代表簽署。聲明的具體內容是: “答辯人確認,就其本人所知,本答辯書中所包含的信息是全面而正確的。答辯人提交本答辯書沒有任何諸如訛詐之類的不正當目的。本投訴書中的主張,不論是已經包含的,還是基于善意與公道爭執(zhí)而于此后附加的,完全符合有關規(guī)則及可適用的法律的規(guī)定!薄 。╥X)被投訴方所依據的任何文件及其他證據,另加一份關于此類證據的清單,共同作為投訴書之附件一并提交! 〖偃缤对V方選擇1名專家獨任審理有關爭議,而被投訴方選擇了3人合議審理的方式,那么被投訴方就必須承擔程序提供者依其補充規(guī)則要求繳納的用度的一半。此項用度應于提交答辯書時一并向程序提供者繳納。假如被投訴方未依規(guī)定繳納此項用度,該項爭議仍將由1名專家獨任審理。 應被投訴方的要求,程序提供者可在特殊情況下延長其提交答辯書的時限。此時限亦可經雙方當事人書面協議,并經程序提供者批準而延長! ”煌对V人未依規(guī)定的時間、格式等項要求提交答辯書的,只要沒有特殊情況,專家組即應依據投訴書做出裁決! 。4)專家組的組建及其職責 A.專家的指定 如同人們已經較為熟悉的仲裁制度一樣,獲得ICANN授權的域名爭議行政解決機構均有一份可供當事人選擇的專家候選人名單。這份名單可從各解決機構的網站上獲取。 依程序規(guī)則6之規(guī)定,假如投訴方與被投訴方均未選擇3人合議的解決方式,那么程序提供者即應于收到答辯書后5日內,或者在規(guī)定的答辯期過后從其候選人名單中指定1名專家獨任命理案件。獨任審理所需繳納的用度全部由投訴人承擔! 〖偃缤对V人或者被投訴人選擇了3人合議審理的方式,程序提供者則應依以下原則指定3名專家:(a)自投訴人及被投訴人提供的3位候選人中各選出1人。假如程序提供者無法按照正常的標準于5日內自任何一方提供的候選人中選出專家,其將依據全部專家名單完成此項指定。(b)程序提供考應于事先向雙方當事人提供一個包括5個候選人的名單;除前面兩名已經選定的專家外,第3名專家即應從該份5人名單中選定。在選定第3名專家時,程序提供者應遵行“平衡”原則,充分考慮雙方當事人的傾向性。各方當事人的傾向性可以是直接提出的意見或建議,但必須在收到程序提供者傳送的5人候選名單后5日內將這種意見或建議傳送給程序提供者! ∪繉<乙坏┍恢付ǎ绦蛱峁┱邞獙⒅付ǖ膶<颐麊、指定日期等事項通知雙方當事人。 B.專家的公正性與獨立性 程序規(guī)則7明確規(guī)定,專家應當保持公正(impartial)與獨立(independent),且于接受指定前向程序提供者表露有可能使人對其公正性或獨立性產生正當懷疑的任何情事。假如在程序實施過程的任何階段有任何新的情事出現,足以導致人們對專家之公正性與獨立性的正當懷疑,該專家應立即向程序提供者表露。出現此種情事后,程序提供者應有權決定撤換有嫌疑的專家! 4.行政解決程序 專家的指定意味著解決域名爭議的專家組的正式組建。程序提供者應立即將案件材料全部移交給組建完成的專家組;域名爭議的行政解決程序將正式開始 。1)專家組的一般職權 依程序規(guī)則10規(guī)定,專家組的一般職權包括以下幾項: 。╝)行政專家有權按照其自己以為適當的方式審理域名爭議案件。在此期間,專家組僅需遵守有關域名爭議的政策及相關的程序規(guī)則。 。╞)在所有案件審理程序中,專家組均應保證各方當事人都受到同等的待遇,每一方當事人都有同等的機會參與案件的審理! 。╟)專家組還應保證其操縱的行政程序具有足夠的快捷性。但應一方當事人之請求,或者依其職權,專家組得于特殊情況下延長有關程序規(guī)則規(guī)定或由專家組事先確定的程序時間! 