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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現金流量治理假設
[摘要]隨著市場的,現金流量治理在治理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本文分五部分對現金流量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現金流量治理假設進行了探討,并以為現金流量治理假設體系由治理主體假設、持續(xù)經營假設、治理分期假設、時間價值假設、理性治理假設、信息不對稱假設、治理有效性假設、現金資源稀缺假設和不確定性假設九個假設組成。 [關鍵詞]現金流廿治理 假設 性質 運用 現金流量治理是企業(yè)為達到價值最大化這一目標,通過猜測、決策、計劃、控制、報告和等手段對企業(yè)不同時期的現金流進流出時間和數目進行的一種全面的、系統(tǒng)的治理活動。作者以為,系統(tǒng)的現金流量治理理論體系應該包括現金流量治理基本理論、現金流量治理理論、特殊行業(yè)或特殊業(yè)務現金流量治理理論三大部分內容,其中現金流量治理基本理論是現金流量治理理論體系的子系統(tǒng)之一,是整個現金流量治理理論體系的基礎。這一子系統(tǒng)應現金流量治理目標、現金流量治理原則、現金流量治理假設、現金流量治理環(huán)境等內容,本文擬對現金流量治理假設進行探討。 一、現金流量治理假設及其應具有的性質 根據《韋氏國際詞典》的解釋,假設有兩方面解釋:(1)提出一個以為是理所當然或不言自明的命題;(2)基本的條件或假定。上述第一種解釋是指假設是一種經過人類長期反復實驗,不需再加以證實的命題。上述第二種解釋是指假設是人們進行實踐活動或者進行理論研究時,根據特定環(huán)境和已有知識經過思考后提出的,具有一定事實根據的假定或設想。這兩種解釋是有差別的,第一種解釋適合于的研究,第二種解釋適合于科學的研究。因此,我們主張按照第二種解釋來理解和界定現金流量治理假設。根據第二種解釋,并結合現金流量治理的特點,我們可以把現金流量治理假設界定為:現金流量治理假設是人們在進行現金流量治理理論研究和現金流量治理活動時,面對末經確切熟悉或無法正面論證的經濟事物或現象,根據已有知識,經過思考后提出的,具有一定事實依據的假定或設想,是進一步研究現金流量治理理論和進行現金流量治理活動的基礎之一! 】茖W的研究必須有科學的假設,因而我們有必要先審閱一下現金流量治理假設應具備的性質。根據邏輯學家和家著作中論述的假設性質并結合現金流量治理的特點,我們以為現金流量治理假設應具有以下幾類性質: 1.現金流量治理假設是進行現金流量治理理論研究和現金流量治理實踐不可或缺的。事實上,假設對任何學科的建立和發(fā)展都是必不可少的,它是建立和發(fā)展任何學科理論結構的基礎,由于任何一間學科的研究多半要從一些未經論證的假設開始,否則,論證就會永無止境,進進一個死循環(huán);仡,我們就會發(fā)現,任何一個嚴厲認真的經典作家在創(chuàng)立和發(fā)展自己的學說時,都要從建立假設開始,然后才有可能按照邏輯關系展開自己的理論。例如,馬克思在《資本論》這部巨著中闡述社會再生產理論時就使用了社會產品按價值出售和社會總產品都可以順利實現這兩項假設。再比如,科學家在進行科學研究時,總是首先假定宇宙秩序,假定不變法則的存在,‘假定萬物周而復始的運動。不如此,科學家的一切知識都會變得毫無意義,任何科學研究也都將難以順利進行。進言之,假如我們能以公道的假設作為推理論證的重要基礎之一 (假設并不是推理的唯一基礎,如目標也是一個重要的推理基礎),運用符合邏輯的推導過程和推導法則進行推理,就有可能得到滿足的理論框架 (是可能,而不是必然,由于很可能有某些結論是無法通過邏輯推理得出的)。就這一點而言,假設的存在有其客觀必然性。由于沒有出發(fā)點,我們就無法進行科學的推理或思維,無法做出相應的結論,這一道理對現金流量治理也同樣適用! 2.現金流量治理假設是不能直接自我檢驗的。不管我們是否滿足,是否接受這一事實,現金流量治理假設都是不能直接自我檢驗的。首先,由于現金流量治理假設是作為基礎而存在的,在其下層應該沒有任何東西可以依托,并用來檢驗假設。其次,假如現金流量治理假設可以被直接驗證,那么證實其公道性的證據一定要比這些假設更加基礎 (假如用以假設為依據證實的東西來證實假設的公道性,則進進了循環(huán)論證的境地),如此莫不如將這些證據直接作為假設,而將被證實的所謂假設稱為推論或其他什么東西。