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證實責任特征
提要:證實責任具有獨占的特點,包括證實主體的特定性即證實責任的承擔者并不是任意的;證實責任根據(jù)法定性或者說證實責任的.規(guī)范性;證實責任運作的職權性,由負有相關職權的機關承擔;證實責任過程的時限性,證實責任要在特定期限內(nèi)完成。關鍵字:證實責任 法定性 職權性 時限性
訴訟證實責任不僅僅是訴訟證據(jù)的熱門,對實踐也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一直以來,法學界關于證實責任的爭議,可以說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不但證實責任與舉證責任混淆不清,證實責任的法律屬性也存在多種學說爭議。首先筆者以為證實責任與舉證責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同時具有一定聯(lián)系性;其次,關于證實責任的法律屬性筆者比較贊同“敗訴風險負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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