。╠)雙方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是否得被采納;有關證據是否與案件相關、對案件的意義與重要性等事項,均由專家組自行確定! 。╡)當一方當事人依據域名爭議解決政策及相應的程序規(guī)則提出將多個域名爭議合并審理的請求時,專家組有權決定是否接受! 。2)行政程序使用的語言 程序規(guī)則11規(guī)定,除非雙方當事人另有協議,或者域名注冊協議另有規(guī)定,解決域名爭議的行政程序使用的語言應與域名注冊時使用的語言一致。但專家組有權根據行政程序的具體情況另行做出規(guī)定。 假如任何當事方以行政程序語言以外的其他語言提交了任何文件,專家組有權要求該當事方將相關文件之全部或部分翻譯成行政程序語言一并提交! 。3)由專家組運作的行政解決程序 根據程序規(guī)則12-15規(guī)定,專家組在域名爭議行政解決程序中有權利,且有義務進行以下幾項運作: 。╝)除必須提交的投訴書與答辯書外,專家組得依其職權要求任何當事方提供進-步的說明與文件。 。╞)行政解決程序不涉及當庭聽證(包括以電話會議、視頻會議及網絡會議方式進行的任何聽證),但專家組有權在其以為必要時舉行這類聽證。 。╟)除非有特殊情況發(fā)生,在一方當事人未能遵守程序規(guī)則規(guī)定或者專家組確定之期間的情況下,專家組應按原定時間就投訴的爭議做出裁決! 。╠)除非有特殊情況發(fā)生,在任何一方當事人未能遵守程序規(guī)則中的任何規(guī)定或要求,或者未能遵守專家組提出的要求時,專家組有權依其以為適當的方式從此等情事中得出結論! 。╡)專家組的行政裁決應當依據各當事方提供的說明與文件而做出,且應符合解決域名爭議的各項政策與相應的程序規(guī)則,并應遵守專家組以為適用的法律! 。╢)除非有特殊情況,專家組應于組建后14日內將其就投訴之爭議做出的裁決報送給程序提供者。 。╣)凡由3位專家合議審理的案件,其裁決應由多數人做出! 。╤)行政裁決應以書面形式作成,且應提供其據以做出的理由,寫明做出裁決的日期及專家的姓名! 。╥)正常情況下,專家組在撰寫其裁決及推理意見時,應遵守程序提供者在其補充規(guī)則中規(guī)定的指導原則關于文件長度的規(guī)定。任何推理意見均應與多數人的裁決相一致。假如專家組以為投訴的爭議不屬于ICANN政策第4條(a)規(guī)定的強制行政解決案件,亦應加以說明。若專家組經過對已經提交的文件加以審查認定,有關的投訴有惡意,例如存在反向域名侵奪的意圖,或者提出投訴的出發(fā)點在于訛詐域名持有人,專家組應明確公布,投訴人的投訴具有惡意并構成對行政程序的濫用! 。4)行政裁決的投遞、執(zhí)行與公布 程序規(guī)則16規(guī)定,在收到專家組向其傳送的行政裁決后,程序提供者應于3日內將其全文傳送給每一個當事方、有關的域名注冊機構以及ICANN.有關的注冊機構則應將其根據ICANN政策執(zhí)行本裁決的日期立即告知各方當事人、程序提供者及ICANN. 除非專家組另有決定,程序提供者應將行政裁決的全部內容及其執(zhí)行的日期于社會公眾可自由進進的網站上公布。無論如何,任何裁決中有關一投訴構成惡意的部分均應予以公布。【ICANN政策及美國商標法確立的域名爭議規(guī)則下】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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