所以,我們說現金流量治理假設是不能直接自我檢驗的。那么,我們又如何說明一項現金流量治理假設是否正確或是否公道呢?作者以為,可以由這一假設所支持的推論的公道性來判定其公道性,假如某項假設所支持的推論不公道,則這項假設肯定不正確。當然,我們不能由假設所支持的推論的公道性作為檢驗一項假設是否正確的唯一標準,但卻可以在某種程度上以此為依據進行判定就象在試算平衡時由借貸方發(fā)生額是否相等判定賬務處理是否有錯誤一樣! ⌒枰f明的是,現金流量治理假設不能直接自我檢驗并不意味著這些假設可以不以事實為依據。相反,這些假設必須以事實為依據。只有如此;以這些假設為基礎建立起來的現金流量治理理論大廈才不會傾斜或倒塌。同樣,也只有如此,實踐中的現金流量治理政策才有可能是公道的! 3.現金流量治理假設的確立并非是一成不變的,它也會面臨更新的挑戰(zhàn)。前已述及,現金流量治理假設應以事實為依據,但這并不意味著已經建立起來的假設就可以不受時空的限制而成為盡對真理。 事實上,所有學科的假設都是這樣,此時此地看來正確的假設在彼時彼地并非一定正確,甚至有可能是十分荒謬的。這一現象并不希奇:由于事物本身就是運動的和發(fā)展的,人們對事物的熟悉也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隨著熟悉水平的進步,人們應該不斷修正原有的假設,有時甚至是推翻原來的假設,建立一個完全相反的假設,而這正是一間學科理論知識發(fā)展的動力。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一個學科的發(fā)展史就是該學科的假設更新史。隨著往事物的消亡和新事物的誕生,客觀世界處于不斷的發(fā)展變化之中,每個學科必須實事求是地摒棄那些己經不再公道、不再正確的假設,重塑本學科的基礎,促進理論和實務的發(fā)展,F金流量治理這門學科的假設同樣不能違反這一規(guī)律! 】梢,現金流量治理假設是研究現金流量治理理論和進行現金流量治理活動的基礎,它不可缺少,但不能自身直接加以證實,同時應隨著事物的發(fā)展而發(fā)展。 二、建立現金流廿治理假設時應留意的 根據蘇珊納克·蘭杰 (Susannek.Langer)對假設的實質所做的簡潔易懂的闡釋,我們以為建立現金流量治理假設時應留意以下幾個題目: 1.現金流量治理假設應從屬于現金流量治理理論體系,也就是說,現金流量治理假設應為整個現金流量治理理論體系服務,它不應該與這一理論體系的其他部分有任何沖突! 2.現金流量治理假設應該是有意義的。假如一項或幾項現金流量治理假設除其表現的事實之外沒有任何意義,同時也不會對現金流量治理理論體系的建立和現金流量治理活動有任何,則不應將這一項或幾項假設作為現金流量治理假設,F金流量治理假設應該是進一步研究現金流量治理理論和進行現金流量治理實踐的條件,因此,某一項或幾項假設對現金流量治理理論體系的建立和現金流量治理實踐是否有意義就應成為判定這些假設是否適當的標準之一。假如我們同時有兩個假設可供選擇,且只能選擇其中的一個,則哪一個假設更有意義就應成為選擇的決定因素! 3.現金流量治理假設之間應該互相一致,而不應該相互矛盾。這是一個相當重要的題目。從邏輯上講,同一事物在相同條件下亦此亦彼是不可能的。因而兩個相互矛盾的假設不可能同時具有公道性,永遠不能納人同一體系! 4.現金流量治理假設之間應該相互獨立。假如某一項或幾項假設可以從其他假設中推理出來,那它就是一項推論,是一個必然的事實 (假如我們承認我們所做的假設正確的話),而不應成為一項新的假設! 】梢,現金流量治理假設體系只應具有一個層次,而不應具有多個層次,如基本假設、衍生假設等。 三、現金流廿治理假設的內容 根據以上分析,現金流量治理假設應包括以下幾個: 1.現金流量治理主體假設。指現金流量治理活動應該限制在經濟利益相對獨立、并且具有一定現金流量治理自主權的主體之內,這一假設也可以簡稱為主體假設。主體假設明確了現金流量治理活動的空間范圍,將一個主體的治理行為區(qū)別于另一主體的治理行為! ‖F金流量治理主體應具備兩個基本特點:(1)必須具有獨立的經濟利益;(2)必須有獨立的現金流量治理自主權,可以自主治理主體內的現金流量。