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華僑落戶西安辦理條件
落戶指在某地報入戶口,長期定居。落戶某地需具備落戶地規(guī)定的條件并辦理一定的手續(xù)才能落戶該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華僑落戶西安辦理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辦理條件:
根據(jù)《陜西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陜西省公安廳關于印發(fā)(華僑來陜定居辦理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定居是指中國公民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并已經在住在國連續(xù)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于十八個月,中國公民雖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xù)五年以上(含五年)合法居住資格,五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于三十個月的,視為華僑。
本辦法只對華僑在陜西省內向地方政府僑務辦公室申請定居作出規(guī)定,對于向我駐外國使領館提出申請的,由外交部根據(jù)工作情況另行研究。對于已有國內戶籍且有國外居留權的公民申請回國定居,地方政府僑務辦公室不予受理。
辦理流程:
1、市外僑辦是華僑來西安定居申請在西安市的的第一受理單位。申請人具備《華僑來陜定居辦理工作暫行辦法》(內容祥見西安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官網)中所列條件后,首先持所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申請出具本人近兩年出入境記錄并加蓋印章后前往市外僑辦提交定居申請。
2、市公安局是華僑來西安定居申請落戶的受理單位。華僑來西安定居需要落戶的,由市外僑辦受理后介紹申請人持《關于華僑來西安定居情況調查函》前往市公安局治安局戶政處戶籍科辦理。
(1)市公安局治安局戶政處戶籍科受理后,介紹申請人持《關于華僑來西安定居情況調查函》、《西安市公安局華僑來西安定居恢復戶口審核表》以及戶口注銷證明、護照(原件及復印件)、恢復戶口個人申請書(親筆落款)、合法固定住所證明、物業(yè)部門入住證明等材料前往擬入戶地派出所戶籍室申請。
(2)入戶地派出所根據(jù)申請人持有的上述材料,在5個工作日之內,對申請人提供的落戶地址進行核查,在《西安市公安局華僑來西安定居恢復戶口審核表》“派出所意見”欄內填報審核意見,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后,將此表及上述材料交由申請人返回市公安局治安局戶政處戶籍科進行后續(xù)審核。
(3)市公安局治安局戶政處戶籍科接群眾上述材料后,在5個工作日之內根據(jù)有關文件精神進行審核,在《西安市公安局華僑來西安定居恢復戶口審核表》“市局審核意見”欄內填報審核意見,加蓋市公安局戶口專用章。并在《關于華僑來西安定居情況調查函》標注同意,加蓋市公安局戶口專用章。隨后將審批表和調查函一同交由申請人前往市僑辦繼續(xù)辦理華僑來西安定居有關手續(xù)。
3、辦理戶口登記。獲準定居的華僑本人或受托人(受托人應持華僑本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應當在《華僑來陜定居證》簽發(fā)之日起六個月有效期內,持《華僑來陜定居證》、《華僑來陜定居申請表》、《西安市公安局華僑來西安定居恢復戶口審核表》、兩張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到擬定居地派出所所屬的分局戶政(治安)大隊領取《西安市遷入市區(qū)人員準入證》(落戶地址在市屬縣的,直接持上述材料在派出所辦理落戶)后在派出所具體辦理落戶手續(xù),派出所應讓華僑本人或受托人核對《常住人口登記表》上內容,簽署“以上信息屬實”意見并簽名落款,受托人還應留下公民身份號碼及聯(lián)系方式,以上手續(xù)應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
辦理時限:
入戶地派出所核查申請人提供的落戶地址,辦理時限為5個工作日;
市公安局治安局戶政處審核材料,時限為5個工作日;
擬定居地派出所所屬的分局戶政(治安)大隊發(fā)放《西安市遷入市區(qū)人員準入證》以及入戶地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時限為7個工作日。
【華僑落戶西安辦理條件】相關文章:
西安大學生落戶辦理條件08-05
西安學歷落戶遷入條件08-05
西安投靠落戶遷移條件07-28
西安投靠落戶遷入條件07-28
西安落戶辦理地點07-28
西安安居落戶遷入條件08-05
西安安居落戶遷移條件07-28
西安落戶市內遷移條件07-28
鄭州購房落戶辦理條件07-12
珠海收養(yǎng)落戶辦理條件07-30