同時,主體假設有三層具體的涵義:(1)主體假設決定了治理主體可以治理的經濟活動,即凡是治理主體有權治理,并且與其有利害關系、終極會影響治理主體經濟利益的、與現金流進和流出有關的經濟活動都要由治理主體來治理;(2)主體假設決定了治理主體進行現金流量治理時的態(tài)度,即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服務。例如一筆應收賬款的償還業(yè)務,對于付款方而言是現金流出,對于收款方而言是現金流進。在對付款方的其他方面 (如資金本錢、信譽)沒有負面影響 (或經權衡以為負面影響小于可能帶來的效益)的情況下,付款方一定會爭取少付款或晚付款,以便最大限度地利用這筆資金。同樣,假如對收款方而言沒有負面影響 (或經權衡以為負面影響小于可能帶來的效益),收款方也一定會爭取早收款或多收款。這就要求現金流量治理主體在治理現金流量時,要有明確的態(tài)度,一切經濟業(yè)務都要從自身利益出發(fā)來進行處理;(3)主體假設決定了治理主體在進行現金流量治理時要嚴格區(qū)分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界限! ×硗庑枰f明的是,我們對現金流量治理主體的理解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治理主體是指有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并且具有不定現金流量治理自主權的企業(yè)團體控股公司或不受其他主體控制的一般企業(yè)。廣義的治理主體除包括狹義的治理主體之外,還包括受狹義的治理主體控制,但具有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并且具有一定的現金流量治理自主權的經濟主體,這種經濟主體可以大到團體公司內部的子公司或公司內部的某一職能部分,也可以小到某一個人! ∵@樣就會產生兩個:(1)在和治理活動中,我們究竟取哪一種理解?是廣義的理解,還是狹義的理解?(2)假如受狹義的治理主體控制的廣義治理主體之間或者廣義治理主體與狹義治理主體之間出現利益矛盾時,我們該如何處理了對于第一個題目,作者以為應視理論研究和治理的對象而定,假如我們進行研究或治理的對象是整個團體或整個,則應取狹義的理解;反之,假如我們進行研究或治理活動的對象是狹義治理主體之下的廣義治理主體,則應取廣義的理解。對于第二個題目,我們以為,假如受狹義的治理主體控制的廣義治理主體之間,或廣義治理主體與狹義治理主體之間的利益出現矛盾時,應由狹義的治理主體進行協調,其原則是廣義的治理主體的利益要服從狹義治理主體的利益。當然,為了避免廣義的治理主體有“情緒”或 “意見”,進而損害狹義的治理主體的利益,狹義的治理主體最好能給予受其控制的廣義治理主體以某種形式的補償! ≡谝韵碌恼撌鲋,除非特別提及廣義治理主體或狹義治理主體,一般僅指狹義治理主體! 2.持續(xù)經營假設。指在可以預見的將來,除非有相反的證據,現金流量治理主體可以持續(xù)經營下往。相反的證據是指可以證實治理主體的經營活動即將終止的證據,如按合同規(guī)定企業(yè)即將解散,或已經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即將破產等! ∵@一假設有兩層含義:(1)治理主體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不會破產或清算;(2)治理主體可以執(zhí)行其預計的經營活動,包括各項合同、各種既定的活動等,同時又無法確定其終止時間。 這一假設是為了解決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不同治理主體之間存在競爭,使其經營活動面臨風險或者不確定性而提出的。從現實情況來看,沒有一個現金流量治理主體能夠 “永生不死”,永遠存在下往,但除少數現金流量治理主體愿意在完成既定目標或既定經營任務時終止外,大多數治理主體都?醋约荷嫦峦,并在此基礎上不斷,因而我們有必要假定現金流量治理主體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不會清算,不會破產,而是持續(xù)經營下往! ∵@一假設對現金流量治理主體的治理活動會產生重要的,由于持續(xù)經營和非持續(xù)經營情況下,治理主體應選擇不同的治理政策,例如面臨被收購的風險時是否選擇反收購策略! 3.治理分期假設。按照持續(xù)經營假設,一個現金流量治理主體的經濟活動應該是無窮期進行下往,永遠不會終止的,但這會給現金流量治理帶來另外一些題目:在治理主體的經營活動偏離最初設定的目標時,我們如何或何時才能發(fā)現?一旦發(fā)現,我們應該如何處理?在和考核治理主體的治理業(yè)績時,是否應該等到治理主體終極停止經營?假如不能,我們又該何時分析和考核?……顯然,我們不可能等到治理主體終極停止經營才進行這些工作,這既是持續(xù)經營假設的一個邏輯結果 (由于按照持續(xù)經營假設,企業(yè)永遠不會停止經營,那么我們就永遠不能進行這些工作),又是現實治理的需要! ∥覀儫o可選擇,只能將治理主體持續(xù)不斷的經營活動人為地分為一個個或者相等,或者不等的時間間隔,以滿足治理的需要! ∵@一假設對于現金流量治理主體的影響是不難理解的,例如它可以使治理主體對現金流量的控制成為可能,也可以為治理主體分期對其業(yè)績進行分析和考核,據以及時了解實際治理情況和可能存在的題目提供理論基礎! ≡趯嶋H劃分治理期間時,要同時考慮外部的有形法規(guī) (如《企業(yè)準則》)以及無形規(guī)范 (如約定俗成的慣例),并結合企業(yè)治理需要而定,其長度可以短至幾天、幾小時、幾分鐘甚至更短,也可以長至幾年甚至幾十年! 4.時間價值假設。指現金流量治理主體在治理現金流量時,假定資金應該按照時間的推移不斷增加價值,也就是說假定不同時點的現金流量有著不同的價值! ≠Y金時間價值的實質應該是資金在周轉使用過程中形成的增值。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現金流量治理主體在正常經營過程中都不能缺少資金,當資金的所有者將資金的使用權讓渡給資金使用者時,必然要按讓渡時間的是非取得一定的報酬,即利息收進。而資金使用者也必然要將資金周轉使用過程中新創(chuàng)造的價值的一部分按時間的是非支付給資金所有者,從而形成資金的使用本錢,即支付利息或股利。這部分利息或股利就是資金時間價值的最直接表現形式! ≠Y金時間價值假設對現金流量治理主體的治理活動會產生十分巨大的影響。例如,時間價值的存在,決定了治理主體在進行長期投資決策時,采取凈現值法和內含報酬率法進行評價要比回收期法。再比如,現金流量治理主體在進行應收賬款治理時,采用集中銀行、鎖箱系統(tǒng)等手段加速現金收進的一個原因也是考慮到資金具有時間價值! 5.理性治理假設。指現金流量治理主體在進行現金流量治理時的治理行為是理性的,是為了實現治理主體的治理目標進行治理的! ∵@一假設有四層含義:(1)治理主體的治理行為是有目的的,是為了實現治理主體的治理目標而進行治理的;(2)治理主體在面臨多種選擇時 (如從多個投資方案中選擇出一個方案),一定會選擇對治理主體最有利的方案;(3)當治理主體發(fā)現不利于實在現目標的行為時,它會積極采取措施進行糾正,最大限度地消除這種行為造成的不利影響;(4)治理主體能夠以往治理工作中的經驗和教訓,不斷新的理論,更新其知識結構,采用更公道的,逐步完善其治理活動! 6.信息不對稱假設。指現金流量治理主體與外界擁有不同的信息,這種不同可分為兩種情況:(1)現金流量治理主體比外界擁有更多的信息 (如企業(yè)當前經營情況和未來經營遠景);(2)現金流量治理主體比外界擁有較少的信息 (如某一客戶的信用狀況)。第一種情況意味著現金流量治理主體可以通過自己的治理行為向外界傳播信息,以達到某種目的。第二種情況則要求現金流量治理主體通過信息交流或其他方式取得自己需要但還沒有的信息,最大可能地達到信息對稱,避免在經營治理中遭受損失! ≡诂F實生活中,有很多信息不對稱的例子,例如市場中的買方和賣方、教師和學生、醫(yī)生和病人等,在研究現金流量治理理論和進行現金流量治理活動時,我們也有必要假定治理主體同外界擁有不同的信息。否則,治理主體的某些治理政策或治理行為 (如采用穩(wěn)定增長的股利政策還是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就沒有了理論依據! ⌒枰f明的是,信息不對稱假設并非假設所有的信息都是不對稱的(事實上,這也不現實),只是假定外界很可能不具有治理主體擁有的一項或幾項信息和/或治理主體不擁有外界擁有的一項或幾項信息! 7.治理有效性假設。指現金流量治理主體的治理行為會對治理主體的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 (固然并不一定完全可以控制),進而給治理主體帶來一定的利益! ∵@一假設的意義十分明顯,由于假如現金流量治理主體的治理行為對治理主體的現金流量沒有影響或者僅有很小的影響,則治理主體的一切治理行為都將是徒勞無功的。同時,治理主體的治理行為也不能稱為理性的,由于治理主體要治理現金流量,必然要耗費一定的時間、精力和金錢。而只有非理性的人才會做只有本錢沒有收益的事。這時,現金流量治理主體的一切治理行為都將失往理論基礎! 8.現金資源稀缺假設。指現金流量治理主體所治理的現金資源是稀缺的,并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現金資源稀缺假設并不是說現金這種資源不可再生 (事實上,現金流進治理主體的過程就是現金資源再生的一種表現),也不是指現金這種資源可以耗盡。同時,它也與現金盡對數額的大小無關。這一假設僅是為了指出這樣一個事實:在給定的時期內,與現金的需要量相比,其供給量可能是相對不足的。現金資源稀缺性是我們研究現金流量治理理論和進行現金流量治理活動的原因之一,由于假如現金這種資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我們就沒有必要對其進行治理,也就不存在規(guī)劃其流進流出時間和數目等題目了! 9.不確定性假設。指現金流量治理主體面臨的內部和外部環(huán)境并非完全肯定,總有一些治理主體無法預知或無法肯定的事情。 不確定性可分為兩種情況:主觀不確定性和客觀不確定性。主觀不確定性指治理主體由于缺乏有關信息而不能對事物的狀態(tài)做出確定的判定,而這種信息卻是他人可以擁有的。例如,與某一特定企業(yè)有過信用往來的企業(yè)要比與其沒有過信用往來的企業(yè)更了解該特定企業(yè)的信用狀況 (假定其他信息一致)?陀^不確定性是指事物狀態(tài)的客觀屬性本身具有不確定性。例如,在新產品研制成功并投放市場之前,市場是否接受企業(yè)的新產品是具有不確定性的。對此,我們只能根據已有的知識結合我們對消費者消費偏好的了解做出判定,進而進行估計。但無論如何,我們都不可能確切的說新產品的銷售量將是多少,這一切只有事后才可能知道! ∨c主觀不確定性相關的信息經常具有不對稱性,也就是我們前面所提到的信息不對稱。為了避免假設之間互相重疊,我們將這里所指的不確定性限定為客觀上的不確定性,而不包括主觀上的不確定性! 〔淮_定性假設是我們進行現金流量風險治理的基礎之一。 四、現金流量治理假設的運用 綜上,我們根據現金流量治理假設應具有的性質結合現金流量治理的特點提出了九項現金流量治理假設,它們之間有的相互關聯,有的相互無關,構成了較為完整的現金流量治理假設體系,應該成為我們研究現金流量治理理論和進行現金流量治理活動的基礎之一。在具體這些假設時,應留意兩點: 1.上述假設只是我們根據現實情況做出的一般的合乎理性的判定。我們不否認在某種情況下可能會出現違反其中某一項或某幾項假設的情況,我們也不可能給出這些假設的完整、確切的證實,否則我們所給出的假設就不能稱為假設,而應稱為推論或者其他什么了! 2.我們在前面提到,現金流量治理假設應該是研究現金流量治理理論體系和進行現金流量治理活動的基礎之一,但我們并不要求時刻遵守這些假設。有時,為了避免將題目復雜化,我們可以暫時放棄其中的一項或幾項假設,也就是假定我們所面對的環(huán)境與所做的假設相反,等到搞清楚簡單題目之后,再逐漸考慮那些暫時放棄的假設,使研究出的現金流量治理理論和實際制定的現金流量治理政策更加公道,這也符合本錢效益原則! ∈聦嵣希芏鄬W者在進行研究時都是這樣做的。例如Miller和Modigliani在研究股利政策時就作了如下幾個假設:(1)沒有稅收;(2)信息對稱;(3)有可能簽訂完全合約;(4)沒有交易本錢;(5)完全市場。在這幾個假設的基礎上,Miller和Modigliani得出了股利政策不相關理論。很明顯,這些假設都是不現實的,Miller和Modigliani也不可能以為現賣世界就是他們所假設的樣子。然而,以Miller和Modigliani得出的不現實的結論為出發(fā)點進行研究,學術界逐漸加深了對股利政策的熟悉,并逐漸獲得了令人較為滿足的股利政策理論。我們在進行現金流量治理時也完全沒有必要時刻教條式地把住這些假設不放。但我們必須記住的是:在考慮這些假設之前所研究出的現金流量治理理論體系和制定的現金流量治理政策很可能是不可靠的。【論現金流量治理假設】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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